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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一批信访件共计57件。截至5月28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52件,不属实5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第11批 2021年5月2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访受〔2021〕703号 | 来电 | 荣成市崖头街道三环嘉苑小区东门门市房大凡食府烧烤等店面油烟很大,营业到凌晨,噪声扰民。 | 荣成 | 大气、噪声 | 经查属实。信访件反映区域有大凡饭店、天福海鲜汇2家餐饮单位,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运转,但2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排放口不符合规定,且大凡饭店二楼有包间靠近住宅楼,可能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 是 | 1、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家餐饮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排放口进行整改。 2、荣成市公安局已责令大凡食府经营者对店铺二楼靠近住宅楼的包间窗户做隔音处理。 | ||
2 | 访受〔2021〕704号 | 来电 | 1、文登区界石镇软枣林村店子后河被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在办公楼南大门正对着的河南岸河道处堆积了大量建筑垃圾;2、在15:00、22:00左右会通过埋在地下的管道向河道排放工业、生活废水,臭味非常大,店子后河通向米山水库,污染威海淡水供应水源;3、文登抽水蓄能电站整个夜间有很多辆大车、水泥罐车不停作业,扬尘严重污染村民樱桃、桃子等种植物,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睡眠;4、软枣林村王某某在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办公楼南大门正对着河道蓝色护栏西端起点北侧靠挡土墙处河北岸老河道位置掩埋大量生活垃圾,将整修西南洼子平塘产生的大量污泥进行堆积,污染水源;5、软枣林村王某某2020年在软枣林村广场北侧小路100米处东侧老虎窝北山处非法采矿石;6、松山路刚进村第一户住宅东南侧空地处被王某某掩埋大量生活、建筑等垃圾。 | 文登 | 固废、大气、水、噪声 | 1、经查属实。该反映地点为软枣林店子后河,因河道南侧土地经常被河水冲毁,该村准备将河道加固,堆放建筑垃圾为加固河道所备石料,但因部分村民反对,该工程暂时停止,导致石料堆积。2、经查不属实。群众反映的“排放废水”实际为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内山体渗漏水,无工业废水排放,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未发现地下管道。该处为文登抽水蓄能电站的施工工地,周边无工业企业,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现场对该河道进行了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3、经查属实。群众反映道路为14县道,抽水蓄能电站早期已在该路段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并安排洒水车辆每天6次洒水降尘。现场未发现施工车辆存在撒漏现象,地面无积尘,也无扬尘产生。针对运输车辆夜间施工,抽水蓄能电站定期在周边村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出现噪声超标现象。4、经查属实。前期已有群众举报该处存有生活垃圾,5月16日软枣林村委已将生活垃圾清理。2020年软枣林村实施中地产田改造,为方便群众灌溉,在村西整修一座平塘,所产生泥砂存放在店子后河用于该村河道护坡工程。5月22日下午,已对该河道进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5、经查属实。软枣林村村北存在一处开采矿山。该矿山于2007年被区自然资源局关停,矿坑内存有部分废弃石料。2020年软枣林村进行户户通改造工程,村集体研究决定将矿坑内原有的废弃石料进行加工,用于铺设村内道路。2020年12月5日,区自然资源局就废弃矿坑加工石材问题对软枣林村王某某进行询问,鉴于软枣林村村民委员会加工石材用于村内道路建设,属于民生工程,且未对外出售,符合《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相关内容,不属于非法开采矿石。但由于该处矿坑面积较小,断面较矮,不适宜实施恢复治理,因此目前该矿坑以自然恢复为主,山体至今未恢复。6、经查属实。为防止洪水冲毁路基,2018年软枣林村委协调电站施工方将部分石料倾倒在该地用于护坡,现场检查发现群众将少量生活垃圾倾倒在该地点,5月22日软枣林村委已将此处生活垃圾清理。 | 是 | 1、目前,已将该处堆积的石料平整完毕。同时责成水利局、环卫服务中心、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加强河道巡查,严禁随意倾倒、掩埋生活垃圾行为。 2、现场已告知抽水蓄能电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定期对排放水样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后续将不定期对该河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如水样检测结果超标将依法进行处理。 3、督促抽水蓄能电站继续加强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频率,确保始终保持路面洁净;加大对该路段运输车辆的路面执法力度,做好施工车辆出场清洗工作,持续做好抑尘工作。同时,责成交通运输局及生态环境分局夜间不定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路段进行噪音检测,严查超限超载运输及未防扬撒等违法行为。 4、责成界石镇政府对该点位及进村路沿线群众丢弃垃圾进行彻底清扫,定期对村内及周边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鉴于该处不适宜实施恢复治理,矿坑以自然恢复为主的实际,责成自然资源局、界石镇等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石材资源管理,确需用于村内公益设施时,在使用前需按程序审批报备。 6、责成界石镇对该点位群众丢弃垃圾进行彻底清扫,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 ||
3 | 访受〔2021〕705号 | 来电 | 1、环翠区嵩山街道冶河水库旁边西七夼村至小七夼村沿途小规模破坏山体绿色植被搞建设普遍存在,最典型的是骑士小镇度假村把山体植被破坏建设沙丁车赛道,现场裸露沙土,大风天气扬尘四起。2、度假小镇西侧有一个小水库周边建筑垃圾和废旧车辆堆积,脏乱不堪。3、沿途麟海牧歌生态农业公司的养猪场污水流入小溪里,污染环境。建议动用无人机或者站在一制高点俯瞰,一目了然。 | 环翠 | 水、生态、固废 | 1、经查,沙丁车赛道区域属未利用地,未占用农业和林业用地,未有山体植被被破坏情况,但存在部分裸露沙土道路。 2、经查,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有2辆废弃车辆,经咨询交警部门,车辆不在报废期内,不能进行报废处理。 3、经查,该场设计存栏2000头,现存栏34头,配建有300立方米的防渗污水池,300立方米的硬化储粪场。现场所有粪污均得到有效收集,无溢流。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污水流入小溪现象。 | 是 | 1、已组织工作人员对道路喷洒抑尘剂,没有比赛时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过,防止出现扬尘问题。 2、已协调相关汽车4S店将车辆拖走妥善处理。 3、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 ||
4 | 访受〔2021〕706号 | 来电 | 来电人为润和花园业主,反映润和花园小区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其在网上第一批公开的信息看到答复的“企业(万丰镁业)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委托的监测中心检测的废气和噪声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未说明润和小区空气质量是否达到居民区大气质量标准,希望能够说明企业委托的检测和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的监测分别是什么时间检测的。希望能够公开在该小区内按照居民区大气标准检测的报告。希望能够了解企业杜绝二甲苯排放到小区的措施。。 | 高区 | 大气 | 1、经查,2013年开始,万丰镁业公司自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年对公司外排废气进行检测。2019年,生态环境高区分局督导万丰镁业将废气检测频次加密至每季度检测。2020年开始将废气检测频次加密至每月检测。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委托废气检测3次,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国家未对居民区规定单独的环境质量标准,而是按照整体区域来判定空气质量是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威海市连续5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按照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要求,喷涂行业无组织废气二甲苯排放标准为≦0.2mg/m3,最近一次检测表明,该企业无组织废气二甲苯为未检出。 | 是 | 1.将企业喷涂废气治理工艺提标改造为沸石转轮吸附+RTO燃烧治理设施。(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2.在砂芯车间增设室内生物药剂水雾喷淋设施,进一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 * | |
