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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1-06677 发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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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

答:为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公示的信息进一步规范。

2.公示信息在哪里公示?

答: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开公示应该公示的信息

3.应公示的内容有多少项?

应公示的信息一共22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项目开盘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销售现场进行信息公示。

4.公示信息需要公示多长时间?

答:公示期限自商品房销售之日起至销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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