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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31149X/2022-0266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间: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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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参股管理,按照国家、省及我市的部署要求,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市属国有企业以参股方式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对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市属国有企业也存在参股投资决策不规范、国有股权管理不到位、参股收益保障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为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参股全过程监管,推动提升参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参照《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加强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后,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并已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3部分14条。

(一)规范参股投资管理。主要包括,围绕聚焦主业投资方向、严格甄选投资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参股方式、完善审核决策机制等4个方面,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应选择经营管理水平高、资质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合作方,依法合理约定各方股东权利义务。参股投资应结合可行性研究论证,全面深入开展尽职调查。严格落实参股投资主体责任,完善投资决策机制。

(二)加强参股国有股权管理。主要包括,从依法履行股东职责、注重参股投资回报、推进财务管控常态化、强化产权管理、规范字号等无形资产使用、健全委派人员履职管理体系、严格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在公司章程、协议或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中,明确人员委派、国有股权转让退出和国有股东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利润分配权保障等重要事项。加强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参股企业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发挥好产权要素市场作用,确保国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参股企业党建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责。主要包括,从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等2个方面,明确市属国有企业要将参股管理作为内部管控的重要内容,将参股投资等事项列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产权管理科  王晓东

联系电话:0631-518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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