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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批)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批信访件共计94件(重复件32件)。截至5月19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89件(重复件32件),不属实5件。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第2批  2021年5月12日)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方式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访受〔2021〕39号来电荣成市埠柳镇不夜村的河道、道路和饮用水周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影响生活环境。荣成固废在村西进山路两侧个别点位有少量藤蔓桔杆、果袋(果膜),水源地(流沙井)周边及村周边河道范围内均未发现垃圾。1.不夜村立即组织保洁员和部分村民对村内外区域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卫生死角。2021年5月13日,藤蔓桔杆、果袋(果膜)等全部清理完毕。
2.埠柳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对所有村居的河道、村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2访受〔2021〕40号来电乳山市乳山寨镇宝口村北头挖坑蓄水,水坑漏水严重,且垃圾堆积,污染环境。乳山固废经查,群众反映的水坑为上世纪80年代村民建房取土后形成的土坑,位于村北约50米处,面积25平方米左右,后期村民在此取水,用于周边菜园地灌溉,在雨季雨量较大较急时有雨水外溢,沿水沟排出,不存在漏水严重情况。该土坑周围是村民的菜园地,没有垃圾堆,仅旁边树枝上有被风吹落的零星白色塑料袋,现场已经清除完毕。责成乳山寨镇政府负责,做好常态化监管。

3访受〔2021〕41号来电临港区汪疃镇桑杭埠村南面303省道路南威海利东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双T板生产基地排污,导致村内由南向北的水渠堵塞。临港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威海利东建筑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双T板生产基地,实际应为威海天海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大跨度T型横梁等预制构件建材的加工、销售。2019年11月,该企业将场地出租给郭某,随后郭某私自安装洗沙设备进行洗沙;2020年12月,区管委对郭某洗沙生产线进行取缔,将洗沙设备全部拆除,并对因洗沙淤积的303省道北侧坑塘进行清淤,坑塘下游耕地间的水沟暂未清理。1.临港区建设局、汪疃镇政府督导该企业对厂区外北侧水渠及可动用机械清淤的沟渠进行清理,5月2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为避免动用机械破坏农作物,汪疃镇政府督导该企业于7月15日前(麦田收割完成后)对麦田旁沟渠进行清理。
2.临港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拟对该公司向水体排放废弃物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
3.临港区生态环境部门督导企业于5月31日前完成废水沉淀池建设,厂区内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4访受〔2021〕42号来电荣成市成山镇沙沟村村南回收废品处距离民房20米左右,异味扰民。荣成大气经查,反映的荣成市成山镇沙沟村村南废品回收点实际为网具售卖点,从事废旧渔网回收及新渔网、渔具销售业务。经现场检查,该售卖点院内存在废旧渔网堆积行为且有轻微异味。是 1.成山镇政府监督该售卖点限期5月15日前完成废旧渔网清理。
2.荣成市生态环境部门、成山镇政府对该售卖点加强后期监管,确保不再出现异味扰民问题。


5访受〔2021〕43号来电荣成市夏庄镇周家庄村北养猪厂自行挖坑存放猪尿,并不定时向河内排放猪尿,污染河水。荣成经查,“周家庄”实为“同家庄”,该养殖场为规模化养殖场,“存放猪屎的坑”为配建的发酵池及暂存池。经现场检查暂存池东坡池底的水沟杂草内存有少量废水,疑似为暂存池出现渗漏。现场查看没有污水流入河道,河水没有异味。5月15日上午经第三方检测达标,不存在污染河水问题。是 荣成市畜牧养殖主管部门向养殖场下达《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书》,责成养殖场10日内对暂存池废水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查找渗漏点并及时进行修补,确保不发生渗漏。