5 | 访受〔2021〕707号 | 来电 | 1、临港区汪疃镇上夼村村东边的山体几乎全被破坏,现在还有采石场在继续开采,破坏生态。 2、下游还有采砂和用石粉加工产品的行为,造成河道於堵。 | 临港 | 生态 | 1、经查不属实。上夼村村东边山体作业行为是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2019年11月5日临港区经发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 2、经查,上夼村东下游没有发现任何采砂设备,也没有砂石堆积河边现象,不存在反映的河道淤堵情况。在现场核查时,发现在上夼村村东一处废弃单层建筑物的西南角,有1台制砖设备没有拆除,设备已生锈,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院内西侧存有约8万块水泥砖,砖体已风化。该处为上夼村王某于2016年在上夼村村东建设冬暖大棚时新上的1台制砖设备,用于生产自用水泥砖;大棚建设完工后,不再进行生产,至今已停产5年。 | 是 | 1、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的巡查及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超越治理范围,发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2、由汪疃镇政府负责对王某的制砖设备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 3、由汪疃镇政府加强河道采砂和制砖排查工作,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 ||
6 | 访受〔2021〕708号 | 来电 | 临港区草庙子镇三角轮胎每天排放刺鼻异味,该工厂附近小区很多,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临港 | 大气 | 经查,举报中三角轮胎全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华茂橡胶科学技术分公司,位于临港区台湾路东首,于2009年建成投产。该公司环评分别于2007年12月、2011年10月由原山东省环保厅批复,于2017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公司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胎,主要原料为橡胶和炭黑以及其他辅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密炼、压延压出、成型、硫化。该企业自2017年6月先后配套建设了15套植物液异味治理设施,共计投入资金1268万元;2019年12月配套建设了24台注入式低温等离子设施,共计投入资金1725万元,目前废气治理设施已覆盖密炼、硫化工序的所有机台,异味治理效果明显。该企业实行24小时生产制度,虽然废气达标排放,但距离城南人家、尚书院、佳尚府等居民小区较近,在气压较低或者阴雨天不利于气体扩散时异味较为明显,时有群众信访举报。三角华茂2021年2月、5月自行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现场检查时,三角华茂生产车间异味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异味治理设施加药记录完备。2021年5月24日,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委托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三角华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 | 是 | 1、临港区管委责成生态环境分局督导该企业进一步加大废气治理力度,6月25日前提交提标改造方案,并按方案如期完成提标改造。 2、临港区管委责成生态环境分局督导该企业落实《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预计2021年7月31日前该企业可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 3、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7 | 访受〔2021〕709号 | 来电 | 荣成市人和镇窑沟村周边有十多个板材厂的下脚料全都拉到该村的大水库中,把水库几乎填满,破坏生态环境,板材厂冷却液也排到水库里,影响村民灌溉。 | 荣成 | 水 | 经查属实。信访件反映的大水库位于窑沟村正东,原用于农田灌溉,2015年12月经批复报废。现场查看,周边有堆放的石渣等石材边角料,为上世纪80年代周边石材厂堆放。信访件反映的板材厂实为石材加工厂,周边共有12家,均通过环评验收,全部建有生产废水循环利用装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渣料等固体废物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转运处置,未发现污水外排、私自清运等违法行为。 | 是 | 1、人和镇召集报废水库周边12家石材加工企业,划分责任区段,对报废水库周边倾倒堆放的石渣等石材边角料进行清理、转运。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人和镇加强对报废水库周边企业进行巡查,严防倾倒垃圾、固废等行为发生。 | ||
8 | 访受〔2021〕710号 | 来电 | 环翠区菊花顶东路阳光花园小区H座楼下的加压水泵噪声非常大影响该楼居民休息,水箱有杂质、细菌超标,水质浑浊有异味,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环翠 | 噪声、水 | 经查,阳光花园小区加压水泵位于H座楼下负三层,在H楼住人一楼楼道内的声音轻微。针对水箱水质问题,2020年9月,中兴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委托威海市水务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阳光花园小区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鲸园街道会同相关部门于2021年5月22日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水质及噪音进行检测。 | 是 | 待阳光花园泵房噪音、水质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据检测结果制定下步整改措施。 | ||
9 | 访受〔2021〕711号 | 来电 | 高区文化西路40号楼205室下面的车库户主在车库内安装冷藏设备改造成冷库,设备工作噪声非常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高区 | 噪声 | 1、经查,群众反映的点位为文化西路40-13号楼车库,从事食品冷藏。为减轻设备运行噪声,已于库外加装隔音板进行隔音降噪,并对制冷设备加装时控器(夜间10点至次日6点制冷设备不运行)。 2、现场发现文化西路40号楼205室下面的车库门前外包了一部分,面积约6平方米。 | 是 | 1、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冷库昼间噪声进行监测,待监测报告数据出具后,再依法实施下步工作。 2、高区建设局现场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车库门前外包部分自行拆除。 | ||
10 | 访受〔2021〕712号 | 来电 | 文登区文登营镇侯家庵村村南山脚下文登万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将原有耕地和植被毁掉,建成娱乐会所。 | 文登 | 生态 | 经查属实。文登营镇侯家庵村村南山脚确有建筑物,占地总面积1629平方米,土地地类为设施农用地982平方米、旱地647平方米。经套合文登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不占用林地。经调查,2014年3月威海三友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侯家庵村委会签订《侯家庵参与三友集团经济共同体意向书》后,于2016年在该处将原有猪场翻建为石榴研究所,并在旁边建设了一个玻璃钢大棚。2017年9月,原文登区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违法用地行为,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并于2017年10月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缴纳了134130元罚款,并申请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021年5月22日上午,经现场查看,该处建筑物作为农储物资仓库使用,不存在群众反映的娱乐会所情况。 | 是 | 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以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同时,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 ||
11 | 访受〔2021〕713号 | 来电 | 高区承德路27号西涝台工业园注塑工厂排放有毒气体,异味非常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高区 | 大气 | 经查,高区承德路27号注塑工厂实为威海永新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工艺,共有注塑设备11台,2016年原《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废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2021年1月,该公司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要求,对废气治理进行提标改造,新上等离子加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新设施建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废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 是 | 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 | |
