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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法院推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审判模式 多举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文章来源:威海市中级法院
时间: 2021-08-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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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省法院部署要求,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家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庭,对威海市区范围内以银行为原告的金融借款、信用卡等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已受理各类金融案件497件,审结480件。

一是优化办案模式,打开金融审判质效提升新路径

组建3个金融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配备3名法官和4名法官助理,对金融纠纷实行繁简分流,开展诉前分类调查,按照能否联系上借款人、是否接受调解、有无抵押登记等进行案件分类登记,根据案情快速处理案件。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针对金融纠纷中担保物权较为完善的现状,探索通过诉讼直接实现担保物权而非起诉后申请执行担保物权,加快办案速度,金融纠纷平均办案天数15.9天,比全院平均办案天数少19.3天。出台《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理解和适用》,形成约定地址送达与电子送达、电话送达、直接送达、户籍地送达相结合的“全包裹”送达方式,提升送达效率。

二是优化司法服务,健全金融审判司法便民新机制

在当事人签署担保文件、达成调解协议时,及时说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帮助当事人做出理性决定。对首次代理金融纠纷的代理人开展“手把手”诉讼引导,详细说明诉讼程序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帮助新代理人“一次办好”。积极拓展金融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对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开展调解培训,已培训调解员110余名,今年以来,全院诉前调解成功率47.6%,同比提高20.6个百分点。加大互联网办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起诉状及电子证据,加快材料收取及流转速度。针对金融纠纷涉案群体年轻化的特点,广泛开展互联网庭审,平均办案天数比去年同期缩短3天。

三是防范金融风险,探索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

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组织20余位金融机构代表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通报金融审判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提出司法建议。探索推动金融机构采取债权文书公证的方式加快债权回收效率,提前约定纠纷仲裁条款,减少金融纠纷产生及进入诉讼程序。现场提供债权催收等方面法律咨询和建议,指导威海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加强债务催收、修改完善合同等20余次。加强对金融纠纷大数据分析研判,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支持,助力形成金融审判、行政监管、自主预防相结合的金融风险防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