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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五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交办清单共计32件。截止7月20日17时,已办结31件。其中属实27件,不属实4件。
威海市第五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2021-75号 | 来电人反映:高区钦村一中路西125号楼没有下水道,一下雨水就流不出,很臭。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涉水 | 经与群众电话沟通,群众反映的问题点位为王家钦村老旧城中村别墅区。受周边建筑物及地势影响,该别墅区生活污水未并入污水管网。2011年,该别墅区拆迁时,计划同步改造污水管网,后因拆迁受阻,管网改造计划停滞,目前生活污水通过村内排水渠排放。 | 是 | 6月11日,高区建设局现场对该处污水管网情况进行了查看,计划结合别墅区旱厕改造计划,将该处污水管道进行并网,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 ||
2 | 2021-76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城南新村西区东边上有个臭水沟。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涉水 | 从调查情况看,臭水沟紧邻该镇,是2008年左右建设的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站,镇驻地部分生活污水汇集此处。由于该污水处理站已废弃且无修复价值,为防止生活污水外排污染环境,该镇在此处沟渠内修砌了挡水墙,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采取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的方式进行处理,因近期降雨频繁导致部分污水外溢。下步,该镇镇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将采取纳管方式,在镇驻地铺设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该镇锅上村正在建设的乳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计划7月底前建设完成)。目前,管网铺设已进入尾声,剩余100余米因与高铁工程交叉暂停实施。 | 是 | 一是由市住建局牵头,调度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及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力争7月底前完工。二是由乳山口镇负责,在驻地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并正式运行前,加大对沟渠内污水的拉运处理频次,防止污水外溢。待污水收集管网正式启用后,立即对该处污水收集沟渠进行清理,今后不再使用。 | ||
3 | 2021-77号 | 来电人反映:荣成市崖头镇青山西路国泰小区46号楼西侧是一个通道,窗外每天晚上烧烤摊等油烟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建议取缔夜市。希望部门查处。 | 荣成 | 大气 | 经查,当事人反映的“楼西侧通道”实为国泰街。该区域并未设置夜市,但因紧邻大型工厂生产区,目标人群主要为夜班工人,部分流动商贩利用深夜执法人员检查空档违规占道经营。6月10日晚,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国泰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鸡蛋灌饼、关东煮等共5处摊点,现场予以驱离并责令其收拾好摊位周边垃圾,同时告知其不得在市区道路两侧占道经营。 | 是 | 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夜间执法等手段,对国泰街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一经发现违规摆摊坚决予以取缔。 | ||
4 | 2021-78号 | 来电人反映:高区管委北海水浴场至小石岛步行栈道的北侧山坡上生活垃圾成堆。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固废 | 经现场勘查,群众反映的海水浴场至小石岛步行栈道的北侧山坡上防护林存在林下漂浮物及生活垃圾。 | 是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6月11日,高区建设局已组织专业清理人员14人,对存在的林下漂浮物及垃圾进行清理处置。反映问题已于6月12日整改完成。同时,高区建设局责令养护单位建立长效养护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 ||
5 | 2021-79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古陌村455号周围的楼房至今没有下水道,露天厕所,苍蝇蚊子聚集。希望部门查处。 | 环翠 | 涉水 | 关于“环翠区古陌村455号周围的楼房至今没有下水道,露天厕所,苍蝇蚊子聚集”的问题。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楼房因建设时间早,住户仍使用独立旱厕,每周由区环卫部门安排车辆和人员进行清理。该区域已纳入拆迁征收范围,因居住人员较少且面临拆迁,暂无污水管网改造计划。 | 是 | 1.责成鲸园街道加强古陌王家岭待拆迁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定期组织物业公司喷洒灭蚊、灭蝇药物,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改善生活环境。 2.责成鲸园街道协调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加快该区域的拆迁征收进度,争取在2022年春节前拆迁完毕。 | ||
6 | 2021-80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泽头镇林村北搅拌站晚上工作,噪声污染,扬尘污染。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噪声 | 经查,所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举报点为原中铁十四局林村搅拌站,场区现场地面有浮尘,已要求进行清理,部分设备正在拆除,现场查看时夜间没有施工作业。 | 是 | 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泽头镇政府一起全程监督企业整改到位,责令企业6月20日前拆除设备、搬走物料,目前全部设备已搬离,7月15日完成复耕。目前厂房周边土地已完成复耕。 | ||