12 | 访受〔2021〕714号 | 来电 | 乳山市乳山寨镇寨东路2-4号商住一体房从2020年开始发现生活用水中有刺激性物质,洗脸后会起痘会痒,疑似是后院化工厂工业污水将生活供水水井的地下水源污染,每天不定时排烟,排出气体有很大异味,刺激性很大,并伴有很大响声,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乳山 | 水、大气、噪声 | 经查,交办件中反映的“化工厂”为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寨镇驻地,主要从事液体泡花碱生产和销售。生产工艺有2条,一是将购进的不同浓度液体泡花碱混合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现正常运行;二是将固体泡花碱加热加水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因市场原因,已于2020年11月份停产。经勘查,目前,该企业生产过程仅为同种液体的混合搅拌,不产生废气和废水,现场也未发现刺激气味。因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存在噪声,加之离居民区距离较近,对群众会有一定影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噪声和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是 | 生态环境部门、乳山寨镇加强对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督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降低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
13 | 访受〔2021〕715号 | 来电 | 荣成市大疃镇自来水厂取水源水质有污染,2020年开始洗澡时身上发痒,盛泉小区将生活污水通过管道直接排放到西河里,在盛泉小区荷花苑西面的一个洗沙厂疑似将洗砂污水排到西河中。 | 荣成 | 水 | 1、经查,水质污染不属实。大疃镇自来水厂以宝泉池方塘为取水源,周边无污水排放源,该水厂过滤消毒设施完备且正常运转,水质经检测达标。 2、经查,生活污水排放到西河属实。信访件反映的小区修建有化粪池,未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发酵后排入西边的大疃河,经检测大疃河水质达标。 3、经查,洗砂水排入西河不属实。当事人反映的洗沙厂实为威海市一清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排放口。经检测西河水质达标。 | 是 | 由大疃镇对盛泉小区所有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封堵,对污水采用清理转运的方式进行处置,安排车辆和人员定期进行清运,并将其运送到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
14 | 访受〔2021〕716号 | 来电 | 1、经区泊于镇高德游艇洗船时将含有剧毒的顿滑液和硫酸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2、铝合金车间门口用宽两米长五米高一米的蓝色篷布盖的切割铝合金板的含有重金属的污水桶,有时会用大型车把含有重金属的液体运走。3、洗大型船时在车间外面洗,污水渗入地下,造成土壤污染。 | 经区 | 水 | 经查属实。1、威海高德船艇有限公司,位于经区泊于镇鲍家村工业园海飞游艇西厂区,于2010年11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顿滑液和硫酸实际为钝化液和氢氟酸,该公司铝合金船体加工需要钝化作业,钝化前使用氢氟酸清洗。钝化液主要成分为铬酸盐,氢氟酸、钝化液重复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钝化池周边设有围堰,未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生态环境经区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检有限公司对该厂区靠近铝合金车间(地势最低)的雨水排放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PH值7.24,总铬3.64mg/L。5月24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确认该公司存在将钝化残液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行为。 2、经查,铝合金车间门口的蓝色篷布盖的不是污水桶,而是收集池,该处收集切割铝合金板时产生的冷却冲洗水,该公司与水务集团签订有污水接纳处理协议,水务集团定期安排罐车清运。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检有限公司对该收集池污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 3、4月20日,该企业对小部分船体进行无铬钝化实验,在车间外使用清水对船体进行清洗。该厂区水泥硬化较好,无裸露土壤,废水无法流入,无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 是 | 1、生态环境经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麟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处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立即对威海高德船艇有限公司钝化残液排放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处罚款32.25万。 2、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 | * | |
15 | 访受〔2021〕717号 | 来电 | 临港区蔄山镇中韩路59-5-6号鑫峰石材,缺少环评手续造成大气污染、固废污染、水污染。 | 临港 | 大气、固废、水 | 经查,鑫峰石材项目属于环评手续豁免类,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经现场核查,其电切割加工设备位于一无窗车间内部,切割时虽有保护设备,但其车间设备和灯罩上有积尘,在粉尘管控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经营者在车间内挖一水坑,约2立方米,以收集前述切割用水,沉淀后重复利用,废水未外流。经营者计划在坑内沉淀石粉积存较多后,再行清理。但因开业时间较短,石粉积存不多,尚未进行第一次清理。因此,该加工点产生固体废物,但未外排。 | 是 | 1、经临港区“散乱污”企业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现场核查,确定鑫峰石材为“散乱污”加工点。责成蔄山镇政府牵头,区“散乱污”企业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按照“两断三清”原则,限鑫峰石材于2021年6月底前搬离现址。 2、针对暴露出的镇区内家装石材加工点问题,蔄山镇将组织人员摸排现有加工点,分类处置。 | * | |
16 | 访受〔2021〕718号 | 来电 | 荣成市东山街道八河毕家村村南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污染了村头的河水且异味严重。 | 荣成 | 水 | 经查,有异味属实。当事人反映的实为荣成颐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石岛八河污水处理厂,在线总排口数据及月度第三方例行检测均显示达标排放。2021年5月6日因大风将废气收集棚刮倒,导致异味,已临时采取密封措施。 | 是 |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管理区督促该公司于6月15日完成初沉池废气收集棚、其他工艺单元废气收集棚及处理设施安装调试,投入正常运行。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管理区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各项指标达标排放。 | ||
17 | 访受〔2021〕719号 | 来电 | 荣成市屏海西路179-25号鑫通汽车城鑫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机动车检测过程中所有柴油车环保检测数据造假。 | 荣成 | 其他 | 当事人反映的实为荣成鑫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资质认定证书,经随机抽查,各项检测数据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现检测数据造假情况。 | 否 | |||
18 | 访受〔2021〕720号 | 来信 | 荣成市俚岛镇庄上宋家村宋某某1、2020年对村污水处理进行改造,把全村的污水管道通到村东的小河里,污染河水;2、2020年在村西山对外出卖泥土方,使60亩田地变成荒山;3、2015年利用权力占地3亩私自在村南的草莓园里建大饭店。 | 荣成 | 水、生态 | 经查: 1、污水通到小河属实。信访件反映的小河实为村东排水沟,2020年庄上宋家村启动生活污水改造,该年冬季停工前,村东部已建成的污水支管未能接入沉淀池,而是通入排水沟,导致部分村东群众污水流入排水沟。 2、卖土行为属实。经庄上宋家村委同意,2011至2013年期间在该村西山取土出售,俚岛镇政府进行了制止并责令复垦,后该地块进行转包种植花椒。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5月22日进行立案查处。 3、违建属实。2016年春宋某未经审批在村南草莓园建设彩钢房经营农家乐,后因经营不善倒闭,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5月21日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 是 | 1、俚岛镇组织人员将村东支管接入主管道,污水进入沉淀池。 2、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加快对庄上宋家村委卖土行为调查,依法依规处置。 3、俚岛镇组织人员对村西山花椒进行移栽,土地进行复耕,6月底前整理完毕。 4、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俚岛镇组织人员对彩钢房进行搬迁拆除,15日内拆除完毕并复垦。 | ||
19 | 访受〔2021〕721号 | 来信 | 西北山路中段路东,家家悦超市北面的王某水产,占用人行道及划定附近路面用于停车以及加工海产品,常年在街道上加工海参,腥臭味大,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高区 | 其他 | 经查,王某海产品店门口摆放灶具,并用于海参加工,存在占道经营和异味、噪音扰民问题。 | 是 | 现场责令涉案店铺自行搬离灶具及相关物品,禁止占道经营及异味、噪音扰民,目前已完成整改。 | ||
20 | 访受〔2021〕722号 | 来信 | 环翠区桥头镇西山后村以及附近几个村子的山体遭到破坏、树木遭到砍伐,因山多是砂土地质,存在山洪等地质隐患。 | 环翠 | 生态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应为桥头镇政府的防火通道修建工程。根据《威海市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5年)》,2021年,桥头镇计划投资570万元,建设覆盖正棋山、伟德山两大山系以及西山后、报信、碑鲁等10个村的防火通道,共计28条、38公里。目前已完成涉及林地树木采伐手续办理,并在相关村庄公开栏进行公示。针对部分坡陡路段和填方路段,已采取路面硬化、石砌护坡和埋设排水管道等方式解决汛期排水问题,全力消除山洪等地质灾害隐患。 | 是 | 责成桥头镇加强施工管理,确保不发生乱砍伐树木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做好排水管道铺设、陡坡硬化和重点排水部位石砌工程,确保汛期不出问题。 | ||
