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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含住房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5-01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5-01
    • 发文字号:威住〔2022〕8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开始实施时间:2022-05-01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威住〔2022〕8号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2.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3.购买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