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工信发〔2022〕10号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区、经区、临港区、综保区经济发展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科室: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部门职责,我局制定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郐永强
联系电话:5201067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统一安全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用好“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防控重点,精准实施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减少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任务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
各区市(含高区、经区、临港区、综保区、南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辖区相关行业实际,按照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进一步细化对照检查内容,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工作方案于4月26日前,报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科及相关行业对口科室,每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局各相关科室要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工作开展进行指导督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对照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全面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按照部门职责,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直接监管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既要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做到问题隐患全覆盖无遗漏,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两个清单”于4月28日前报市局对口行业科室。局有关科室要对各区市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指导,将“两个清单”汇总后报局绿色发展推进科,并保持每月动态更新。
(三)重点攻坚阶段(延续“百日攻坚”至12月31日)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局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直接监管行业,综合分析研判区域性、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两个清单”,靶向用力,突出抓好不同时段内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集中发力,精准化实施重点攻坚,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制定“打非治违”行动计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认真梳理打非治违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相关工作开展起及时向市工信局行业对口科室报送。
3.全过程跟踪督导工作措施落实。市里将采取市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督导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际成效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督导检查。为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工信局将成立工作小组,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可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对本辖区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相关行业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市工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直接监管行业科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强力推进本领域主管和直接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落地。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详细制定本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将每一项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确保精准深入,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工信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要积极推行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积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全力营造全社会“重安全、抓安全、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工信部门要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切实提高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问题的自觉性,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和“黄灯”之间的关系,有序协调推进工作。要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精准化指导,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严防搞“大呼隆”、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防疫情风险。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工信部门要聚焦制约性、根源性问题,落实和完善长效化治理措施。要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附件:1.部门安全生产对照检查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对照检查内容
附件1
工信部门安全生产对照检查内容
序号 | 对照检查内容 | 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 |
1 | 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 是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个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 |
2 | 是否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 |
3 | 是否制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清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 |
4 | 是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并安排部署,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5 | 是否严格执行《威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建立本部门主管和直接监管对象清单的,每季度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 |
6 | 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全员安全培训落实;审核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措施,依法推动安全总监设立;按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落实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 |
7 | 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加强对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 | |
8 | 是否按照部门职责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 |
9 | 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 | |
10 | 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情况 | 是否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指导协调牵头科室;明确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的(至少2 名)。 |
11 | 是否制定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工作。 | |
12 | 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
13 | 是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按制度报告。 | |
14 | 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按计划进行检查。 | |
15 | 三、驻点监督开展情况 |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问题隐患整改。 |
16 | 是否落实省、市、县分级分类驻点监督,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 | |
17 | 驻点人员是否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 | |
18 | 驻点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每周工作报告、问题解决直通车、季度研究会商等“六项机制”。 | |
19 | 驻点人员是否做到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三个必到现场监督”。 | |
20 | 驻点人员是否对重大隐患直报派出单位,提请启动执法程序。 | |
21 | 四、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 | 是否建立完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 |
22 | 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 | |
23 | 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 |
24 | 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 是否制定“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
25 | 是否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 |
26 | 是否按时完成《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目标的。 | |
27 |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 |
28 | 是否制定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 |
29 |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并组织实施。 | |
30 | 是否对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 | |
31 | 是否制定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治理工作方案并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闭环管理; | |
32 | 是否建立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排查整治台账,并按要求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 | |
33 | 六、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六、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 |
34 | 是否确定市县两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 | |
35 | 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 | |
36 | 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 | |
37 | 是否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38 | 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 |
39 | 是否对关停的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 | |
40 | 是否针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等。 | |
41 | 是否落实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制度;对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典型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进行曝光。 | |
42 | 七、建立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情况 七、建立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情况 |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明确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
43 | 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 |
44 | 是否建立完善本部门或监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合演练。 | |
45 | 本部门或监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是否立即派员到现场指导参与抢险救援的。 | |
46 | 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在网上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地址,按规定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的涉及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 |
47 | 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 | |
48 | 是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 | |
49 | 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做到依规重奖、快奖、应奖尽奖。 | |
50 | 是否存在举报受理量小、甚至“零奖励”现象。 | |
51 | 八、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 | 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
52 | 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 | |
53 | 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 | |
54 | 九、重大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 | 是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 |
55 | 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 |
56 | 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 是否对本部门监管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一名监管人员、每一个监管岗位。 |
57 | 十一、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 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58 | 是否开展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持续推动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 | |
59 | 是否开展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
60 | 是否开展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加快智能化改造、更新设备,在高危行业、高危岗位、高危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等相关工作。 | |
61 | 《威海市化工行业发展规划》中是否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 |
62 | 是否推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对照检查内容
序号 | 对照检查内容 | 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 |
1 |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内容、周期、监控、治理措施和资金保障等事项。 |
2 |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
3 | 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照风险管控清单,对风险点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 |
4 | 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 | |
5 | 是否依据有关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判定,并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予以消除。 | |
6 | 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报告、通报。 | |
7 | 是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并及时整改。 | |
8 | 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 | |
9 | 二、严格落实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 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考核。 |
10 | 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
11 | 是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 | |
12 | 是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
13 | 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是否搞“挂名矿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 | |
14 | 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 | |
15 | 三、严格落实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 是否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16 | 是否确保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实施。 | |
17 | 是否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 | |
18 | 是否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 | |
19 | 四、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 是否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
20 | 是否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 |
21 | 是否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 |
22 | 是否对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有关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区队)、生产班组以及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职权查处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 |
23 | 五、严格落实本单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 是否知悉本岗位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
24 | 是否在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 |
25 | 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
26 | 是否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 |
27 | 是否及时排查、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 | |
28 | 是否在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时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 |
29 | 是否发现事故隐患后,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 |
30 | 六、开展隐患定期排查 |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31 |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
32 |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 |
33 |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 |
34 |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佩戴使用情况。 | |
35 |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 |
36 |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 | |
37 | 是否定期排查一线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 |
38 | 七、开展隐患专项排查 | 是否对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发布或者修改开展专项检查。 |
39 | 是否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试生产开展专项检查。 | |
40 | 是否对复工复产、化工装置开停车开展专项检查。 | |
41 | 是否对周边环境、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发生改变开展专项检查。 | |
42 | 是否对发生事故或者险情开展专项检查。 | |
43 | 八、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和“开工第一课”制度。 |
44 |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是否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一名一线操作人员,每一个操作岗位。 | |
45 | 国企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 | |
46 | 八、开展本质安全提升 |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 |
47 | 是否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 |
48 | 是否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 |
49 | 是否及时淘汰危及企业生产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 |
50 | 九.落实安全总监制度 |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51 | 安全总监是否符合任职条件,通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 | |
52 |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安全总监是否实行委派制。 | |
53 | 安全总监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 | |
54 | 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 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
55 | 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 |
56 | 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
注:各区市工信部门结合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细化调整对照检查内容,扎实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企业深入开展对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