7 | 2021-81号 | 来电人反映:荣成市赤山街道南庙山村原村书记姜某某的亲戚在任村书记十年间一直在村周边砍树卖钱,里面有很多七十多年的老柳树、桐树、槐树等树木,现在村周围树已经没剩多少了,希望恢复绿化。希望部门查处。 | 荣成 | 生态 | 经查,2018年(姜某金时任村书记)因担心水库堤坝上的树木被大风吹倒后破坏堤坝,南庙山村村委对水库堤坝上的12棵树木进行了清理,卖给个体户原某某,共收700元,资金入村委账户,此行为系村集体所为,非姜某某实施。经调查该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未发现姜某某砍树卖钱,树没剩多少等问题。 | 是 | 1、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林长制和田长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巡查监管力度,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2、斥山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林业资源管理。 | ||
8 | 2021-82号 | 来电人反映:之前通过督察组电话举报(2020年乳山市下初镇辛家疃村村长宋某某将村内比牛山前坡和北坝山上1600多棵树木砍伐售卖;在村东河桥南面拉砂售卖;在村内自来水井西面一公里的大沟内砍伐树木,并在该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且掩埋,破坏生态;在村内西坝以建设水井名义,挖砂售卖,砍伐松树售卖,希望部门查处。)的问题,来电人表示部门答复均不属实,仅通过镇上进行答复,要求督察组实地考察,1、关于1600多棵树被砍伐的问题,答复该问题不属实,部门表示该树木为2020年12月开展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所砍伐病死树,防治公司为威海金旭林业有限公司,所伐疫木均统一回收处理,不存在砍伐售卖行为,现来电人要求提供1600棵死树的树根,如无法提供其可以实际勘察提供1万棵活树的树根;2、关于拉砂售卖的问题,部门答复情况不属实,村硬化面积较多,通过村两会采河砂进行硬化道路,村共6条道路,还有两条道路未硬化,宋某某开采河砂的数量远超于道路硬化所需要的砂量,且开采河砂的行为仅在半夜进行,经其现场勘查开采面积达到500-1000车。3、关于倒垃圾的问题,来电人表示该处原为一片树林后被砍伐,现被垃圾掩埋成平地,后在平地上填埋了一层土,要求部门挖掘查看。4、部门答复水井、挖砂售卖的问题不属实,水井的高度与现在地面的高度的高度差是1.9米,该部分砂子和挖掘水井的砂子不知所踪,且该部分土地原为松树林,砍伐的松树也不知所踪,要求部门重新查处该部分问题。 | 乳山 | 生态 | 1.经现场询问现任辛家疃村村书记,其表示于今年1月份带领村4名党员实地清点了砍伐树木的伐桩,清点伐根数量为1150棵,被砍伐的树木已全部运往疫木处理厂集中处理,并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商讨砍伐树木问题,因此举报人反映砍伐1万棵活树不属实。 经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16年公布乳山市为松材线虫病疫区。2020年10月,乳山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威海金旭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下初镇松材线虫病疫木砍伐标段相关工作。疫木除治公司在砍伐过程中,被砍伐的树木中有已染病但未全部死透带有活枝的松树(松材线虫病是全球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破坏性,松树感病后一般40天左右死亡,3到5年就可摧毁成片松林)。2021年1月12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到辛家疃村比牛山砍树现场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砍伐活树的行为,但威海金旭林业有限公司存在砍伐有活枝的濒死树木(群众认为是砍伐的活树)。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可采伐病死、濒死松树。因此,举报人举报砍伐活树行为不属实。 2.2020年3月31日,乳山市砂办巡查发现下初镇辛家疃村委在河道内违法采砂,用于村路整修及户户通工程,市水利局对辛家疃村委处以行政处罚,市砂办对约1200立方米砂堆予以封存。 3.举报反映位置原为沟壑,占地4525平方米,原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经与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比对,地类为非林地。因地形原因,该土地难以利用,为进一步发挥土地效益,下初镇将其作为建筑垃圾消纳点,通过填埋建筑垃圾对原大沟进行了平整,提高土地使用价值,现场开挖后可见零星建筑垃圾。该地块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威海市政府批准转为村集体建设用地。 4.反映的水井为2020年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建设的农业灌溉设施,是乳山市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到市砂质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经实地测量大口井站墙高度为0.7米,大口井工程产生的砂土(包括大口井周边清表平整产生)全部用于修建灌溉设施(辛家疃大口井和下初村平塘),不存在售卖问题。经现场询问施工方,建设大口井地块为一片荒地,并没有成片树木,并提供了施工前该地块现状照片。建设大口井位置地类为市级公益林,占地约30平方米,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已对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 是 | 自然资源局和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和非法采砂行为。 | * | |
