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住房与城乡建设 > 老旧小区改造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2-06052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老旧小区改造 成文日期: 2022-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全面推进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时间: 16:53
点击次数: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全面推进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当前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22年,我市列入省级项目库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51个,建筑面积338.03万平方米,涉及户数3.67万户,住宅楼1133栋,计划总投资7.21亿元。各区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攻坚年”的决策部署,抓住关键环节,做好细节优化,全面改善居住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做好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开拓创新,扎实做好老旧小区总体谋划

(一)科学制订项目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环节,是改造是否成功的关键。要根据《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建设指南》的标准要求,认真制订各个项目的改造方案,原则上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提升类各不少于两项。方案要与城市更新、精致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小区、红色物业等内容紧密结合,将老旧小区设计成特色小区、文化小区和精致小区。要扎实做好老旧小区的前期调研和小区现状诊断评估,提高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可实施性,符合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和绿色环保等标准规范。

(二)协调推进专营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是系统工程,涉及供热、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诸多专营单位。各区市要建立与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热等专营单位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要定期召开改造相关会议,邀请专营单位共同参加,及时通报改造范围及内容,共同研究相关问题。各区市、开发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三)合规高效使用项目资金。各区市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牢牢抓在手上,在年度预算中充分考虑老旧小区改造需要。要结合拟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改造内容,合理确定改造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机制。原则上,基础类改造,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要的,政府应重点予以支持;完善类改造,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政府适当给予支持;提升类改造,即丰富社区服务供给的,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要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引入社会资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大片区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小区内自求平衡、政府引导多元化改造方式和“4+N”融资模式,做好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支持大型房企、物业企业、施工企业等市场力量参与改造,推进多元化的项目建设支持机制。要按照谁收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通过直接投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业主投资。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积极开展雨污分流改造。要全面落实市委去年11月18日专题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先急后缓、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市老旧小区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管网开展系统摸排,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制定居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计划。2022年(含2022年)以后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改造;2020-2021年期间没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老旧小区,也要制定改造计划,一并纳入此次雨污分流改造。总体要求是2023年前完成老旧小区雨污合流管网的清零工作任务。

(二)全面开展飞线整治。学习借鉴济宁市飞线整治中共沟共管共线共箱等经验,组织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专营单位,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内的飞线整治工作。小区内(含楼道内外)明设的电线、通信光缆、有线电视等线路应进行规范梳理。室外管线有条件的应全部埋地敷设。鼓励采取光纤入户的接入方式,让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网络应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及智慧住区应用需求,并预留新一代业务发展的容量,以满足小区未来网络升级及 5G 建设需求。

(三)鼓励使用新技术新产品。鼓励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全面推进预制混凝土路牙石、地砖、排水沟、雨水盖板、检查井、围墙等产品的使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积极规范小区电动车充电及停放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无废社区创建活动。

(四)扎实推进智慧化改造。要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智慧住宅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威政字〔2020〕3 号)要求,以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小区为目标,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将智慧化改造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改造后老旧小区要全部达到三星级智慧标准,并与我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接。年底,市住建部门将组织对各区市智慧化改造进行专项验收。

(五)稳步推进加装电梯。要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本着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和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加装电梯的规划审查、施工备案等建设手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件效率,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资金奖补。

(六)努力化解痛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尊重居民差异化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基础设施差、管线老化等痛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改建停车位的问题,在方案制定和图纸设计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小区停车位的总体规划。对将部分绿地改为停车位的,要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的基础上,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对因停车位改造而损毁的绿地和林木,要在其他区域进行补栽,确保小区绿化率基本保持不变。严禁违规侵占绿地、损毁林木改建停车位。

三、强化机制保障,全面做好老旧小区督导调度

(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区市要按照中央和省级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高对绩效管理和评价的认识。组织预算执行中,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管,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详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要按照成片捆绑打包或工程总承包等形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定期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每月一调度,季度一通报,半年一检查,年底一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任务未完成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发挥好社会监督合力,确保监管全方位、无死角。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按照“居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 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改造全过程, 使居民从原本不关心小区建设的“ 局外人”, 变成为小区改造提升的“ 主人翁”。要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在项目选定、方案编制、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过程中,全程邀请业主代表参与,做到“事由民议、策由民定、效果民评”,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四)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各区市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让参与改造各方与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鼓励各区市打造一批典型示范项目,树立老旧小区改造亮点,让群众感受到各级政府的关切和温暖;要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