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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MB2851300E/2021-06328 发布单位: 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解读

来源: 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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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制定优待项目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实施优待项目清单管理,将推动优待工作向体系化、规范化发展。

二、有哪些举措推动优待目录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详细列明涉及的19个部门具体职责。

二是加强督导考评,将优待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组织、调度、检查、督导,各相关单位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三、具体有哪些优待

清单按照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5类人员,整合国家和省、市优待政策,形成涵盖优抚对象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住房、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的基本优待项目清单,明确146项优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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