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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四十一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交办清单共计17件。截止8月19日17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16件,不属实1件。
威海市第四十一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2021-857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界石镇蒿耩村村西500米养猪场异味太重,污水直接排放到耕地。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大气 |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文登区界石镇蒿耩村村西500米养猪场”实为界石镇蒿耩村荣某某养猪场、田某某养猪场,位于非禁养区内,荣某某养猪场现存栏920头生猪,属于规模场,配建有粪污池(水冲粪)及雨污分流设施,粪污清理后用于自家租赁耕地还田,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情况,现场存在轻微异味;田某某养猪场现存栏990头生猪,属于规模场,配建有粪污池(水冲粪)及雨污分流设施,粪污清理后堆放在自家租赁耕地内,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情况,现场存在轻微异味。 | 是 | 1.责令田某某养猪场8月7日前完成堆积粪污还田,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令荣某某养猪场、田某某养猪场日常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在达到储存上限前,及时进行还田,同时购置生物除臭剂,定期喷洒,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界石镇镇政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2家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粪污外排、外溢情况发生。 | ||
2 | 2021-858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城区街道深圳路阳光家园小区凤林建筑公司露天喷防锈漆,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飘到车子上窗户上。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大气 | 经现场调查,反映的施工单位为威海凤林建设集团,2021年7月,该公司在小区内建设地下车库,车库出入口是钢结构材质,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对钢结构进行防锈处理。因风向和风力原因,在喷漆过程中有漆雾飘散洒落在施工地点西侧50米左右的一辆私家车车身上。经了解,施工方和车主已达成和解,施工方为该车进行了清理维修。 | 是 | 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负责,督导施工方文明施工,杜绝扰民行为发生。 | ||
3 | 2021-859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午极镇南庄村村西张某日、张某光养猪场污水粪便外流,也影响走路,导致邻居的农场没法正常经营。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涉水 | 从调查情况看,张某日养猪户,位于村西约800米,配建污水池,现已停养。张某光养猪户,位于村西约800米,占地约1亩,现存栏生猪约50头,属于专业户,配建前、后两个污水池,共约20立方米。现场发现张某日养猪户无排污情况,张某光养猪户污水池无盖,后面污水池破损,粪污外溢。 | 是 | 1.张某光养猪户及时将外溢粪污清理还田,修补破损污水池,给污水池加盖,限期8月20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2.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午极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消纳畜禽粪污,严禁乱排乱放。 | ||
4 | 2021-860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界石镇蒿耩村南边养猪场,粪便清理不到位导致蚊蝇很多,异味扰民严重,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大气 |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文登区界石镇蒿耩村南边养猪场”实为界石镇蒿耩村李某某养猪场,位于非禁养区内,场内现存栏20头生猪、150只貉子,属于专业户,配建有沉淀池,未配建储粪场,门口堆放有少量粪污,现场存在异味。 | 是 | 1.责令李某某养猪场清理堆积粪污并还田,已完成整改;9月3日前完成储粪场配建;购置生物除臭剂,定期喷洒,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界石镇镇政府督促李某某养猪场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粪污外排、外溢情况发生。 | ||
5 | 2021-86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封赠山村李某某在村南山挖土卖土,挖砂卖砂,破坏生态,已经丈量,要求尽快处理,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生态 | 经查,我市共接到三次关于封赠山村李某某挖土卖土的举报,第一次接到群众举报后,乳山市自然资源局经前期调查,于2021年6月30日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综合执法局经调查会审,于今年7月15日作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责令当事人李某某对取土的基本农田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对非法占用的334平方米(0.50亩)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2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4000元,已于7月21日给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针对群众反映的五六处未测量问题,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组织乳山口镇、第三方测绘公司及举报人、李某某共同实地勘测,现场共发现7处涉嫌取土位置,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已于7月15日移交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 | 是 |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取土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市自然资源局和乳山口镇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出现乱采乱挖问题。 | ||