6访受〔2021〕44、47、59、60、62、63、67、73、75、77、78、80、81、84、86、93、103、105、108、109、110、112、121、123、124、127、128、129、130号来电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生产噪音和排放异味严重,其小区空气质量不达标,但万丰镁业用工业标准测评,认为不合理,希望协调出具空气质量合格报告。高区噪声、大气经查,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镁合金轮毂及构件生产加工。该公司安装有布袋除尘、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和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的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的废气和噪声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虽然相关指标符合标准,但产生的噪音和异味客观上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高区管委组成工作专班,与万丰镁业、威高房地产、商品房业主等多方沟通,寻求合法合规合情解决方案。
1.将企业喷涂废气治理工艺提标改造为沸石转轮吸附+RTO 燃烧治理设施。同时,将治理设施由楼顶移至楼底,减轻噪声对居民影响。(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2.在企业砂芯车间增设室内生物药剂水雾喷淋设施,进一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3.由高区管委与万丰集团沟通协商,计划将万丰镁业生产线进行异地搬迁改造,3个月内拿出搬迁方案。(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
4.威高房地产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相关业主退房等问题,对协商不一致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整改时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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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访受〔2021〕45号来电环翠区古寨西路两侧从益海路到环海路之间的山坡上开山种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环翠生态、固废1.关于“山坡上开山种地”问题。经查,反映问题的区域属于雨润桂府建筑工地范围,占地110554平方米,2011年完成土地出让。2021年1月取得施工许可,开始15#、16#楼建设,并非破坏山林地开山种地,但现场存在种菜、种地行为。                                                 2.关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的问题。现场查看该区域内存在生活及建筑垃圾。督促雨润桂府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进行整改,对菜地进行平整清理、对工地内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已于5月14日整改完毕。

8访受〔2021〕46号来电文登区米山镇横口村后山毁林3.5亩,至今未恢复原貌。文登生态经查,2003年5月,横口村孙某与横口村签订《农村山岚承包合同书》,承包村西北70亩山岚,山岚最北边与米山水库交接,其中包括泄洪道渣石土堆。2016年,米山镇西铺头村村民委员会铺设山路时,经孙某同意,在涉案地块取渣石土,期间破坏林地3.42亩。毁林情况发生在2016年,目前该山岚地势低洼处已被米山水库淹没,其余部分已被刺槐等植被覆盖。目前,文登区已责令米山水库管理局对该区域进山道路设置门禁,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责令米山镇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自查自纠,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9访受〔2021〕48号来电乳山市城区街道金玫瑰庄园小区和河滨公园中间有一条臭水沟,异味扰民。乳山经查,群众反映的为乳山市城区一条小干河,全长约1700米,原来采取上板下沟式的传统雨污分流方式,因盖板排水暗渠存在汛期满溢风险,乳山市自2020年开始实施改造,将原暗渠改为管道并移至岸上,当年完成约1320米,因土地原因,剩余约380米管网工程列入202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由乳山市水务集团负责实施,汛期前完成。因今年春季雨水较多尤其近期频繁降雨,致使暗渠污水满溢进入河道,产生异味。该工程已于5月7日完成施工队伍招标,计划于5月15日进场施工。为尽快消除污水满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乳山市水务集团现场安排应急发电车和水泵将污水抽入污水管网内。

10访受〔2021〕49号来电乳山银滩临海宜家小区内一楼小区业主破坏绿化带,打井种菜,污水排在绿化带和雨水管道内。乳山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位置是临海宜家26号楼西单元一楼西,反映的水井为前期小区建筑施工时遗留的水井,位于该户自家阳台前,并非在绿化带内,该户也未在绿化带内种菜,仅是通过施工遗留井取水浇灌,浇地后剩余积水通过雨水箅子流入管道,并非污水。1.已将该井口封闭。
2.对小区内其他施工遗留井进行封堵,只保留有1—2个,供物业浇灌绿地使用,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私自打井。


11访受〔2021〕50号来电乳山市银滩银河花园小区业主将装修建筑垃圾倾倒在小区后门松树林,影响居民生活。乳山固废经查,群众反映位置有个别业主丢弃的废弃马桶、洗手池以及少量的建筑垃圾。由乳山市滨海新区负责,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常态化做好区内环境卫生工作。

12访受〔2021〕51号来电乳山市诸往镇西诸往村某人在村内学校操场处挖沙售卖。乳山生态经查,该地块原为诸往镇初级中学操场(实地未用水泥硬化,建设初期掺加石灰、石面等进行了压实整平),2011年9月学校搬迁,后一直荒废。该操场地类为建设用地。2020年,诸往镇政府拟对该地块实施增减挂钩,将建设用地调整为耕地,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同年9月,诸往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考虑学校操场表层土为石灰压实土,遂组织对操场表层土进行剥离,用作村级“户户通”铺设垫层,剥离中挖出的适宜耕种的泥土放在操场周边堆放。因此,不存在私自挖砂售卖问题。鉴于操场周边堆放泥土引起村民误解,责成自然资源部门和诸往镇政府负责,立即平整场地,恢复原状,已于5月15日恢复完成。

13访受〔2021〕52号来电环翠区海滨北路36号楼楼下草厦子屋内外堆放废品、废纸、塑料瓶,污染环境。环翠其他经查,该处草厦子产权人为海滨北路36号202室业主,确实堆放有少量物品。5月13日下午,鲸园街道组织北港社区进行现场劝导,并将草厦子门口及周边杂物进行清理,目前已整改完毕。