9 | 2021-83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小观镇坦埠村西北角孙某某的养猪场,臭味非常大,有很多苍蝇,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希望部门查处。 | 南海 | 大气 | 经查,属实。南海新区小观镇坦埠村孙某某养猪场,位于坦埠村西,仅东有住户。养猪场分新、旧大棚两部分,南侧旧养猪大棚内养殖育肥猪100余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属于养殖户,建有粪污储存池,现场未发现猪粪外溢痕迹。存在未配建干粪棚,猪粪露天堆放现象,有一定的养殖异味;北侧新养殖大棚、粪污储存设施正在建设,建设完成后将替换原有养猪大棚。 | 是 | 1.要求孙某某按标准加快建设新养殖大棚,建设完毕后,立即投入使用,将现有育肥猪转移至新养殖大棚。目前所有育肥猪已经转至新养猪大棚中,大棚建设进度基本完成。 2.责令孙某某清理露天堆放猪粪,对产生的粪污做到日常日清,使用生物发酵除臭剂降低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露天堆放猪粪已清理完毕。 | ||
10 | 2021-84号 | 来电人反映:临港区草庙子镇棋山路503号山水水泥和附近的搅拌站,扬尘污染,路上的砂粒太多。希望部门查处。 | 临港 | 大气 |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临港区草庙子镇棋山路503号山水水泥和附近的搅拌站,扬尘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区域涉及企业主要有威海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威海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威海市鸿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清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针对企业扬尘污染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威海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威海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有全封闭料仓,厂区路面硬化且不定期洒水抑尘,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到位。威海市鸿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料堆全覆盖,厂区路面不定期洒水抑尘,设有废气治理设施,检查时企业处于停工状态,日常为间歇性生产。山东清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路面不定期洒水抑尘,但现场料堆未做到全覆盖,装卸料时喷淋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已督促企业对料堆进行全覆盖,加强物料装卸、运输过程的喷淋降尘。 (二)关于群众反映的“临港区草庙子镇棋山路503号山水水泥和附近的搅拌站,路上的砂粒太多”问题属实。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威海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南京路路段路面有少量砂粒,已通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对路面砂粒问题进行洒水清扫,并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关注该路段,确保路面整洁卫生。 | 是 | 1.临港区管委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要求,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输送、生产等各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进行管控,严防扬尘污染。 2.临港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督促加强路面洒水清扫力度,重点污染路段和区域随时清洗并适当增加保洁频次,对有积尘的道路增加高压冲洗频次,减轻道路积尘污染。 | ||
11 | 2021-85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崖子镇台上村宫某某养猪场,异味扰民,非法占用耕地。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大气 | 从调查情况看,交办件反映的“养殖场”为养猪户宫某某,位于台上村西南约40米,占地约5亩,建于2003年,现存栏生猪约45头,配建有沉淀池。经勘查,该养殖户无粪污外排情况,猪场的环境卫生良好,有异味但不明显。该处养殖场及附属用房所占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不占用耕地),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不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另据《关于印发乳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20〕1号)规定,该养猪户不在禁养区内。 | 是 | 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崖子镇加强对养殖户的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消纳畜禽粪污,严禁乱排情况发生。 | ||
12 | 2021-86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开发区崖东头村到处有很多建筑垃圾。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固废 | 经查,该问题属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金山综合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到达现场,经现场落实,崖东头村村北发现大量建筑垃圾、杂物属棚户区改造遗留及村民乱倒行为。金山综合服务中心立即安排专人对此处进行全面整改,建筑垃圾送入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杂物送入生活垃圾焚烧厂。 | 是 | 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对崖东头村建筑垃圾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预计两日内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加强该区域的管理,并安排专人不定期进行排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 ||
