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6356/2022-06854 | 发布单位: |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 内容分类: |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 ||||
为整合科技金融要素资源、培育发展核心竞争优势、激活区域最有活力的创新版块,2019年我市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支行政策的意见》(威政发〔2019〕1号),进一步释放了政策效能,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企业惠及面不断扩大,政策培育已经形成良好效果。但政策也面临财政补贴持续承压、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等问题,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各区市及部分银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对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支行政策的意见》(威政发〔2019〕1号)和财政绩效评价及相关审计报告。
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一)降低银行准入限制。为提升企业享受政策的普惠性和便利度,拟进一步降低银行准入门槛,凡是经营状况良好、各项监管指标达到相关要求、能够执行科技支行政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纳入科技支行政策合作银行范围。
(二)明确企业享受贴息的上限额度。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将政策调整为“企业每年实际享受贴息的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即使企业贷款超过3000万元,3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仍可以享受贴息,确保我市科技企业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三)明确贷款利率标准。为支持普惠型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取消差别化利率标准,将利率标准统一规定为“不超过贷款发生日前一个工作日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利率加90个基点”。
(四)调整对合作银行补贴方式。在不改变对企业贴息标准的前提下,对银行的补贴比例调整为“对合作银行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年新发放贷款余额的0.6%进行差别化奖补。所需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由市县两级财政平均分担”。
(五)其他方面。1.“千帆计划”入库企业相关政策已于2022年5月废止,因此在扶持范围中将“千帆计划”入库企业调整为科技领军企业;2.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补贴资金“免申即享”,增加用好“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内容,要求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业务开展、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等“一站式”线上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3.将政策范围调整为我市全域,实现市域全覆盖。
《意见》所称科技支行贷款,是指全市范围内的银行机构为扶持企业发放的符合政策条件的贷款。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科 车晓明 521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