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首页 |
|
威海市第二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交办清单共计8件。截止6月29日17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7件,不属实1件。
威海市第二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2021-4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北竹岛办事处青竹居委会,有一个老头安徽人,以捡废品为生,在竹岛路24号楼东头第二门租的阴面的租贮藏室存放废品。打包的时候臭味严重,不敢开窗,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多年的问题,居委会和物业都管过,不管用。请部门查处。 | 环翠 | 固废 | 关于“青竹居委会有一个老头安徽人,以捡废品为生,打包的时候臭味严重,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居民将捡的废品存放在竹岛路24号楼东侧第二个贮藏室内,部分废品堆于室外,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 是 | 1.6月8日,竹岛街道已督导当事人自行对堆放的废品进行了清理。 2.责成竹岛街道督导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加强对当事人的卫生保洁意识教育和管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 * | |
2 | 2021-5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统一路421号楼路东蓝蜻蜓洗车店,洗车的水流在路上,污水污染环境。请部门查处。 | 环翠 | 固废 | 关于“统一路421号楼东蓝蜻蜓洗车店,洗车的水流在路上,污水污染环境”问题。经现场调查,蓝蜻蜓洗车店室内配备了污水收集设施,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但仍然有污水外流到路面。鲸园执法中队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已督导其整改到位。 | 是 | 责成鲸园街道定期对蓝蜻蜓洗车店进行巡查,发现污水流到路面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 ||
3 | 2021-6号 | 来电人反映:环翠区海峰路宅库休闲广场随地大小便、随意乱扔垃圾现象严重,无人管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翻修,对休闲广场进行管理,请部门查处。 | 环翠 | 固废 | 关于“环翠区海峰路宅库休闲广场随地大小便、随意乱丢垃圾现象严重,无人管理”问题。经查,属实。环翠区海峰路宅库休闲广场由宅库村负责卫生管护,嵩山街道已督导宅库村对该休闲广场进行了清扫。 | 是 | 责成嵩山街道督导宅库村对该休闲广场加强日常卫生管护。 | ||
4 | 2021-7号 | 来电人反映:荣成市国泰小区47号楼三楼西在地下室和家里做辣条等其他油炸食品,造成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请部门查处。 | 荣成 | 大气 | 经查,被举报人牛某主要从事关东煮等食品销售,不销售辣条等其他油炸食品,其地下室用于储存,家中进行原料的洗、切、串等前期准备。经现场查看,其加工设备停放在楼下院中,未发现在家中及地下室进行油炸、蒸煮等加工行为,也未发现涉及大气和噪音污染问题。走访被举报人邻居,也反映其未在家中和地下室进行辣条等油炸食品的加工。 | 是 | 荣成市市场监管局、崖头街道加大对该住户的监管,确保不在家中及地下室进行加工。 | ||
5 | 2021-8号 | 来电人反映:经区深圳路89号工地挖掘机拉土散在路上,路上全是泥。请部门查处。 | 经区 | 固废 | 调查发现,该处为拆迁工地,拆迁公司在现场清理建筑垃圾时,车轮携带工地泥土未清理干净,上路后将泥土散落在市政道路上。 | 是 | 建设局责成施工单位,调配洒水车对污染路面进行清理。目前,该处工地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现场将封闭处理,不会再出现带泥上路问题。 | ||
6 | 2021-9号 | 来电人反映:经区泊于镇小林格村的山被村主任李永波破坏。请部门查处。 | 经区 | 生态 | 2007年3月2日,林某波与小林格村委签订了承包合同书。承包的山峦位于小林格东山(范围为东到大林格山边界,西到大林格山边界,北到山底,南到大邓格山边界),承包期为2007年至2027年。合同约定林某波自行办理开采山峦的合法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林某波的单独开发及转包权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引起的所有罚款及处罚,由林某波自行承担。林某波2008年将承包的山峦转包给原威海市奔腾赣兴采石有限公司,矿山企业法人代表为张某兴,2007-2015年取得了合法采矿手续进行开采,2015年底矿山被政策性关停。2018年,按照《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和《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该处废弃矿山与威海市胜利石材有限公司采石场、威海市祥威矿山开采有限公司采石场合并为大岚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由威海广安城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20年底完成治理工程。目前,废弃矿山治理初见成效,植被成活及绿化效果已显现。 | 否 | 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将加大对治理项目植被绿化养护期间的管理力度,要求施工队伍对治理区花草树木进行不定期喷淋浇灌,满足其生长需求。养护期(2年)满,基本达到植被绿化效果与周围山体相协调,消除视觉污染。 | ||