13 | 2021-87号 | 来电人反映:高区怡静园小区通道西侧,地面有排污。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涉水 | 经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点位为高区怡静园小区通道,其西侧为威海天信达热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外租给部分业主作为仓储仓库。因该闲置厂房生活用水未并入污水管网,因而排放至举报人反映的雨水沟。 | 是 | 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要求负责人对污水管网进行并网改造。杜绝生活污水外排至雨水沟问题发生。目前,已完成管网改造,厂区内生活用水不再排至雨水沟内。 | ||
14 | 2021-88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张村镇九华路张村桥交汇处福满居公寓后面垃圾成堆。希望部门查处。 | 环翠 | 固废 | 关于“环翠区张村镇九华路张村桥交汇处福满居公寓后面垃圾成堆”的问题。经查,福满居公寓后院内存在租户堆放生产废料及生活垃圾的问题。张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会同租户进行了清理,已于6月12日清理完毕。 | 是 | 责成张村镇不定期对该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
15 | 2021-89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市区生产街大润发北平房都是旱厕,希望能改造。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大气 |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举报点生产村属于城中村,住户约160户,由于建设年代较为久远,没有考虑到雨污分流以及污水管网的铺设,每户居民房前都自建了化粪池,属于旱厕。 | 是 | 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大该区域的环境整治力度。一是安排达利物业组成专业的粪水抽排队伍,定期对该区域居民化粪池是否溢满等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溢满外流趋势的化粪池,立即进行清理;二是随时关注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一经发现有暴雨预警等情况,第一时间安排达利物业粪水抽排队伍提前将化粪池中的粪水进行抽空,防止因雨水倒灌导致粪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将加大该区域的招商力度,争取将该处进行拆迁改造,改善该区域的整体环境。 | ||
16 | 2021-91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黄家夼社区锦绣园53号楼的垃圾桶在一楼,异味扰民。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大气 | 根据《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二条第(三)款“除环境卫生部门设置的公共垃圾容器外,禁止其他单位的自有垃圾容器沿街摆放”,小区物业企业将原放置小区外的垃圾桶退路进院,在小区内选择适宜位置摆放,并保持垃圾桶桶身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经现场落实,小区物业企业定期将垃圾桶进行清理,不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 是 | 由高区建设局督导小区物业企业加强巡查,保持垃圾桶周边卫生,不定时对垃圾桶进行洗刷清理,确保垃圾桶干净无异味扰民,为小区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
17 | 2021—92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候家镇江山泊村东北方向鞠姓村民的养猪场倾倒垃圾,污染水源和大气。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大气 | 经现场核实,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文登区候家镇江山泊村东北方向鞠姓村民的养猪场”实为文登区鑫一养殖场(鞠姓村民在此负责喂猪),距离侯家镇江山泊村东北方向约350米处,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现存栏900头生猪,属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储粪场及雨污分流设施。经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大门前有一堆生活垃圾,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但存在轻微的异味。 | 是 | 1.责令文登区鑫一养殖场6月15日前将大门前的生活垃圾清理干净,目前已清理完毕;日常做好粪污处理设施维护,杜绝出现粪污乱堆及污水外流、外溢情况,同时要求其购置除臭剂,定期喷洒,防止异味扰民。2.责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侯家镇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督促该场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