14访受〔2021〕53号来电高区古寨西路59-1号威海热电厂燃煤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高区大气经查,该企业2016年11月完成所有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执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在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和厂区东门外屏幕实时公示。督导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5访受〔2021〕54号来电荣成市宁津街道鞠家村东南沟里、西面山坡石窝里堆放核工业垃圾。荣成固废经查,在群众举报的点位周边规划建设有两处核电站,其中华能电站尚未投料,国核电站尚在建设当中,两处核电站均未投入运营,不会产生核工业垃圾;但是现场发现部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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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访受〔2021〕55号来电临港区苘山镇温阳小区东面养鸡场鸡粪堆在路边,异味扰民。临港大气经查,该鸡场位于蔄山镇北申格村北,鸡场所在位置为非禁养区,占地面积5430平方米,有5排鸡舍,现实际存栏量为2.1万只,属规模养殖场,于2018年按规定办理了网上环评登记备案。养殖场的堆粪池位于田间道路旁。2019年4月以来,该养鸡场共受到5次市长热线举报,均为匿名。在区生态环境分局、镇政府、兽医站等部门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后,养殖场主动于2019年和2020年两次聘请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无组织废气(臭气)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5月13日,蔄山镇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再次对其无组织废气(臭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合格。是 1.针对堆粪池破损问题,已由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督促其在两日内进行整改,一是加高堆粪池围墙,防止溢流;二是对养殖场南侧储尿池盖进行修缮,加标识,防止意外跌落;三是养鸡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四是堆粪池加设挡板,减少异味逸散。
2.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在充分尊重养殖场主意愿的基础上,计划在今年10月底前,待养殖场的鸡达到淘汰日龄后,由蔄山镇政府协助对养殖场进行搬迁,并做好善后工作。


17访受〔2021〕56号来电临港区蔄山镇南申格村南福伦板房厂右边100米塑料颗粒厂噪声、异味大。临港大气、噪声经查,蔄山镇南申格村南福伦板房厂右边100米确有一家塑料颗粒厂,主要生产设备是2台造粒机,生产工艺是将PP下脚料带入造粒机加热加工成塑料颗粒,生产原料为鱼竿厂收购来的PP下脚料。2021年1月开始投产,目前生产塑料颗粒约10吨,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约30余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来电人反映的噪声为塑料造粒机启动时产生,异味来源于熔解废旧塑料时排放的有机废气,且现场未配备废气处理设施。1.依据《威海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威环委〔2018〕10号),该企业属于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目前蔄山镇政府已督促企业拆除现场生产设备,目前全部清理完毕。
2.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压实镇(街道)、村(居)网格化监管责任,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18访受〔2021〕57号来电高区初村镇和兴路1499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刺鼻气体,异味扰民。高区大气经查,该公司现有三条喷涂生产线,配套活性炭吸附催化催化燃烧法(RCO)废气处理设施2套和植物液异味消除设备2套。企业已安装喷涂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在企业门口显著位置设立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均达标。1.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2.区生态环境部门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再依法实施下步工作。


19访受〔2021〕58号来电环翠区羊亭镇顺海路80-1号新亚钟表有限公司以及出租厂房做喷涂鱼竿等产品,异味扰民。环翠大气1.关于反映“新亚钟表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钟表木器需要进行喷涂,喷涂产生有机废气,目前存在收集率不高的现象,车间内有异味,厂界有油漆气味。                                                                             2.关于反映“新亚钟表出租厂房做喷涂鱼竿等产品异味扰民”的问题。经查,新亚钟表公司将1个300平方米的车间出租给环翠区祥和渔具加工中心,利用碳纤维布生产渔具管材,生产工艺为裁剪、卷管、固化,无喷涂工序,配有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经现场查看,没有闻到明显异味。1.新亚钟表有限公司原配备了4台“活性炭+光氧”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并拟更新改造为2台较先进的有机废气催化燃烧设施,1台已升级改造完毕。督促该公司加快设备升级改造进度,确保5月20日前完成安装。                     
2.督导威海新亚钟表有限公司、环翠区祥和渔具加工中心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5月25日,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检测。
3.责成羊亭镇环保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20访受〔2021〕61号来电来电人反映:文登张家产镇下冷家村原冷藏厂无手续粉海蛎子皮,粉尘污染严重,希望部门查处。文登大气、固废1、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查询发现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涉嫌无证经营。
2、现场检查时未从事生产,但从现场和工艺来看,正常生产时会有粉尘排放。
1.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先行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进行查封,待查清事实后依法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2.该加工点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且不符合土地规划,属于“散乱污”企业,已依法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于5月16日之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将所有生产设备等全部清除。
3.加大跟踪检查力度,责成张家产镇及时跟进监督,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严防死灰复燃。


