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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774180092W/2022-01158 发布单位: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年度计划 成文日期: 2022-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时间: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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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把“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作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聚力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落实市委“五化”重点任务,锚定“十个争先”,以机关党建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做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动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服务、高水平治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把“两个维护”真正体现在抓落实上。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创新方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金融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常态化推进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倡树“严真细实快”的过硬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抓好岗位廉政风险点精准排查、动态管控,多形式组织开展廉政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融互促,统筹形成抓机关党的建设整体合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持续开展“双联共建”“双报到”等服务基层工作,统筹做好工青妇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

4.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更加注重平时考核,强化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树立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在急难险重、改革一线发现识别干部,锤炼过硬作风。举办全市金融工作专题培训班,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地方金融干部队伍。扎实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四进”攻坚等工作。

二、强化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5.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创新驱动、海洋强市、“五化”等重点战略,争取更多金融机构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抓好落实落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健全“1+N”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聚焦全市“1+6”重点项目、七大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等领域开展多层次、精准化对接活动。做好政策性开发性资金、保险资金的争取和利用工作,畅通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6.支持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围绕骨干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等领域,综合考虑经营情况、技术水平、信用状况、融资需求等因素,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筛选优质企业纳入“白名单”,推动银企有序高效对接。引导银行机构改进授信评价机制,深挖制造业企业技术、人才、市场前景等“软信息”价值,实现制造业贷款户数稳定增长,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速。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支持。

7.聚力打造“人才金融”服务品牌。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放大科技支行、人才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政策效能。引导金融机构遵循科创企业成长规律,探索“人才有价”“技术变现”金融服务路径,发展投贷联动、银保合作等模式,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推动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扩量提质,引导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完善产品服务,更好支持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鼓励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更好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

8.持续推动企业上市。加快“121”上市服务体系建设,对列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特别是26家省级重点后备企业,一企一策精准服务、跟踪培育。抢抓北交所设立机遇,着力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加快推进先进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硬科技”企业、人才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争取全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家以上,做大资本市场“威海板块”。推进高区全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建设。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分拆上市、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普惠金融政策传导和辅导服务

9.推动普惠金融措施落实落地。会同有关部门引导银行机构积极落实货币信贷政策和监管要求,推广完善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首贷培植、应急转贷、供应链金融等惠企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推行金融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及时跟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进程,做好企业注册和银行对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

10.聚焦乡村振兴优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持续扩大“三农”信贷投放,争取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深化县域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鼓励开展“保险+期货”业务。支持荣成市创建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

11.优化金融辅导和金融管家服务。落实完善金融辅导政策、平台、供需、评价、宣传五大体系,在全面优化对现有辅导企业服务的基础上,将小微、涉农、科创、绿色、制造业等领域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分类施策、提高实效。继续在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文登区侯家镇推行“金融管家”制度,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改善园区、乡镇金融服务。

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服务

12.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扎实有序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促进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等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3.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融资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大行业培育和发展力度,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涉农、科技、环保等领域支持力度,促进特色经营和错位发展。督促统一借款票据规范使用,做好分类评级,促进机构合规经营。支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坚守主业、规范发展、做优做强。

14.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扎实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增信分险、风险补偿、降费奖补等机制,带动全市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提升支农支小服务能力,稳步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探索开展数字化转型先行先试活动,提高担保服务效率。

15.引导典当和融资租赁行业有序发展。开展典当行年审和日常监管工作。抓好《山东省融资租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传落实,对过渡期内符合监管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报上级监管部门同意后及时纳入监管名单。

16.支持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发展。推动海商中心规范提升,探索提供商品定价、现货交易、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等综合服务,建设智慧数字化交收仓库,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五、扎实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开放

17.稳步推进地方法人银行改革。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积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引导威海市商业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时推进“A+H”战略布局,不断提升综合实力。推进农商行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增资扩股,提升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18.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强化金融精准招商,丰富业态门类。引导我市金融机构与日韩同业深化业务合作,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涉外金融服务。对接对标山东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高能级平台,有针对性开展试点政策研究和争取工作。积极融入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进程,落实胶东五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同城化。

19.优化金融产业营商环境。发挥好部门协调、调度和服务职能,推动《威海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落实落细。抓好齐鲁金融人才工程实施,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加快培育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持续推进便捷获得信贷,压缩小微企业办贷环节、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件数。

20.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票据、“减碳引导”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统筹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鼓励和推广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汇、可再生能源补贴、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蓝色债券等创新券种。引导金融机构实施绿色化改造,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六、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1.持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依托省“金安工程”平台,强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强对各类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充分发挥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市县两级联防、部门横向联动,强化经济金融领域热点问题跟踪监测,提高风险监测预警、研判分析能力和应对处置效能。

22.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协调促进全国性银行驻威分支机构加强对上汇报沟通,争取对我市核销、批转额度和资源倾斜。指导法人银行加大拨备提取力度,将经营利润和留存收益优先用于化解不良贷款。支持银行机构通过核销清收、以物抵债、批量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传导考核压力,督促各区市为银行机构压降不良创造有利条件,对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不良贷款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因企施策、高效处置。

23.推动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压实区市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集中资源统筹防控债务风险、担保圈风险、债券兑付风险,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司法和解,督促各方落实落细应对措施。落实债券定期调度机制,密切监测到期债券资金筹措情况和续发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好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

24.扎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跟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省级实施细则出台进程,完善非法集资行政处置机制,探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体系。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年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宣传人群覆盖率保持90%以上。推动处非工作进一步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双零”创建活动,提高群防群治水平。

七、大力提升地方金融工作水平

25.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国家、省关于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台情况,及时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政策制度和办法规定的修订、细化和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26.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态势的调研分析,探索依托金融辅导体系建立企业抽样调查机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围绕人才金融、绿色金融、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等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抓好地方金融统计工作,推动与中央驻威金融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

27.强化金融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新闻发布常态化机制。用好传统媒体宣传平台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与市级及以上媒体合作,发掘工作亮点和优秀案例,突出重点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扎实做好金融领域营商环境评价,做好先进经验的宣传复制推广工作。

28.提升机关政务工作水平。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做好市领导批示件督查办理工作。做好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完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数字化机关建设。扎实做好后勤服务、财务、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