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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137/2022-0670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教育局
内容分类: 民办教育 成文日期: 2022-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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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山东省“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威海市教育局代章)

2022年12月20日

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我市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各级“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结合“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百日会战、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牵头,协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各自主管领域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方位排查,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二、主要任务

1.严查违规学科培训。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严防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部门: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2月5日)

2.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落实机构证照、教师资质、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二维码等信息公开制度,对不执行收费公示、提前超期收费、恶意涨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签订制式合同等行为要加强督促整改。同时,抓住寒假期间集中培训的关键节点,全力推进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指导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监管平台上架、售卖课程,引导学生(家长)通过监管平台APP选课、交费、消课,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2月5日)

3.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山东省“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各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在寒假前至少对机构开展1次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定期通风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责任部门: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2月5日)

4.做好培训广告清理整治。各区市主管部门要联合市场 监管部门,加强寒假期间培训广告管控,确保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要对校外培训广告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重点针对主要路段、商圈、居民区、校园周边,线上全面开展广告监测,坚决清理存量、杜绝增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责任部门: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2月5日)

5.加强监督举报查处力度。各区市主管部门在寒假之前公布机构“黑白名单”以及举报电话、邮箱、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二维码等信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逢举必查,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要认真核查、加快处理、及时反馈。加大对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及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更新机构“黑名单”。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力度,强化警示震慑。(责任部门: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2月5日)

6.营造假期良好氛围。各区市要强化正面宣传,全面展示“双减”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主动拒绝参加寒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责任部门: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2月5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2023 年寒假是“双减”后的第二个寒假,也是检验“一年治乱、负担有效减轻”成果的重要节点,直接影响“两年巩固、生态全面净化”的成效。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调研督办,对培训机构问题频发、履责不到位的区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

各区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请于2023年2月6日前将寒假期间校外培训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2023 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统计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和 PDF 格式(加盖公章)报送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联系人:李琳琳,联系电话:0631-5232129,电子邮箱:whszcjk@wh.shandong.cn。


附件:2023 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统计表


附件

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统计表

单位(加盖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

重点内容

数量

整改完成数量

工作开展情况

排查机构数(个)

——

其中,学科类机构数(个)

——

其中,非学科机构数(个)

——

其中,无证照机构数(个)

——

执法次数(个)

——

执法人次

——

行政处罚次数(个)

——

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市级督导次数(个)

——

学科类培训治理

查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机构数(个)

其中,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机构数(个)

其中,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学科类机构数(个)

其中,寒假期间开展培训的学科类机构数(个)

非学科类培训规范

查处违规办学非学科培训机构数(个)

其中,未通过全国监管平台售课的机构数(个)

其中,预收费未全额纳入监管的机构数(个)

其中,不开具发票、合同等违规收费机构数(个)

其中,超期收费、恶意涨价等情形的机构数(个)

其中,从业人员不合规的机构数(个)

其中,培训材料不合规的机构数(个)

安全风险管控

存在安全风险的机构数(个)

“爆雷”“冒烟”、退费难机构数(个)

其中,化解退费金额(万元)

——

培训广告管控

清理违规广告数(个)

——

清除已注销培训机构广告牌匾、办学痕迹数(个)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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