18 | 2021-93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鲸园街道古陌隧道南边口西边山体,被渊源花卉破坏建设厂房,山体石头裸露破坏生态,要求将山体进行绿化,请落实查处。 | 环翠 | 生态 | 关于“环翠区鲸园街道古陌隧道南边口西边山体,被渊源花卉破坏建设厂房,山体石头裸露破坏生态”的问题。经查,不属实。渊源花卉在古陌隧道南口,占地约27761平方米,用于培育销售花卉、盆景等。其中19007平方米于1998年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威环国用(2013)第008号,用途为公园与绿地;2202平方米为租用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土地,土地证号为威环国用(93)出字第138号;其余6552平方米为古陌居委会同意由渊源花卉使用的建设用地,共有9个拱形大棚,现场植被茂密,不存在破坏山体的行为。在渊源花卉西北方向100米处,有废弃采石场一处,面积7947平方米,现场石头裸露、边坡岩体破碎。 | 否 | 渊源花卉厂房西北采石场已列入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报告编制,近期开展招标整治,计划2022年4月份前整治完毕。 | ||
19 | 2021-94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孙家疃街道远遥村北区36号楼304室业主将36号楼前绿化带全部毁坏,私自种植无花果树,要求恢复绿化带,请落实查处。 | 环翠 | 生态 | 关于“环翠区孙家疃街道远遥村北区36号楼304室业主将36号楼前绿化带全部毁坏,私自种植无花果树”的问题。经查,来电人反映的绿化带属于小区公共绿地,内有无花果树29棵,其中304室业主种植7棵,剩余无花果树为小区其他业主种植。5月27日,安海社区和远遥物业对36号楼南侧公共绿地内种植无花果的问题进行了入户走访和电话调查。远遥36号楼业主有40户,10户业主未联系到,征求了30户业主的意见,其中23户业主同意保留无花果树,归全体业主所有,5户业主同意砍伐无花果树,2户业主弃权,安海社区和远遥物业遵从大部分业主意见,保留无花果树。5月28日,将征求意见结果进行了公示,远遥物业负责对36号楼绿化带进行后期维护。 | 是 | 责成区住建局、孙家疃街道督促安海社区和远遥物业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小区公共绿地管护力度,维护好小区环境秩序。 | ||
20 | 2021-95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文登营镇姚家疃村村东侧山北坡偏西处苹果园内,每天早晨屠宰十几头羊,污水直接流到杜里河里,污染水源。希望部门查处。 | 文登 | 涉水 | 经现场核实,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姚家疃村村东侧山北坡偏西处苹果园”实为闫某某租用的姚家疃村村民高某某用地,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北侧为居住用房,2019年下半年开始闫某某在南侧屠宰羊,2021年5月18日进行现场查验,发现闫某某将废水直接通过管道排入其西侧长度100多米的山洪沟内,最终流入山下一小水坑,未流入杜营河。同日接到闫某某经营、运输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线索后,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做了询问(调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文综执限改通字〔2021〕第15—021号),责令闫某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次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闫某某已于5月18日停止屠宰羊。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6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综执罚字〔2021〕第15—021号),处罚款7350元,闫某某已于15日内履行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 | 是 | 1.责成文登营镇组织人员对外排废水流经区域废水及进行清理,目前废水清理完毕,当事人存栏的35只羊全部搬离,养殖场所清理完毕。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处罚决定。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业发展中心、文登营镇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
21 | 2021-96号 | 来电人反映:经区海埠路海滨大道365-2号楼北面,山体公园的树木枯死,被周围居民清理种菜,破坏生态,要求恢复原有绿化,请落实查处。 | 经区 | 生态 | 经查属实。经调查,海埠路海滨大道365-2号楼北面山体公园林地内有11处林内空地被周边居民开垦后种植了蔬菜、花生和玉米等农作物,涉嫌违法开垦林地约740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是 | 1.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社会工作部会同皇冠街道已将农作物统一铲除。 2.皇冠街道将在暑期开展雨季造林,在林内空地栽植树木,恢复绿化。 | ||
22 | 2021-97号 | 来电人反映:世昌大道81号楼,住人一楼最东头住户将房屋出租给海鲜商贩存放海鲜,室内有制冷设备,室外很多外挂机,噪音扰民;并且经常在晚上半夜卸货,货车上也有制冷设备一直响,噪音扰民,反映好几年一直没有人处理,请落实查处。 | 环翠 | 噪声 | 1.关于“世昌大道81号楼,住人一楼最东头住户将房屋出租给海鲜商贩存放海鲜,室内有制冷设备,室外很多外挂机,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经落实,世昌大道81号楼住人一楼东头住户未将房屋出租给海鲜商贩,室内未发现制冷设备,室外也未发现很多空调外挂机。 2.关于“经常在晚上半夜卸货,货车上也有制冷设备一直响,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经与居委会了解,由于此处临近水产市场,部分商户会将车辆停放该路段,进行货物装卸。 | 是 | 1.责成环翠楼街道督导居委会协调周边的商户尽量白天装卸货,避免晚上噪音扰民;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2.责成环翠楼街道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夜间货物装卸的行为,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 ||