21访受〔2021〕64号来电环翠区羊亭镇鹿道口村北面原包装厂大院内三个沙厂每天18:00-5:00作业,扬尘严重且向厂外拉淤泥随意倾倒。环翠大气、固废经查,羊亭镇鹿道口村北面原包装厂实为威海宏元包装有限公司,院内有3家石子加工厂,分别为威海彤盛建材有限公司、威海铭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威海裕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4月下旬,羊亭镇即对3家石子加工点进行整治,责成3家石子加工点停止生产,拆除设备;4月29日,威海裕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拆除并搬离了生产设备,威海彤盛建材有限公司、威海铭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仅停产未拆除设备。经现场勘查,无夜间生产情况,部分砂石原料覆盖不到位,未发现淤泥外运倾倒现象。1.责成羊亭镇督促威海彤盛建材有限公司、威海铭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将院内砂石物料进行全覆盖。
2.5月14日上午,组织威海彤盛建材有限公司、威海铭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开始拆除、搬离设备,计划5月20日前完成。
3.安排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有类似问题,将及时进行督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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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访受〔2021〕65号来电经区凤林街道华新家园东面华盛轮胎厂不定时排放废气,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经区大气经查,确实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已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5月14日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1.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大废气治理力度,5月31日前提交提标改造方案,并按方案如期完成提标改造。
2.要求企业落实《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3.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3访受〔2021〕66号来电荣成宁津街道所东王家王某2013年开始在村东海城填海建设大坝、盖办公楼、码头,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希望尽快将海城恢复原状。荣成生态经查,王某自2013年起分别非法围海58.64亩、2.93亩,已按程序于2015年完成处置,但海域未恢复原状。2018年,根据省海洋局的要求,第三方编制了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同意报告书“建议项目予以保留”的结论,海域不需要恢复原状。2019年,我市对该违规用海项目进行封存。同年6月,省海洋局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通过,该区域一直处在封闭状态。是 1.宁津街道严格按要求全面实施封存措施,严禁封存区域内发生任何生产经营及建设活动。
2.荣成海洋发展部门常态化开展好督导检查,确保封存和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4访受〔2021〕68号来电荣成荫子镇于家泊村河边的养猪厂污染水源,影响居民生活。荣成经查,该养猪场按照污染设施建设的要求配有三级沉淀池和干粪场,污水和粪便经沉淀、处理后运往自有的共25.5亩土地进行消纳,不外排。但存在三级沉淀池顶棚布遮盖不严,干粪场部分围墙损毁,干粪场有粪便堆积,可能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是 1.已向养殖场下达《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书》,要求养殖户7天内更换三级沉淀池顶棚布,保证遮盖严密。
2.对干粪场围墙立即进行修补完善。
3.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猪粪处理频次,做到日产日清。


25访受〔2021〕70号来电来电人反映其在乳山市徐家镇小浩口村南栽种雪松,耕地南面20米养猪厂将猪尿排放至其耕地内,导致污染土壤,致种植的雪松死亡。乳山生态经实地查看,该养猪厂位于小浩口村村南,养猪厂现存栏生猪约1500头,属于规模养殖场,配建了粪场120平方米,沉淀池400立方米。因南侧雨污分流设施未加盖,下雨时污水外溢,流入养猪厂西侧水沟现场要求当事人按规范要求迅速整改,并组织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养殖过程进行调查。
1.5月16日前完成对西侧沟内污水的清理;
2.立即对外溢处进行水泥封堵,5月23日前对养殖场南侧雨污分流设施完成硬化加盖。
3.目前,已完成南侧外溢处的封堵、加盖了防雨设施,生态环境部门正在对其养殖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对违法行为将坚决予以处罚。


26访受〔2021〕71号来电文登区界石镇茶山隧道至抽水蓄能电站路段工程车扬尘严重。文登大气经落实,该道路施工段,抽水蓄能电站早期已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并安排洒水车辆每天6次洒水降尘。5月12日第33号转办件已有群众反映该问题,已要求抽水蓄能电站现场增加洒水频率,加大道路清扫力度,现场未发现施工车辆存在撒漏现象,地面无积尘,也无扬尘产生。1.督促抽水蓄能电站继续加强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频率,确保始终保持路面洁净;
2.加大对该路段运输车辆的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及未防扬撒等违规经营行为,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车辆出场清洗工作,持续做好抑尘工作。