21 | 访受〔2021〕723号 | 来信 | 乳山市徐家镇刘某某伙同于某某在该镇辛泉口村、车门口村各一处毁山造林、开采乱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乳山 | 生态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两处矿点分别属于辛家口村和大浩口村。2020年,徐家镇政府在车门口等周边村庄实施“户户通”民生工程,但因车门口村的进山路无法承载工程车进场,徐家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废弃矿点边坡处车辆通行隐患进行了消除清理,并将清理出来的渣石用于“户户通”工程。 | 是 |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及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破坏生态行为。 | ||
22 | 访受〔2021〕724号 | 来信 | 威海华锦环保设备价高东西不好,监测不达标不说,人家华锦老板许总就说自己有自己的监测公司,数据可以造假。价高不买还不行。 | 市生态环境局 | 其他 | 经查不属实。信访件主要是反映华锦环保公司开展污染物检测业务,能保证购买其产品的企业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涉嫌检测数据造假。针对该信访件,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成立了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华锦环保位于文登经济开发区南通路路东,成立于2018年,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与环保有关的业务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 经对华锦环保有关人员进行问询、调阅有关资料、随机抽取10家购买华锦环保设备的企业进行电话咨询及委托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16家使用华锦环保设备的企业开展相关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测等措施,调查结果如下: 1、华锦环保从未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其本人也没有注册过、没有参股过其他具有生态环境检测资质的公司。 2、电话问询10家购买华锦环保的企业负责人,他们表示是在经过市场调查和价格比对之后自主选择了华锦环保的设备,因华锦环保是本地企业,后期维修比较方便。3、目前抽检的16家企业中,完成检测的4家企业相关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其他12家企业相关污染物的检测工作预计于6月5日前全部完成。届时根据检测结果,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否 | 1、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的第三方行为的监管力度。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倒逼第三方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更优产品、更好服务,保障排污单位和治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2、涉及非环保类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
23 | 访受〔2021〕725号 | 来信 | 1、荣成市宁津镇鞠某石矿非法开采山体,将开采的石头粉碎成石子和石子面堆放在鞠家村北面的耕地上,将耕地的土和石子一起搅拌出售,非法盈利,在基本农田挖走的土深度三米左右,毁坏了十多亩耕地。2、核电站的污水由王某某全部排放在里面,臭气熏天,污染村下游饮用水。 | 荣成 | 水、生态 | 经查: 1、非法开采属实。2020年10月,鞠某通过挖掘设备在已注销的矿区坡脚开挖乱石,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查处。 2、石子和石面压占耕地属实。现场查看无石子加工设备,鞠某已于2018年将相关设备拆除。但反映地块目前仍堆放石子和矿山扒荒土,压占耕地9994平方米。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已于5月1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3、挖土属实。2011年以前鞠某就在此处堆放砂石等物料,曾有群众反映在堆放物料前平整场地时,发生过少量挖土情况。从卫星图片上看,2011年之后,该地块一直有物料堆放,堆放面积未发生较大变化,未出现挖土情况。 4、污水异味属实。王某自购抽污车每周2次为国核施工单位抽取大小便用于自家及周边种粮大户土地施肥,非核电站污水,现场略有粪便臭味,该村饮用水井据此1000余米,已组织第三方进行检测。 | 是 | 1、荣成市自然资源局督促鞠某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确保30日内完成复垦。 2、根据水质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宁津街道定期对该区域进行巡查,坚决查处毁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 ||
24 | 访受〔2021〕726号 | 来信 | 威海市中玻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持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石油焦粉,每年使用数十万吨劣质燃料,据说理由是当年环评批复可用石油焦,近年来,在强制改烧清洁燃料的大背景下,还公然使用劣质燃料,希望调查一下。 | 临港 | 大气 | 经查,中玻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燃料确为石油焦粉和燃料油。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石油焦属Ⅰ类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但文件中同时规定,高污染燃料目录所指燃料“仅适用于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不作为禁燃区外燃料的禁燃管理依据”,根据威海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该公司所处位置不在威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2020年该公司石油焦消耗量约6万吨,未达到数十万吨的量级,并且石油焦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使用的石油焦全硫含量为2.12%,不属于高含硫量石油焦,并非信访件反映的劣质石油焦。 该公司所有生产线均配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且能够一备一用,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各类大气污染物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是 | 临港区管委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同时督促其加大投入,不断适应新的环境保护要求,充分履行企业的环保义务。 | * | |
25 | 访受〔2021〕727号 | 来信 | 乳山市海口路以东,海峰街(西)以南,威海龙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气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站在工厂北边的海峰街上,不到5分钟就出现呼吸道刺痒、眼睛干涩的症状,东南季风到来之后,大量刺激性气体飘到北边的崔家炉上村,尤其是炉上住高层的居民,不敢开窗,向北至胜利街都能闻到刺鼻味道。不知是否达标? | 乳山 | 大气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是龙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该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水解池、活性污泥池等环节产生的废气进行加盖收集,由于密封不彻底,导致部分废气外溢产生异味。 | 是 | 1、责令龙彩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设施进行改造,确保正常运行。已更换废气处理设施的活性炭,对废气泄露点进行密封改造。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经济开发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 | |