23 | 2021-98号 | 来电人反映:荣成市人和镇窑沟村收废品的有异味,影响村民生活;宋某某电气焊的噪声污染。请部门查处。 | 荣成 | 噪声 | 经查,当事人反映的窑沟村收废品的实为荣成市斥山小田废品收购部,主要经营废旧物品回收。现场查看,院内堆放了收购来的部分废铁和养殖用的网绳,废铁散发轻微铁锈味,院内废旧物品摆放杂乱。当事人反映的电气焊为窑沟村村民宋某某个人经营,在毗邻房屋外墙安装了小型航吊,外墙喷有“修电气焊”字样,但未发现电气焊设备。经询问窑沟村村委主任,宋某某日常确有电气焊作业行为。宋某某于4月中旬在文登威电公司承包工程至今未归,电气焊作业一直未开展,对其是否造成噪音污染及污染程度等暂时无法界定。 | 是 | 1、荣成市商务局、人和镇责令田某厂3日内将废铁处理完毕,并对院内其他废旧物品进行规整。目前已整改完毕。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人和镇在宋某某返回后,立即进行现场取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
24 | 2021-99号 | 来电人反映: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南虎口村,原村主任徐某某和村书记姚某某,大肆破坏村集体的山林约百余亩,违法建设墓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期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议深挖背后保护伞,清除墓地,恢复原貌。 | 经区 | 生态 | 1. 关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南虎口村,原村主任徐某某和村书记姚某某,大肆破坏村集体的山林约百余亩,违法建设墓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部分属实。该墓地是皇冠街道办事处杨家滩社区根据经区管委统一安排建设的公益性墓地。杨家滩社区墓地是根据经区管委统一安排,为森林防火和市级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而迁建的公益性墓地,并对墓区进行了绿化,该墓地涉及地块在2017年林地调查年度变更时调整为非林地。崮山镇南虎口村原村主任徐某某和村书记姚某某,未大肆破坏山林和违法建设墓地。 2.关于“违法建设墓地”问题,经查不完全属实。原杨家滩社区公墓原散布于经区九龙湾临海防护林内,其所在位置为海滨观光带,该公墓不仅严重影响观瞻,造成大量森林防火隐患,森林防火压力巨大。杨家滩社区按照经区管委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配合九龙湾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于2015年6月完成了新建墓地建设搬迁。2017年,经区将公益性墓地规划上报到市民政局,列入《威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2020-2035)》。2020年,全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公布实施,原社会事务管理局立即转发到各镇街,并通过会议部署等方式督促镇街尽快按流程办理公益性墓地审批手续。 3.关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不属实。经核查,杨家滩新建公墓按照规范标准建设,墓区内及周边栽植蜀桧等绿化树3000余棵,未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4.关于“期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经查,原农业经济发展局、原社会事业管理局和社会工作部未收到举报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 是 | 该墓地是因城市整体规划建设和重大项目而搬迁建设,总体节约了土地、优化了环境、有利于防火和统一管理,符合发展趋势,但因审批涉及到多部门具体问题,前期缺乏统一规划,导致审批手续滞后。 下一步经区将切实加快推进杨家滩墓地审批,由区社会工作部协调审批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紧研究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管理,早日将其建设成手续齐备、绿化美观、生态环保的示范性公益性墓地,满足群众的公墓需求。 | ||
25 | 2021-100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天福山街道从天润路到机场路每天晚上8点到早上6点很多工程车噪声太大,平均5分钟一辆。请部门查处。 | 文登 | 噪声 |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群众所反映的路段系天润路(南七线)曲轴岗至文登营岗路段,不属于大货车禁行路段;针对噪音太大问题,自6月11日以来,交警七大队和区交通运输局每天抽调人员,不定时在该路段进行夜间巡查,检查时工程车辆通过频次较低,未发现群众所反映的工程车车辆密集和噪声太大的情况。 | 否 | 1.区交通运输局责令工程车所有人加强车辆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督促驾驶员做到文明驾驶,杜绝狂按喇叭、猛轰油门等行为。2. 责成区交通运输局、交警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工程车噪音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
