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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含住房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3-27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3-28
    • 发文字号:威住〔2022〕5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开始实施时间: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2022-12-31
    • 文件失效时间:2022-12-31
    文件失效原因
    已到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

    威住〔20225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威海市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威政办字〔20226号)精神,为帮助我市缴存企业和职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现就应对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缴存业务

    1.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延期至20226月30日前缴存,企业无需申请。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时间不超过12月31日。企业缓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在三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

    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

    受疫情影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缴存。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业务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6月30日前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业务办理时限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时限,延长受理时限至6月30日。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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