26 | 访受〔2021〕728号 | 来信 | 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牧云庵村宋某某、港湾街道办事处炮台东村居民王某某、牧云庵村张某某严重破坏山林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事实如下:1、宋某某指使合伙同谋在牧云庵村北水库南西山,非法挖山采矿,倒卖国土、矿产资源,挖山采矿。宋某某指使合伙同谋,以扩大修建水库为名,在水库里面西山,非法挖山采矿倒卖国土。2、宋某某指使王某某合伙同谋,在牧云庵村西南山,非法挖山采矿,倒卖国土、矿产资源,、非法违章建筑很多房屋,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土地,严重破坏损害山林,至今还在继续,违章建筑施工面积特大。3、宋某某在牧云庵村西北山集体坟墓地,非法开采占用国家集体土地,非法违章建筑,父母亲、兄等自己家族特殊豪华墓地坟墓,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土地,严重破坏损害山林面积特大。4、宋某某在牧云庵村东山南购买村民殷某某的房屋,非法挖山采矿、矿产资源,山林挖掉挖平扩大土地面积,非法占用国家集体面积特大,非法违章建筑个人自家门前广场,至今还在继续。5、宋某某支持指使张某某在牧云庵村东山北独家居住房屋,原来古老9间小房屋,以旧房翻新房为由,非法挖山采矿,非法违章建筑,扩大翻新房屋面积超出原来古老小房屋范围土地,四面院墙周围范围土地面积扩大特大,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土地面积特大,违法行为至今还在继续。6、牧云庵村原来三面大山自然山林,生态环境保护完好无损,至今全部都被宋某某、王某某合伙同谋严重破坏损害山林自然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损害山林面积特大,严重破坏损害森林树木无数棵,造成严重泥失流状态,三面大山被严重损害,山林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破坏。 | 荣成 | 其他 | 经查: 1、西山挖土属实。为2012-2014年牧云庵大桥及道路重建施工取土所致,已完成复垦复耕。2014年由于牧云庵水库干旱后蓄水量骤降,该村对水库库底烂石及水库西坡不稳定浮石进行清理,石材用于村内河道和水库整修,未涉及周边山林。 2、西南山挖土属实。该地块为王某斌2018年承包的果园,王某斌对西侧山坡地进行削坡整平,山土用于果园平整,没有对外销售。因改变林地用途,2020年11月4日,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3、墓地超规格属实。牧云庵墓地为防止山土流失多砌石护坡,宋某阳家族墓区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现有4座墓穴超出国家标准,但对比其他村民没有明显超出。现场查看林地保护情况良好。 4、平整土地属实。宋某阳购买的平房紧邻山体,南坡为一处垃圾堆,为彻底根治卫生死角和清除安全隐患,2020年6月村委决定对该排房屋前不稳定山石和边坡泥土进行移除整平,已于2021年4底完工,目前已栽植松树。 5、违法建设属实。2021年2月张某义对老旧房屋进行翻新,未超出土地证面积,5月21日港湾街道工作人员发现其正在翻新的露天厕所属违法建设,目前已拆除。 6、山体破坏属实。该村三面大山存在过山体破坏的现场有3个。一处位于牧云庵村北,原为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材加工厂,目前已完成治理;一处位于水库南侧,为2012-2014年牧云庵大桥及道路重建施工取土所致,目前已完成复垦复耕;一处位于牧云庵西南山,为王某斌对承包果园削坡整平所致,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 是 | 1、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保护自然资源的力度,对辖区矿山、林木等自然资源结合河长制、湖长制、田长制等制度做好常规巡查,确保出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责令牧云庵村对西南山挖土区域种植树木,6月份前完成复绿。(整改时限:2021年6月前) 3、责令牧云庵村加强对墓地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修建墓地,严格按照规格造穴。(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 * | |
27 | 访受〔2021〕729号 | 来信 | 乳山市下初镇单家疃村刘某某1、在村北山金州矿井南以挖水库为名,毁坏土地山岚,将土出售用于洗砂,挖水库毁坏村里的大口井;2、2020年刘某某将村北山金州倦扬机房后和楼北承包集体土地全部卖给皂地村洗砂老板周某某;3、将土地租给外地老板,安装特大型石子厂;4、挖大池子烧磁石,毒性很大,大门锁着,谁也进不去。 | 乳山 | 生态 | 经查: 1、2019年天气干旱,单家疃村大口井干涸,不能满足正常农业灌溉用水需要,为解决用水难题,刘某某了解金洲集团采矿抽取地下水外排浪费,故2019年9月27日单家疃村委召开户代表会议(包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决定在原大口井处筑坝,用于收集金洲集团排放地下水,挖出的砂土用于砌筑堤坝和平整村内路面。 2、群众反映的2、3为同一问题,单家疃村委与周某某签订的是山岚承包合同,将村北凸山5亩土地承包给周某某,合同期为3年,并未将土地卖掉。另外,周某某也是反映“特大型石子厂”的经营者,该石子厂主体位于牟平区莒格庄镇福禄地村,2021年4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单家疃村北有人取土洗砂加工石子,自然资源局经现场查看,该石子厂虽主体不在乳山市,但成品占压单家疃村土地约3亩,现场要求对疑似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整改并复绿,并先后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5月23日石子厂占压土地已完成整改和复绿工作。 3、挖大池子烧磁石问题。经查,2020年1月刘某某将个人承包8.6亩荒山转让给赵某某经营,并要求其不得改变荒山形状。2021年4月份,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下初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荒山上有9处土坑,但未发现有烧磁石现象,现场要求赵某某对疑似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整改。2021年5月22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由于当事人现在安徽出差,回乳后将依法调查。目前9处土坑已完成回填。 | 是 |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占地和挖土洗砂行为,并督导做好回填现场复绿工作。 | * | |
28 | 访受〔2021〕730号 | 来信 | 来信人于5月14日反映的“经区泊于镇与崮山镇沙龙王村崮山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起破坏村内80亩林地和农耕地打造办公区域,修建水库与围墙,且一直在建造当中,包含别墅集装箱等景观,施工扬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来信人到现场对整改结果进行查看,发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1、来信人在举报电话中明确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一百多亩的林地、耕地上违法建设办公大楼,宴请餐厅大楼以及建盖别墅,私自扩建灌溉水库建造围墙,打造私家“后花园”,而经开区公众号公开发布的处理结果,以及现场经区督办领导的要求,只是轻微的要求整改一些小的地方(小别墅、集装箱的问题);2、为什么不公开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该公司在林耕地上违规修建的办公大楼的认定结果?为什么不公开整改计划?自2014年该公司就在此处大搞违法搞建设,破坏生态环境。 | 经区 | 生态 | 经进一步核查: 1、违法建设办公大楼方面,办公楼于2012年建设,原为设施农业配套的管理及附属设施,现为办公用途,占地约1013平方米,占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 2、宴请餐厅大楼以及建盖别墅集装箱方面,举报人所称的“宴请餐厅大楼”实际是办公、宿舍和餐厅一体的楼房,于2014年建设,占地591.9平方米,占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原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公司在水库坝顶堆放集装箱,共有4处,用作员工宿舍用途,占地978平方米,违反《土地管理法》;另外,该公司建设处小木屋1处,占地500平方米,占用地类为村集体建设用地,违反《土地管理法》。 3、关于“该公司毁坏林地” 问题。经市林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勘测和初步调查,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沙龙王村南山水库周边林地内修建假山、景观墙等构筑物,涉嫌违法占用林地2864.46平方米;邹某租用林地从事养殖,在部分林地内搭建了猪舍、鸡棚,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254.47平方米;柳某租用林地违法从事种植,涉嫌违法开垦林地3108.95平方米,以上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存在破坏林地(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 是 | 区党工委管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责令区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等部门督促该公司立整立改,恢复土地用途。整改启动以来,区党工委管委有关领导、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崮山镇多次现场督导、细化方案,加快整改进度。 1、关于“违法建设办公大楼”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准立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正在依法依规依程序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 2、关于“宴请餐厅大楼以及建盖别墅”问题,针对该楼房,原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针对集装箱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已向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威自然经停字〔2021〕第111号),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5月底前恢复土地原貌。5月24日,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已拆除链接装置,正使用起重机将集装箱有序吊走搬离;针对小木屋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准立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将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 3、关于“该公司毁坏林地”问题,区社会工作部已于5月16日责令其停止施工,对涉嫌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市林业局正在进行查处。目前市林业局完成了对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邹某、柳某三个违法主体的调查笔录,假山、围墙、养殖区房屋和猪舍等构筑物拆除完毕,剩余违法构筑物正在加紧拆除中,邹某养殖区房屋和猪舍拆除后形成的林内空地已复绿,栽植黑松苗木100余株,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占用、柳某涉嫌违法开垦的林地近期将进行复绿。 | * | |