6 | 2021-862号 | 来电人反映:临港区蔄山镇东许家村王某某在村南挖砂,破坏耕地。希望部门查处。 | 临港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位置为威海市威鹰玫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地,该地块打算挖成水库,由于该地块在2021年初已被卫片执法系统监测,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区管理办公室也与3月24日收到过相关举办线索,因此立刻调取相关影像、照片等存档内容,并立即与举报人共同去现场核实,当时现场正在进行挖掘作业,但不存在挖砂行为,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复耕;3月30日,对东许家村村书记王某某做了调查笔录,其表示现场仅为土地平整,不存在挖砂行为;4月3日,现场核查整改情况,当时已停止所有作业行为,现场土地平整复耕;5月19日,再次去现场查看,现场土地平整,未发现非法开采外运行为;7月23日,再次现场查看,未发现非法开采外运行为,土地已平整复耕,现已种植玉米、地瓜等农作物。 | 是 | 下一步,临港区管委将不断完善农耕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剩余撂荒地复耕复种,助推乡村振兴。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杜绝非法开采的行为发生。 | ||
7 | 2021-863号 | 来电人反映:高区初村镇驾前村村西南角汽修厂喷漆异味严重。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亿丰汽修厂,该汽修厂位于初村镇驾前村村西南,为小型汽车修理部,存在少量汽车喷漆异味扰民情况。 | 是 | 生态环境分局下达《监管服务通知书》,要求其禁止进行喷漆作业。 | ||
8 | 2021-864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寨前村于某私自买卖耕地用于建房,位于村北公路边上靠近绿化带的地方,。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生态 | 经查,2018年乳山口镇寨前村启动了棚改拆迁工作,该村村民于某考虑其海水养殖设施无处存放,于是买下位于寨前村北于某江的养猪场拟用于临时堆放渔网等渔具。同时,于某与于某成口头协商,按照800元/年承包了于某成位于该养猪场南侧的1.5亩土地拟用于停放拖船等设备。2020年7月,因原养猪棚高度受限,铲车等无法进入,于某将原养猪棚拆除,在养猪棚西侧重新建设一处渔具仓库(占地面积0.8亩,地类为耕地),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当场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责令其按程序依法依规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补办将按照非法占地查处。因寨前村拆迁暂时无处居住,于某将原养猪场看护管理房(占地面积0.2亩,地类为设施农用地)进行了内部装修,于某一家人及其丈人等暂时在此躲迁居住。 | 是 | 1.市自然资源局和乳山口镇政府负责,督促当事人抓紧补办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若逾期未办理,按非法占地处理。 2.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和乳山口镇负责,加强暂时居住房屋监管,待棚改回迁安置后,及时恢复设施用途,若逾期不恢复,按非法占地处理。 | ||
9 | 2021-865号 | 来电人反映:经区皇冠街道办事处北和盛巷有家石山烤肉,排烟管道接到整栋楼顶,油烟扰民,希望部门查处。 | 经区 | 大气 | 经调查,“石山烤肉”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山烤肉馆”,注册于2020年12月30日。 1.关于“排烟管道接到整栋楼顶”问题,经查属实。经查,该店经征得楼上相关业主同意,沿墙体设置了通往楼顶的专用烟道。该店出具的土地证、房权证显示其经营所用房屋为商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关于“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高度十五米以下的,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超过十五米的,油烟排放口高度应超过十五米”的规定。 2.关于“油烟扰民”问题,经查不属实。经查,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7月27日,皇冠街道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 是 | 皇冠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经营业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10 | 2021-866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一品南山小区浅草寿司店油烟异味扰民。请落实查处。 | 环翠 | 大气 | 关于“环翠区一品南山小区浅草寿司店油烟异味扰民”的问题。经查,环翠区浅之草寿司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6月18日已委托天弘质量检测中心对该店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排放标准。 | 是 | 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张村镇督导该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及油烟管道进行清洗。 | ||
11 | 2021-867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环翠楼街道塔山中路2号东单元所有西户均在楼体私自凿开孔洞安装污水管,污水直接排放到楼梯外,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 环翠 | 涉水 | 关于“塔山中路2号东单元所有西户均在楼体私自凿开孔洞安装污水管,污水直接排放到楼梯外”的问题。经查,塔山中路2号楼东单元西边户1-6楼厨房原下水管道堵塞,无法使用,居民拟对整体管道重新改造,但1楼住户因厨房下水管道经常返水,影响其生活,不同意管道再经过其家中,致使方案无法实施。2-6楼居民为解决厨房排水问题,将管网布设于楼体外,管网末端悬空接入收集池后并入市政污水管网,为防止收集池污水反味,环翠楼街道已安排人员对管道末端与收集池进行了连接。 | 是 | 责成环翠楼街道督导社区向居民做好解释沟通。 | ||
