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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解纷按下复工“快进键”

文章来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时间: 2022-04-0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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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都安排的互联网开庭,但不排除有其他当事人会来法庭,认真做好来人登记、测温验码和法庭消毒等各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不要出现一丁点纰漏。”张丽红是威海经区法院商事审判团队的负责人。3月24日,商事团队有4起案件要开庭,尽管之前已反复在团队内强调,但她始终不敢掉以轻心。

上午9时,法官办公室里,法官姜倩倩正在通过云上法庭召开两起交通事故的庭前会议,她正在办理的这两案,两名受害人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目前尚未正式立案,正于道交一体化平台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因在会前已向原被告送达了对方预提交的电子版证据,并在电话里沟通了调解意见,庭前会议进行的十分顺利。其中一起案件在陈述诉辩主张、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后,保险公司明确表示需要申请鉴定;另一案保险公司与原告方达成调解意见。调解结束后,姜倩倩第一时间联系技术室,及时在网上移转鉴定资料、选择鉴定机构。一个小时时间,两起案件就都明确了下一步的处置方向。

“受疫情影响,我们前期积压了一些案件,必须尽快审结,互联网庭审便捷高效,但因其可‘视’而不可‘触’,从而也对我们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才能更好地在有限时间内把案件事实查的更清楚。”来不及休息,姜倩倩又转身拿起下午准备开庭的卷宗,提前阅卷,做好充分的准备。

尚未走到审判庭门口,张丽红已听到里面激烈的辩论。“孙某,既然你主张二被告拖欠了你的材料款,你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法庭提交相应的证据,并详细说明每一笔款项产生的时间和缘由,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这是法官杨昕正在通过云上法庭主持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庭前会议,他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并适时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该案原告孙某起诉被告陈某、刘某要求支付拖欠的材料款,杨昕在庭前会议中明确了当事人的诉请,归纳了争议的焦点,并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最终双方明确了合同总价款、已偿还金额、尚欠金额等关键数额,但因其他问题未达成一致,该案也将择日宣判。

“这里的每一个案件都是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司法需求,我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公正的方式和最快速的效率,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抱着厚厚的卷宗走出审判庭时,杨昕感慨地说道。

看到大家都在井然有序的投入审判工作中,张丽红回到自己办公室,迅速投入自己的案件庭审中。她审理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原告韩某与被告李某原系恋爱关系,二人恋爱同居期间购买了一辆车辆,登记在李某方名下。双方分手后,李某将该车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韩某主张车辆系其出资购买,李某取得该15万元购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李某认为该车辆是以自己的收入和母亲赠与的款项购买的,故而拒绝返还。在网络的连接下,双方得以充分倾诉各自的主张和观点。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本案李某取得该15万元系基于车辆买卖的法律关系,不构成不当得利,韩某的诉讼请求理由不当,法院不予支持。”在查明案件事实并由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后,张丽红当庭宣判,驳回韩某的诉讼请求。同时,张丽红告知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可另案处理。

3月24日当天,经区法院商事审判团队一共开庭5件,结案2件。随着疫情防控形式持续向好,威海经区法院商事审判团队全体干警也将立足实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适应网上办案新常态,主动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尽责于行,统筹推进审判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