29 | 访受〔2021〕731号 | 来信 | 乳山市诸往镇前进村李某某1、2018年在承包地内重新修建养猪场,没有增加污水处理装置,把粪水任意排放,造成下游前夼村百姓生活饮用水源污染(百姓吃水的水井盖打开后臭气熏天),此事向政府反映,但未见确切有效的处理方案。2、未经村委同意擅自在承包地里私挖平塘水库。3、私自采石,废石堆积如山占据农田,修里沟山路,长度约2公里,损坏树木若干。4、从年前开始起至5月6号,李某某未经村委同意擅自动工,用自己的挖掘机和矿车,以整地为名,把在里沟山坡下的梯形承包地和道路进行永久性破坏,把里沟山挖了约一半,造成土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 乳山 | 水、生态 | 1、经查,李某某养猪场位于前夼村村西约500米,养殖场占地约20亩,现存栏量为1500头,配建污水池700立方米并配有干湿分离机,对干粪和污水进行还田利用,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外排痕迹。养猪场存在养殖异味,系雨污分流设施未加盖。前夼村水井水质清澈,水井周边无粪污痕迹,从周边群众反馈情况看,水质无变化无异味。 2、经实地调查和走访群众得知,李某某所挖平塘在承包土地前已存在,承包后为方便灌溉,李某某对平塘进行了整修,挖出的砂土全部用于砌筑平塘坝坡和平整土地。 3、2017年9月,李某某及其妻子在诸往镇前进村南山承包的山岚内因修防火通道毁坏林木379株,被损坏林木总价值6100元。2018年5月18日,乳山市森林公安局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某缴纳罚款8000元并补种树木1137株。 4、2020年11月份,为方便机械化耕种,李某某将自己承包的多块土地整理成大块地,施工过程中挖出的石块大部分用于坑塘砌坝,不存在废石堆积如山占据农田问题,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多次联合巡查中未发现李某某破坏生态问题。 | 是 | 1、责成自然资源局及诸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和私搭乱建行为。 2、责成李某某立即整修雨污分流设施;及时清理粪污,购买消毒剂定期进行喷洒消减养殖异味。目前雨污分流设施已完成加盖 3、责成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崖子镇督导李某某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对养殖场定期进行消毒,规范使用粪污贮存设施,严禁粪污乱排乱堆。 | ||
30 | 访受〔2021〕732号 | 来电 | 环翠区南昌街鲸园烧烤在2楼顶安装的排烟机夜间噪声特别大,油烟、气味特别大,无法开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环翠 | 噪声、大气 | 经查,该烧烤店在排烟管道安装了降噪装置,但风机启动后仍有一定声音,鲸园街道已于5月22日委托天弘质检中心对该处声音进行检测。烧烤店在2楼油烟管道安装了净化设备,并实现了高空排放,现场气味不明显。鲸园街道已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5月23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烧烤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 | 是 | 责成鲸园街道根据油烟、噪声检测结果制定下步整改措施。 | ||
31 | 访受〔2021〕733号 | 来电 | 文登区界石镇西岭西村村北山上大养殖场粪便污水流到西河里,将河里的鱼都毒死了,污染水源;村里王某某的养猪厂猪尿等污水直接排到村下水水渠里,臭味特别大,苍蝇、蚊子特别多。 | 文登 | 水 | 1.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该养殖场为威海汇峰养殖有限公司,位于界石镇西岭西村北侧,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东、北侧为林地,西、南侧为农田。目前存栏生猪6300头,属于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了雨污分流设施、1个厌氧发酵池和两个好氧发酵池。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存在如下问题:废弃的粪污池内存有粪污且遮雨盖破损,存在粪污外流的隐患;好氧发酵池污水外渗,在池子下方形成了3个污水坑;该猪场南侧直线距离约600米处,由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通往承包农田的管道发生破损,导致部分污水外流到村西小河。生态环境分局对该河水质进行了监测取样,监测结果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在西岭西村256号井水取样监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经查属实。该养牛户饲养了26头肉牛,属于养殖专业户,建有污水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及储粪场,但存在储粪场未加盖遮雨棚、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沉淀池污水存储达到上限污水外溢到村内水沟等问题。现场检查能闻到异味。 | 是 | 1、目前,外堆的粪污及外流的污水已清理完毕,灌溉设施管道已维修完成,废弃粪污池防雨棚已修缮。5月29日好氧发酵池渗漏处已修复,对管道破损导致的外泄污水进行封堵,抽取污水并清理淤泥。5月22日当天,已督促该养殖场关闭了灌溉设施的阀门,污水已不外流。同时,采取截流措施,把外溢的粪污抽回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并将污染河段的淤泥全部清理运走。 2、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养殖场污水流入西岭西村西侧小河导致河水超标问题,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依规立案处罚。 3、已责成该养牛户5月25日完成储粪场内粪便、沉淀池内污水及外溢到水沟内污水的清理,现已整改到位。5月29日完成所有肉牛的搬迁清理,清理后此处不再养牛,目前已整改完成。 | ||
32 | 访受〔2021〕734号 | 来电 | 文登区母猪河的下游(虎口窑附近)一直到入海口(南海新区香水河的位置)河水被污染,下雨天气时尤为明显。 | 文登、南海 | 水 | 经查,母猪河虎口窑大桥两侧水流平缓,河水未发现明显的油污和漂浮物,在河边未闻到异味,未发现工业企业和向河内排污的暗管,未观察到水质异常,根据虎口窑上下游检测数据对比,母猪河虎口窑河段水质稳定,且相较上游有所改善,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4类水质要求。但下雨天周边区域泥沙被冲刷进入河流,容易导致河水变得浑浊。 | 是 | 1、继续对虎口窑桥以北河岸两侧部分进行排查,查看是否存在排污暗管,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2.加大巡河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河长的作用,发现污染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整改。 | ||
33 | 访受〔2021〕735号 | 来电 | 1、威海全市的污水管道冒异味,环翠区戚家夼到骨科医院尤为严重,化粪池内的污水没有拉走。2、其认为居民区内不应该有烧烤店,应该把烧烤店集中在郊区。 | 环翠 | 其他 | 1、经查,骨科医院至戚家夼沿线污水主管道,未发现明显异味,也未发现化粪池内污水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2、经查,在居民区开设的烧烤店问题,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且油烟达标排放,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干扰的前提下,可以开设,暂不需要集中到郊区。 | 是 | 责令竹岛街道持续加大辖区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 ||
34 | 访受〔2021〕736号 | 来电 | 乳山市乳山寨镇西驾马沟村北山的耕地和树木被破坏。 | 乳山 | 生态 | 经查,为方便村民出行,2020年乳山寨镇计划对赤家口村至西驾马沟村的路面进行拓宽,4月22日向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关于申请乳山寨镇赤家口村至西驾马沟村村路增宽的函》,期间产生的土石用于赤家口村和西驾马沟村的“户户通”工程及山路垫层。4月26日,市自然资源局复函乳山寨人民政府同意村路增宽降坡申请,并要求乳山寨人民政府按照《砂石资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监管,严格管控修路工程中产生土石,道路修建完毕后及时恢复占用耕地和林地。目前,该路段正在施工,预计年底前完成,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占用耕地和林地情况,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恢复。 | 是 |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乳山寨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道路修建完毕后及时督导恢复占用耕地和林地。 | ||
35 | 访受〔2021〕737号 | 来电 | 荣成市虎山镇东塘子村村北养猪厂在门前10亩土地上挖了四个大坑,将猪粪污水等排放到大坑中,气味很大,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 荣成 | 水 | 经查属实。当事人反映的4个坑,为该养殖场新建的污水储存池完工前用以存放养殖废水,其中3个存放废水,1个是防止废水溢流堆积的土方围堰,周边无水迹。5月24日,3个坑的废水已清理干净并填埋,新的污水储存池已经投入使用。 | 是 |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已对该养殖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行为立案调查。 2、荣成市畜牧发展中心、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虎山镇加强巡查督导,确保设施运转正常,不污染环境。 | ||
36 | 访受〔2021〕738号 | 来电 | 荣成市虎山镇盛安粮油公司没有环保设备的情况下喷漆。 | 荣成 | 大气 | 经查属实。当事人反映的实为荣成盛安粮油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该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进行喷漆生产。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于5月30日前该处场地关停,不再进行生产。 | 是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虎山镇加强监管,防止该处死灰复燃。 | ||