12 | 2021-868号 | 来电人反映:经区凤林东山凤林小学东杨乐亭在此非法洗砂,污水横流。希望部门查处。 | 经区 | 涉水 | 经查属实。调查发现,该处露天堆放自水务集团购入的砂土,现场无加工砂石行为,但摆放有系列筛砂设备,现场堆放点占地约为6亩,占用现状地类全部为未利用地。经核实,该宗地其中约2.2亩为威海鑫扬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日租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租期10年;其他占用土地为擅自超占使用。 | 是 | 7月28日,凤林街道办事处向威海鑫扬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威海鑫扬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要求该公司迅速将筛砂设备搬离厂区,不得在此处存放或用以加工砂石;露天堆积的砂石需立即用双层滤网进行覆盖,防止出现扬尘现象;整改期间进行企业关停,不得进行任何其他生产活动。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
13 | 2021-869号 | 来电人反映:高区初村镇院上村雅美特户外有限公司,生产时会散发异味尤其阴雨天气尤为严重,并且使用甲苯、甲酯,认为污染大气,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雅美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院上村村西南,主要进行冲浪板生产加工,无环评审批手续,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 是 | 高区生态环境部门当场责令其立即停产,将按“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要求,依法予以取缔。 | ||
14 | 2021-870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竹岛街道保利红叶谷小区8号楼一楼有一个物业食堂,平时做饭时间点油烟污染比较大,油烟机对窗户外排放。希望部门查处。 | 环翠 | 大气 | 关于“环翠区竹岛街道保利红叶谷小区8号楼一楼有一个物业食堂,平时做饭时间点油烟污染比较大,油烟机对窗户外排放”的问题。经查,保利红叶谷小区8号楼一楼食堂为保利置业职工食堂,主要为10多名职工提供早、午餐,不对外经营。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已委托第三方对该食堂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是 | 责成竹岛街道安排社区环保网格员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
15 | 2021-871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天福街道小五里村委会小五里小区南300米处修路破坏耕地,要求赔偿损失。查处后建设了围墙,不利于水土保持。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生态 | 经查,建设围墙问题属实。群众所反映的位置为威海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项目的东侧。威海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西五里头塘坝下游河道改建工程,于2021年6月在地块东侧进行施工。鉴于威海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文登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26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20047),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此后,威海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施工。2021年7月8日,经现场核实该地块土层未剥离。2021年7月20日,威海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文号:威文临自然字〔2021〕11号),临时用地有效期至2023年7月20日。2021年8月3日,经现场查看,该单位未进行施工,现场设立围挡。 | 是 | 已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和天福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查处。 | ||
16 | 2021-872号 | 来电人反映:高区卧龙山派出所北有一片菜地每天使用农家肥,异味扰民严重,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大气 | 高区卧龙山派出所北面空地存在居民开荒种植情况,怡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时未发现使用农家肥问题,现场不存在异味。 | 否 | 由怡园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检查,保持环境整洁。 | ||
17 | 2021-873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西立交附近在高速路上每天都能闻到农药味,建议在威青高速往青岛方向86-88千米处查处,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大气 | 农药味来源于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农药的研发与生产,建有粉碎废气治理、干燥废气治理、氯化氢废气治理、有机废气焚烧炉等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焚烧炉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能够达标排放。同时,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对废气进行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3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进行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未出现超标现象。 | 是 |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督导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