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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营商行|餐饮、零售等五类特困行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2-05-3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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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

5月24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部署会,全面部署我市全民参保精准扩面工作,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各区市人社部门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上,解读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精准扩面任务目标。环翠区、文登区等各区市针对辖区全民参保进展、扩面工作开展情况及推进落实措施进行了介绍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起,市人社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联合多部门全领域摸清我市扩面资源底数,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10类重点群体为主要目标,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扩面提升工作。力争2022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9万人,“十四五”时期新增参保人数年均增长3.5%,期末适龄参保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5%以上。

会议强调,人社部门作为社会保险的主管部门,要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好参保扩面,管好社保基金,把更多群众纳入到保障范围,享受到优质的社会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努力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

全市人社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暨市局党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5月26日,市人社局召开全市人社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暨市局党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形势任务,推动我市人社系统人才引育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人社系统积极作为,大力实施“人才兴威”战略,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力度,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会议强调,要抓好五个工作统筹,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强化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青年人才、高端人才和乡村振兴人才五支队伍建设;加强政策引领、优化拓展人才服务,不断厚植人才发展生态。会议还重点对今年青年人才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全面做好青年人才的引育留文章,为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新高地、助力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经营严重困难的行业纾困解难,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阶段性缓缴五类特困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工伤保险费,我市第一时间出台了相关政策,并抓好落实,着力为企业减负。

餐饮、零售等五类特困行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

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的苏洁正通过系统后台审核企业提交的缓交社保费申请材料。根据规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仍然应该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并按时足额申报缴纳。这五类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参照企业办法申请缓缴。

市社保中心综合受理科 苏洁:“缓缴政策的实施期限分两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是今年5月到7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今年5月到明年4月。今年4月还没有完成缴费的企业,也可以申请从今年4月份开始缓缴,缓缴截止期限也相应提前1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5月至12月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部分可以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市社保中心综合受理科 苏洁:“前期,我们已经通过市场监管等部门获取了餐饮、零售等五类行业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我们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或者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提出缓缴申请。不在名单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按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果符合缓缴条件,要尽快在5月底前携带其所属行业类型或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承诺书,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纳入缓缴企业名单,我们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相关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另外,在缓缴期内,符合条件的新开办企业可以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行业类型信息后符合缓缴条件的,可以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可在缓缴期内提出缓缴申请,养老保险费缓缴期是自申报当月(当月未完成缴费)或次月(当月已完成缴费)至7月。如果申请月份晚于7月,不能再申请缓交养老保险费。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起止时间自动默认为申请当月至2023年4月。如果申请月份晚于2023年4月,不能再申请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

缓缴期间职工如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呢?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退休待遇、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或者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缓缴企业应当先补齐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社保中心综合受理科 苏洁:“缓缴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补缴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自缓缴期满次月起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缓缴期满后企业仍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缴费的,经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2022年底前完成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为了方便企业办事,市人社部门开通了网上经办渠道,线上线下都能办理,线上申请缓缴社保费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关注“威海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