26 | 2021-101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天福街道孙家卧龙村东面山上垃圾点的设置,建议取消。请部门查处。 | 文登 | 固废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来电人反映的区域位于天福办事处孙家卧龙村东山一公里位置,此处并非天福街道设置的垃圾点。接到威海市转办件之前,天福街道已接到孙家卧龙村反映,村东山上有人违规倾倒了建筑垃圾。通过向孙家卧龙村“两委”干部了解,由于该处地势较为平坦,部分周边小区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此处,造成了垃圾在此处堆放。5月26日,天福街道安排机械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当天晚上所有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同时,在此处设立了警示标语,禁止在此处倾倒垃圾。本次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垃圾倾倒的行为。 | 否 | 责成天福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利用好天眼等技术手段,全时记录上山情况,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并充分发挥周边村民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其主动上报发现的违规倾倒垃圾情况,形成垃圾上山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同时,严厉打击私自进山倾倒废弃物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办一起,形成强力震慑,坚决杜绝垃圾进山的情况发生。 | ||
27 | 2021-102号 | 来电人反映:高区承德路27号西涝台工业园注塑工厂排放有毒气体,异味非常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希望部门查处。 | 高区 | 大气 | 高区承德路27号为威海永新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工艺,共有注塑设备11台,2016年原《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显示废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2021年1月,根据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完成废气治理提标改造,新上等离子加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新设施建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无明显异味。 | 是 | 1.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由怡园街道办事处协调厂房出租方做好企业与同一厂房内篮球馆的相关工作。 | ||
28 | 2021-103号 | 来电人反映:文登区葛家镇西孙疃村村南有人建设鸡粪厂,异味扰民严重,请落实查处。 | 文登 | 大气 | 经现场核实,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文登区葛家镇西孙疃村村南有人建设鸡粪厂,异味扰民严重”实为文登市大德兴农庄农产品有限公司(非畜禽养殖场)建设的农家肥加工厂,位于葛家镇西孙疃村南500余米处,其购买的畜禽粪污填加生物发酵菌剂经翻抛发酵后,加工成农家肥施用于公司近2000亩的丹参种农业园内。现场实地查看,加工区院内有粪污散落的情况,该公司使用了生物除臭剂,但仍存在异味。 | 是 | 1.责令大德兴农庄农产品有限公司6月15日前将散落的粪污清理干净,日常保持好场区卫生,目前已清理完毕;加大生物除臭剂的使用剂量及频次,防止异味扰民。2.责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葛家镇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督促该场尽快完成整改,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 ||
29 | 2021-104号 | 来电人反映:南海新区西里岛商业街一排饭店油烟扰民,请部门查处。 | 南海 | 大气 | 经查,不属实。该商业街是2-3层单体建筑,距西侧敏感点最近距离(阳光海岸小区)有150米,距北侧敏感点最近距离有120米,饭店均已安装并正常使用了油烟净化设施,未发现该处饭店存在油烟不规范排放的情况。2020年11月18日,对里岛商业街当时的26家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部检测,全部达标。2021年6月11日中午,对2家今年新开、6家客流量大的共计8家饭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均已达标。结合近期接到的有关该商业街油烟扰民的热线投诉及日常工作,经过仔细分析、研究,确认该问题与近期热线投诉情况一致,小区业主误认为晾晒衣物、窗户玻璃、车辆上的附着物为油烟掉落物,实际为该商业街对面小区南侧一蜜蜂养殖户的蜜蜂分泌物,且已经养殖户确认。 | 否 | 目前已劝离蜜蜂养殖户。 | ||
30 | 2021-105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徐家镇中鲁果汁北侧有家黑作坊生产塑料浮球,没有手续,且异味扰民,请落实查处。 | 乳山 | 大气 | 经调查了解,反映的“黑作坊生产塑料浮球”实际为乳山市洒浪海水产有限公司,该公司租用乳山市岳海水产有限公司东侧车间生产PET浮球。原料主要为PET,生产设备为2台加热机、2台吹瓶机,工艺为加热、成型,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经查,该项目属于“散乱污”,应予以取缔。 | 是 | 责成徐家镇政府督导该PET浮球加工点予以关停,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设备拆除和现场清理,目前已整改完成。 | ||
31 | 2021-106号 | 来电人反映:经区凤林办事处杨家台村一名普通党员举报村领导把南山20亩土地当做垃圾场,填完又再洗砂,请落实查处。 | 经区 | 生态 | 经查属实。调查发现,2014年5月,当事人史某某与杨家台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无花果园承包合同,管理经营无花果园。2019年9月,史某某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将承包的无花果树全部砍伐。目前承包土地范围内约19亩部分用于堆放砂土,并在东北角处筛砂,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 | 是 | 2021年6月10日,自然资源管理办对史某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威自然经停字〔2021〕120号),要求当事人撤离筛砂设备,并在7日内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将依法立案查处。自然资源管理办6月10日致函凤林街道办事处督促当事人7日内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