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交流推进会,我市作为全省3个地市之一,以《试点先行 集成推广 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题作典型发言。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建设1个医共体中心药房,推动用药目录、采购配送、药学服务、药品储备、使用监测5项统一以及开展居民用药咨询等多样服务,打造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1+5+X”运营模式,推动上下级机构用药衔接,有效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公平可及、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