37 | 访受〔2021〕739号 | 来电 | 环翠区羊亭镇梅家沟蔬菜大棚西约1000米有个岔道,岔道右拐往山上走的沟里有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工厂无纺布垃圾。 | 环翠 | 其他 | 经查,垃圾倾倒地点位于梅家沟村和王家夼村交界处一处农田西侧的沟边,该处所倒垃圾是废布条和皮革条等一般工业废物,因该区域缺少监控设施,尚不能查出工业固废来源。 | 是 | 1、已协调市垃圾处理厂,将该处废弃物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成羊亭镇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一旦发现乱扔乱弃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 ||
38 | 访受〔2021〕740号 | 来电 | 高区初村镇西南村西北方向的山上山沟里有大量建筑垃圾。 | 高区 | 固废 | 经走访周边群众,确认反映问题实际位于西南村西北方向的四角山和三吉山,现场核查发现,四角山杂草丛生,几年前曾被倾倒建筑垃圾,三吉山竖碑附近有约10余立方米的建筑垃圾。 | 是 | 初村镇政府已组织清运建筑垃圾。其中,三吉山建筑垃圾已完成清运;四角山建筑垃圾6月3日前完成清运。 | ||
39 | 访受〔2021〕741号 | 来电 | 张村镇前双岛村西边老边防派出所的院内有一个鱼竿加工厂,大门是锁着的,其实里面在偷着生产,异味大。 | 高区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的点位位于前双岛村西老边防派出所院内,该院内有刘某某丝网印刷加工点、刘某某塑料颗粒加工点、田某鱼竿打磨加工点,其中,田某鱼竿打磨加工点负责人长期居住外地且未从事加工业务,三处生产加工点均无环保、工商等相关手续,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当场责令其立即停产。 | 是 | 1、对刘某某丝网印刷加工点和刘某某塑料颗粒加工点按“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规定要求,依法予以取缔,5月31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2、加强巡查,禁止田某鱼竿打磨加工点加工作业。 | ||
40 | 访受〔2021〕742号 | 来电 | 荣成市宁津街道于家村东南边小河东村西边有一个池塘(村内居民叫做南湾),河水被污染发臭。于家村中间的小河内有垃圾。 | 荣成 | 水 | 经查,该村东南存在一处天然形成的池塘,为死水湾,现场检查发现,该池塘表面漂浮了一层浮萍,未发现水体发臭。信访件反映的小河为钱家河于家村段,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垃圾。该河配备了河管员和保洁员,每天进行巡查收拾,发现垃圾会及时清理。 | 是 | 1、荣成市宁津街道组织对池塘表面漂浮的浮萍进行清理,现已完成。 2、荣成市宁津街道加强钱家河于家村河段的河管员和巡河员管理,增加巡查频次,发现垃圾问题及时清理。 | ||
41 | 访受〔2021〕743号 | 来电 | 荣成市黄山镇桥头庄村南边万顺水产的院内有三个工厂,其中有一个生产假乌贼膏的工厂(老板是南方人,姓叶),其他两个工厂做虾膏和鱼膏,三个工厂为躲避督察组检查都是晚上生产,排放废气,异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荣成 | 大气 | 经查属实。当事人反映的三个工厂分别是荣成市虎山万顺水产品加工厂、荣成市和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荣成市海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丰生物、海融生物与万顺水产签订合作协议,租用其生产线从事鱿鱼膏制品加工,该生产线未通过环保验收,厂区内有异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异味进行检测,预计5月31日出具检测结果。由于夜间电价便宜集中在夜间生产,不存在躲避督察组检查问题。 | 是 |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责令3家企业停止生产,未通过验收之前不得进行生产,并将根据检测报告依法处置。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和虎山镇加强对企业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 ||
42 | 访受〔2021〕744号 | 来电 | 文登市高村镇岭上董家村南边大桥处有一条通往海里的河流,被上游好多工厂排放污水污染了,一到夏天河水就特别臭,影响环境。 | 文登 | 水 | 经查不属实。信访件反映的河流实为青龙河,位于高村镇岭上董家村南侧。该河流属于省控河流,省监控中心每月对该河流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水域北部(高村镇区)建有高村渔业有限公司、双力板簧有限公司2家企业,企业内部均设有污水处理设施。沿河道两岸排查时发现河水水质正常,未发现河两岸有乱排和偷排污水的痕迹,也没有闻到明显异味。生态环境部门于5月14日和5月22日分别对该河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否 | 1、责成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高村镇等加大巡河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发现污染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整改。 2、责成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生态环境分局、高村镇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一旦发现个人或企业有随意倾倒排放污水现象或存在其他污染水源行为,立刻制止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 ||
43 | 访受〔2021〕745号 | 来电 | 经区蒿泊幼儿园新建的楼听说甲醛超标。 | 经区 | 大气 | 经查属实。蒿泊幼儿园是由富城房地产、安业房地产和蒿泊鑫闼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出资建设,属小区配套幼儿园。该幼儿园建筑面积3159平方米,共有12个班,2019年底主体完工,2021年4月完成室内外装修,目前正在进行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该幼儿园属于新建幼儿园,无幼儿在园情况。 | 是 | 1、蒿泊幼儿园在装修完成后一直坚持每月对室内挥发性气体进行治理,确保治理达标后开园。 2、西苑街道将加强监管,监督该幼儿园室内挥发性气体达标后开园招生。 | ||
44 | 访受〔2021〕746号 | 来电 | 乳山市西外环路康达污水处理厂将污水未处理就排放到井子河里,井子河直通大海,严重污染水源。 | 乳山 | 水 | 经查,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建有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一厂、二厂。其中,一厂位于乳山市西环路,主要承担乳山市区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设计日处理能力4万吨/天,设计出水标准为一级A,处理后污水经约240米专用管道排入崔家河支流夏南河。二厂位于乳山市海口路,距离一厂约900米,主要承担工业废水的处理任务,设计日处理能力2万吨/天,设计出水标准为一级A,污水处理后经约100米专用管道排入崔家河。该公司两个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了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排放情况。从在线监控情况来看,2021年以来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5月24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康达水务公司两个污水厂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 否 |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
45 | 访受〔2021〕747号 | 来电 | 文登区龙山街道马家汤后村电机厂夜间有类似油漆的刺鼻气味,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 | 文登 | 大气 | 经查不属实。信访件反映的“电机厂”为威海市鸿银电机有限公司,位于马家汤后村北,2004年登记注册。该公司北侧为火车道,其余三面均为民房,经营范围为电机、电动工具的加工、销售,通过购进电机零件、手工缠绕铜线、组装线圈,制造电机定子机芯,生产过程中无喷漆和浸漆工艺,无废气外排,在厂区周围未闻到异味。通过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反映没有闻到类似油漆的刺鼻气味。 | 否 | 责成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一经发现存在污染辖区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置。 | ||
46 | 访受〔2021〕748号 | 来电 | 文登区小观镇孙家埠村北侧铁牌村碑北面有一排商品房,欣阳、小重庆等饭店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后侧举报人的农田里,污染农田种植物,臭味很大。 | 南海 | 水 | 经查属实。小观镇生家埠村沿街商业西侧存在污水露天排放的问题,已现场对沿街工商户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清理排放的污水。 | 是 | 1、责令沿街工商户2021年5月28日前对排放的污水进行清理,现已整改完成。 2、2021年6月3日前确定污水排水沟施工方案,完成污水排水沟的砌筑工作。 3、2021年9月30日前按照新区管网规划完善镇区规划,对镇域内污水管网、雨水管网进行全面配套,在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的同时做好雨污分流。 | ||
