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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2-00678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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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市地处鲁东断块丘陵的东部,低山和丘陵占全市总面积的69.6%,山体构成了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发展拓展空间的客观需求,建设项目侵占山体情况较突出,因缺少统一规划和山体保护管控措施,盲目开山、违规开山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山体景观原有特色,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良好生态环境一直是我市的最大财富和比较优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多次对全市损毁山体修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山体保护和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山体资源保护工作,2019年我市启动地方立法工作,组织起草了《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设置保护规划章节,并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山体保护专项规划是山体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为贯彻落实《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有效保护我市山体,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协调统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保持威海市“千里海岸线,一幅山水画”的城市特色,本着尊重自然、顺应发展的精神,牵头组织编制《威海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历经前期调研、起草修改、征求意见、论证完善、专家评审等阶段,于2021年12月15日,提报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1月28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威海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六章,分为总则、山体保护现状、山体保护分区及管控措施、山体保护重点工程、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及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一是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规划指导思想,以注重安全、保护优先,顺应自然、合理利用,主动保护、兼顾各方,重点突出、分区管控为规划编制原则。二是明确规划范围为威海市全域,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二)山体保护现状。威海市山体众多,根据调查全市共有山体1121座,占地约1176.10km2。威海市山体资源丰富,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和矿产资源。在山体保护方面,我市相继开展了山体调查评价和整治修复工程、设立自然保护地以及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三)山体保护分区及管控措施。一是通过野外调查测量与遥感影像解译相结合的手段初步划定山体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与威海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威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以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等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最后划定山体保护区域。威海市列入保护区山体有336座,保护区面积约459.12km2,并纳入山体保护名录。二是对保护区内山体进行现状调研,根据山体植被重要性、动物生境适应性、自然灾害防治分区、视觉景观敏感性与历史人文五个评价因子,对山体重要性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将山体保护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面积约345.18km2,一般保护区面积约113.94km2。根据分区不同,进一步明确不同的管控措施。

(四)山体保护重点工程。一是强调山体修复治理的总体要求,并明确山体修复治理责任、治理程序及修复措施等内容。二是规定各区市、开发区应当设立山体保护界桩或者标志牌。三是建立和完善山体保护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民山体保护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山体保护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三是实行山体保护责任主体制度,属国家所有的,其管理者为责任主体;属集体所有的,该集体组织为责任主体。四是加大资金保障,完善奖惩机制。五是严格管控山体开发利用,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及法律责任。


政策解读联系人:陈瑜;联系电话:0631-51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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