7 | 2021-10号 | 来电人反映:荣成市寻山街道北吴家村村南有个厂房,挂着村委牌子,院里贮存海带等,海上物资腐烂,与雨水一起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要求搬离。请部门查处。 | 荣成 | 涉水 | 经查,该厂房2017年被西龙家村村民龙某租用,用以贮存海带制品及生产用具。2016年前后,北吴家村村委曾在此处办公,挂有村委牌子,2017年底北吴家村委换届选举后,村委搬到新址,原村委牌子废弃。经现场查看,该厂房院内库房中主要贮存干海带,无污水外流现象,院内露天堆放养殖浮漂球、养殖用绳等海上养殖物资,无腐烂现象。近期由于降雨增多,露天堆放的养殖物资被雨水冲刷,表面沾覆的灰尘及海带附着物等随雨水下渗,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达标。 | 是 | 1、寻山街道责成龙某将院内露天放置的养殖物资及海带附着物进行清理,对需要临时存放的进行苫盖,避免随降雨产生污水,目前已基本完成。 2、寻山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监管,避免厂房再次产生露天堆放问题。 | ||
8 | 2021-11号 | 来电人反映:1.乳山市诸往镇前进村原书记李文见在承包地里挖石头和沙子,破坏生态。2.李文见在前夼村上游承包土地上建养猪场,猪粪乱排,前夼村的自来水水井在养猪场的下游,污染前夼村里的自来水。3.村民李文正破坏村水库旁边的口粮地,在口粮地上违规建房。4.2005年李文建在村南头至尾矿维修了一条5里的山路,该山路毁坏农田、树木无数。5.李文建在村内占用耕地挖了5个水库,毁坏农田无数。希望部门查处。 | 乳山 | 生态 | 1.2020年11月份,为方便机械化耕种,李文见将自己承包的多块土地整理成大块地,施工过程中挖出的石块用于坑塘砌坝,未发现石头外运情况。我市自然资源局与诸往镇工作人员在多次联合巡查中未发现李文见非法采石采砂破坏生态问题。 2.反映养猪场位于前进村西南约3公里、前夼村西约500米,占地约20亩,现生猪存栏量为1500头,配建有污水池700立方米,配有干湿分离机,干粪还田利用,污水通过水泵还田灌溉于自家承包的果树地。经勘查,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外排,南侧往山下直通的水沟水质清澈,无异味。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乳山市政府出台了《乳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乳政办发〔2020〕1号),方案中对禁养区做了明确规定,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针对“水井污染”的问题,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水井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水质达标。 3.2012年1月,李春林(李文正之子)承包了前进村小力耩水库(面积约14亩)及30余亩土地种植草莓大棚等,在水库旁建设了4间平房(面积147平方米)作为看护管理附属设施,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进行管理,不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4.经现场核实,反映通往尾矿的山路经与森林“一张图”数据比对,地类为非林地,实为村民种地使用的机耕路。为了方便群众、保障通行安全,2008年,鑫山铁矿与前进村委签订了道路维护协议,自2006年起每年支付前进村1.3万元用于道路维修,故该道路非李文见私人修建、不存在毁田毁林问题。 5.经查,前进村周边共有7个坑塘,其中5个(坑塘1—5)为李文见在任期间,为方便村民农业灌溉,由前进村村委会组织进行清淤修堵,时间发生于2008至2012年间,剩余2个坑塘为李文见个人所修挖(坑塘6—7),其中3个坑塘部分占用耕地。对于占用耕地挖塘问题,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已进行了前期调查,交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剩余4个坑塘是否存在违法取土挖砂采石等问题,我市综合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核查。 | 是 | 1.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占用耕地挖塘问题按照程序依法查处到位。 2.责成自然资源局及诸往镇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杜绝乱砍乱伐和私搭乱建等违规情况发生。 3.责成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诸往镇负责,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规范消纳还田。同时,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使用粪污贮存设施,严禁乱排乱堆情况发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