47 | 访受〔2021〕749号 | 来电 | 1、经区西苑街道齐鲁大道西端高架桥下河道无人治理,有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齐鲁大道西端万科翡翠公园对面绿化地无人管理,有周边高家庄等村村民破坏绿植种地。 | 经区 | 水、其他 | 1、经查属实。该河流已于2019年完成经区段治理,形成景观河。近日上游河道正在治理施工,导致浑浊河水、少量漂浮物流入经区段,现场没有明显异味。 2、经查属实。经现场核查,万科翡翠公园对面地块为经区储备用地,现场存在种地现象,不存在破坏绿植问题。 | 是 | 1、西苑街道已于5月23日将河道漂浮物清理干净。 2、西苑街道将于5月31日前清除该地块种植物。 | ||
48 | 访受〔2021〕750号 | 来电 | 荣成市夏庄街道同家庄村养猪厂5月12日被举报后整改不到位,没有解决问题。 | 荣成 | 其他 | 经查属实。相关部门于5月12日责成养殖场整改后,该养殖场已于5月15日开始组织运输车辆将暂存池污水抽取后运走。截至5月22日,共清运污水41车,已清理完成80%。经对暂存池防渗膜检查,未发现有破损点,周边环境已全部清理平整。 | 是 | 1、荣成市畜牧发展中心、夏庄镇督促养殖场对暂存池西面原已废弃污水池内废水清理后用土方填埋,现已完成。 2、荣成市畜牧发展中心、夏庄镇加强养殖场污染巡查,定期对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发现污染隐患督导养殖场限期整改。 | * | |
49 | 访受〔2021〕751号 | 来电 | 荣成市上庄镇大李家村西南侧大李家南河大桥处河道被生活、建筑等垃圾堵塞,无人治理,下大雨时,河水会漫到河道两侧农田,农作物被毁掉。 | 荣成 | 固废 | 经查属实。信访件反映的桥下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沟渠,现场查看沟渠内有村民扔掉的蔬菜或收拾菜园的藤类作物,夹杂少许生活垃圾、未发现有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河水会漫到河道两侧农田,农作物被毁掉的问题。 | 是 | 1、荣成市上庄镇立即组织专人将沟渠内的藤蔓、蔬菜等收拾干净,并将沟渠内青草收割清理。 2、荣成市上庄镇将安排专人对所辖河道、沟渠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
50 | 访受〔2021〕752号 | 来电 | 环翠区温泉康城西侧浩成院内制作冲浪板的店铺,刺激性气味特别大,玻璃钢的碎屑飘的到处都是,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环翠 | 大气 | 经查,该企业实为环翠区源亿户外用品经营部,生产冲浪板,采取裁剪、涂胶、自然晾干等工序,配有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未正式投产,试生产阶段涂胶工序有异味,车间外未闻到明显异味;院内存在少量散落的冲浪板PVC拉丝,目前已清理完毕。 | 是 | 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待该企业正式投入生产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该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只有当企业生产规模达到总量的75%时,检测结果才有效),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责成该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51 | 访受〔2021〕753号 | 来电 | 环翠区张村镇蓬莱路513-1号30米内一二层楼的服装加工厂噪声扰民。 | 环翠 | 噪声 | 经查属实。该楼一楼为苗庆服装加工店,二楼为昊天服装加工店,噪声主要为缝纫机机体高速工作连动地面的震动噪声。 | 是 | 已现场要求经营业主在缝纫机下增加了加厚隔音垫,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 ||
52 | 访受〔2021〕754号 | 来电 | 高区大连路小石岛红绿灯附近绿洲新城小区对面星亚电子厂,每天晚上半夜排放工业废气。 | 高区 | 大气 | 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1月,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治理提升,共安装三套催化燃烧设备对废气进行治理,并于安装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治理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夜间生产时对其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步处理。 | ||
53 | 访受〔2021〕756号 | 来电 | 文登区大水泊镇威石路空港工业园隆洋食品,异味扰民。 | 文登 | 大气 | 经查,隆洋食品公司于2018年停产倒闭,目前使用隆洋食品闲置厂房的是文登市旭光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在整改225号转办件时,将清理的地下掩埋废弃物先行运输到该处闲置厂房,根据垃圾处理要求筛掉泥土等成分,再运到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现场检查时,厂房内确实存在异味。 | 是 | 1、责成大水泊镇督促文登市旭光贸易有限公司加快进度,及时将堆放废弃物全部送到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 2、督促文登市旭光贸易有限公司马上清理好厂区卫生,并在清理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的影响。清理完毕后,禁止在此处及周边从事经营活动。 | ||
54 | 访受〔2021〕757号 | 来电 | 文登区高村镇二甲村北的山有人开采石头,山体遭到破坏。 | 文登 | 生态 | 经查属实。该地块位于二甲村村北一处老石窝,采石问题发生时间为2018年10月份左右,当时二甲村西北有一处区级土地整理项目,开采石料被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方用于修缮村内道路。2019年12月,高村镇二甲村村民反映二甲村周某某私自采石并出售的问题。文登区区自然资源局先后对包括周某某在内的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但各方询问笔录反映的情况不一致,都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始终无法确认采石主体,且采石现场已部分回填,无法确定采石方量。2020年12月,按照文登区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将现有调查取证材料移交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调查中。 | 是 | 1、责成高村镇政府、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二甲村北山体遭到破坏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加快推进案件侦破进度,争取早日结案。 2、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高村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开采山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 ||
55 | 访受〔2021〕758号 | 来电 | 文登区大水泊镇仁和坊村周某某养鸡场异味扰民。 | 文登 | 大气 | 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养鸡场名称为文登区人和养鸡场,2021年1月5日取得营业执照。该养鸡场位于大水泊镇仁和坊村西南侧,东、北侧均为民房,西、南侧均为空地,1991年在个人承包地建设棚舍占地面积约3亩,同年开始从事蛋鸡养殖。该养鸡场现存栏量约8000只,属于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储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但储粪场存在围墙破损情况,现场检查时在粪污处理设施附近能闻到异味。 | 是 | 1、该养鸡场已于5月27日完成对储粪场破损围墙的修缮;每天将产生的粪污及时清运,并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2、责成畜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搞好指导服务,进一步规范养殖户粪污利用及设施管理。 | ||
56 | 访受〔2021〕759号 | 来电 | 环翠区温泉镇冶口村冶口水库南养的鸡鸭鹅毛飞到农户家里,噪声扰民。 | 环翠 | 其他 | 经查,反映的养殖户位于冶口村,放养鸡100余只,鸭和鹅各10余只,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该业主经营个体饭馆,每天宰杀2-3只鸡供客人食用,配有污水沉淀池。现场设有宰杀活禽区域,脱毛机周边有鸡鸭鹅毛,存在禽类绒毛随风飘散的可能,禽类叫声也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 是 | 责令温泉镇督导养殖户对散落的禽类绒毛进行清理,劝导其远离居住区养殖,并逐步减少禽类养殖数量。 | ||
57 | 访受〔2021〕760号 | 来电 | 乳山市午极镇大虎岚村村民江某某养猪场,固废污染和大气污染。下初镇辛庄村王姓村民和南黄镇徐家村和北港村村民大面积晒鸡粪,造成大气污染,苍蝇乱飞。 | 乳山 | 固废、大气 | 1、大虎岚村内没有江某某养猪场,只有姜良某和姜乐某两家养猪户。两家养猪户位于大虎岚村西北方向自家老宅内,每家都在4间老宅屋内圈养生猪。姜乐某养猪户,存栏生猪19头,配建了污水池10立方米。姜良某养猪户,存栏生猪11头,配建了污水池8平方米。经勘查,两家养猪户为散户,规范圈养,粪便及时还田利用,未发现粪污外排。 2、信访件反映的下初镇鸡粪“晾晒点”位于辛庄村西北约5公里,“晾晒点”占地约1亩,经勘查,未发现污水外溢,现场部分鸡粪进行了覆盖,有轻微异味。鸡粪简单晾晒后,出售至潍坊等地用于还田施肥。目前鸡粪已清理完毕。“南黄镇徐家村”实为“冯家镇徐家村”,该村鸡粪“晾晒点”位于徐家村村北1公里,“晾晒点”占地约0.2亩,晾晒鸡粪用于自家田地施肥,经勘查,现场无粪污外溢,有轻微异味。目前已集中堆放并覆盖。南黄镇北塂村鸡粪“晾晒点”位于北塂村西北约1.3公里,“晾晒点”占地约10亩,晾晒鸡粪用于自家田地施肥,经勘查,现场无粪污外溢,有异味。目前鸡粪已清理完毕。 | 是 | 1、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午极镇政府负责监督指导两家散养户及时清理粪污和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严禁乱堆乱放,粪便合理还田利用。 2、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下初镇、冯家镇、南黄镇政府负责督导有关当事人及时清理鸡粪,并做好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