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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4-24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4-24
    • 发文字号:威文旅发〔2022〕19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开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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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文旅发〔2022〕19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直旅游企业:

    现将《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4日


    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文旅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用好“八抓”20 项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文旅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实施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文旅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文旅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减少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

    二、任务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 2022 年12月31日,分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域文旅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细化对照检查内容,在本区域文旅领域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并于每月 20 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对照省委、省政府“八抓”20 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全面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既要深挖文旅领域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做到问题隐患全覆盖无遗漏,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两个清单”于4月29日前,报市场管理科,并保持每月动态更新。

    (三)重点攻坚阶段(延续“百日攻坚”至12月31日)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综合研判区域性、季节性及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照“两个清单”,靶向、集中用力,精准化实施重点攻坚,突出抓好不同时段、不同部位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制定行动计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警示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文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详细制定本区域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将每一项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确保精准深入,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发挥要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要积极推行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全社会“重安全、抓安全、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督导检查,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将成立专门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安全生产工作专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际成效进行督导核查。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切实提高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问题的自觉性,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和“黄灯”之间的关系,有序协调推进工作。要注重对重点文旅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精准化指导,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严防搞“大呼隆”、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统筹好文旅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防疫情风险。

    (五)强化信息上报。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项负责人,及时总结和报送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 20 日前上报,“两个清单”动态更新情况于每月29日前报市场管理科。


    部门安全生产对照检查内容

    序号

    对照检查内容

    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

    1

    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威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

    2

    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加强对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

    3

    是否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4

    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

    5

    二、驻点监督开展情况

    是否落实省、市、县分级分类驻点监督,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

    6

    驻点人员是否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

    7

    驻点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每周工作报告、问题解决直通车、季度研究会商等“六项机制”。

    8

    驻点人员是否做到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三个必到现场监督”。

    9

    驻点人员是否对重大隐患直报派出单位,提请启动执法程序。

    10

    三、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

    是否建立完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

    11

    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

    12

    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13

    四、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

    14

    是否确定市县两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

    15

    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

    16

    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

    17

    是否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8

    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19

    是否对关停的矿山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

    20

    是否针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等。

    21

    五、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

    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

    22

    是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

    23

    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做到依规重奖、快奖、应奖尽奖。

    24

    是否存在举报受理量小、甚至“零奖励”现象。

    25

    六、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

    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26

    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

    27

    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

    28

    七、重大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

    是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

    29

    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30

    八、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是否对本部门监管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一名监管人员、每一个监管岗位。

    31

    九、……

    ……

    注: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对照检查内容,扎实开展系统内对照检查,完善“两个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对照检查内容

    序号

    对照检查内容

    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

    1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内容、周期、监控、治理措施和资金保障等事项。

    2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

    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照风险管控清单,对风险点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4

    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

    5

    是否依据有关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判定,并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予以消除。

    6

    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报告、通报。

    7

    是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并及时整改。

    8

    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

    9

    二、严格落实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考核。

    10

    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

    是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

    12

    是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3

    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是否搞“挂名矿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

    14

    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

    15

    三、严格落实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是否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6

    是否确保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实施。

    17

    是否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

    18

    是否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

    19

    四、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是否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20

    是否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21

    是否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22

    是否对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有关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区队)、生产班组以及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职权查处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23

    四、严格落实本单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是否知悉本岗位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24

    是否在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25

    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6

    是否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27

    是否及时排查、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

    28

    是否在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时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29

    是否发现事故隐患后,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30

    五、开展隐患定期排查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1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2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33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4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佩戴使用情况。

    35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36

    是否定期排查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

    37

    是否定期排查一线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8

    六、开展隐患专项排查

    是否对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发布或者修改开展专项检查。

    39

    是否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试生产开展专项检查。

    40

    是否对复工复产、化工装置开停车开展专项检查。

    41

    是否对周边环境、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发生改变开展专项检查。

    42

    是否对发生事故或者险情开展专项检查。

    43

    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和“开工第一课”制度。

    44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是否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一名一线操作人员,每一个操作岗位。

    45

    国企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

    46

    八、开展本质安全提升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

    47

    是否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48

    是否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49

    是否及时淘汰危及企业生产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50

    九.落实安全总监制度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1

    安全总监是否符合任职条件,通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

    52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安全总监是否实行委派制。

    53

    安全总监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

    54

    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55

    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6

    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7

    十一、……

    ……

    注:各部门结合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细化调整对照检查内容,扎实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企业深入开展对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