27访受〔2021〕72号来电荣成市夏庄镇雷家庄村阎某在承包地里堆放工业垃圾污染环境、影响水源。荣成固废、水经查,该反映的工业垃圾为荣成市盛全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擅自将废黏土砂倾倒、堆放到雷家庄村南、雷家庄水库西南的空地,目前废黏土砂有400吨左右。是 1.荣成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荣成市盛全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金17.5万元。
2.责令荣成市盛全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5月30日前清理废黏土砂堆,将现场恢复原状。
3.责令生态环境部门和夏庄镇加强监管,严防该企业擅自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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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访受〔2021〕74号来电经区南曲阜华新家园南侧三角轮胎厂晚上19:00-21:00异味严重。经区大气经查,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已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5月14日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1.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大废气治理力度,5月31日前提交提标改造方案,并按方案如期完成提标改造。
2.要求企业落实《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3.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9访受〔2021〕76号来电文登区界石镇软枣林村厕所改造后的污水池未经处理就排入米山水库上面河道。文登经落实软枣林村2017年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村东侧建有小型污水处理厂,村内污水通过管网汇集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因有大型工程车辆通行,导致村中小广场西侧路面下的污水管网破损,导致部分污水流入村南河。5月13日安排界石镇政府对破损处进行开挖疏通,5月14日重新对该处管网进行铺设,并采用混凝土对管道进行防护,确保污水不再外流。同时,责成界石镇对镇域范围内雨污分流设施开展排查,并组织做好村庄污水管网设施的长效管护,确保设施完好;责成水利局定期对该村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样化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30访受〔2021〕69、79、83号来电经区韩乐坊15号楼底商魅斯酒吧晚上21:00-次日3:00低音炮噪音扰民,无法休息。经区噪声经查,该酒吧地处经区乐天韩国风情街,属于商业营业性质的商业楼,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属于2类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2021年3月27日23时30分,区生态环境部门对酒吧边界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为62.5分贝,超出国家规定标准。4月2日,区生态环境部门对酒吧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酒吧于4月22日前完成整改。5月2日,区生态环境部门于凌晨1时10分再次对酒吧边界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监测结果为53分贝,超出国家规定标准。针对魅斯酒吧经限期治理后仍不符合场界环境噪声标准行为,经区管委对其下达《责令停业治理通知书》,目前酒吧已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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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访受〔2021〕82号来电文登区大五里百汇城垃圾桶较脏,长期无人清理,污染环境,希望协调及时清理并增设垃圾桶。文登固废经查,大五里百汇城在小区北侧楼房和东侧空地处分别摆放垃圾桶14个、15个,自2020年起,该小区生活垃圾由鼎城物业负责清运维护,每日安排专人进行垃圾清运,但物业公司每三天才能冲刷一次,只冲刷桶口和外侧,冲刷标准不高,未达到环卫规定的冲刷到桶内15厘米的要求,导致垃圾桶较脏。已责成鼎城物业于5月13日更换了新垃圾桶,督促其严格按照环卫标准进行清洗,将清洗周期缩短到两天。同时,要求其安排两名专职保洁员对所有垃圾桶进行专盯专防,一旦发现散落垃圾立即进行清理,确保小区整洁常态化。

32访受〔2021〕85、111号来电威高盛和花园小区南面世昌大道345号中威橡胶厂每天异味严重。高区大气经查,该公司密炼车间配套建设了列格高效异味治理系统,通过高压雾化喷淋的方式,将集中收集的废气还原成无机盐水,同时添加“高分子微凝胶植物除臭剂”对产生异味进行处理,硫化车间配套建设高压静电吸附设备对生产废气进行处理。企业已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均达标。1.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2.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再依法实施下步工作。


33访受〔2021〕87号来电文登区龙山街道柳林居委会以北的后山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文登固废经查,柳林街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居民楼距离小区门口垃圾桶最远距离不超过200米,符合垃圾桶空间放置规定,但因上述几栋居民楼地势较高,东边为一处洼地,该处居民楼最东边个别居民为图方便,将生活垃圾倾倒于东边的洼地处;对于举报人反映的倾倒的建筑垃圾的问题,经查,为柳林居委会部分居民用于修理房屋的石材因无处安放,遂将石材囤积在此处。1.责成龙山街道第一时间现场安排垃圾清理车对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石材进行集中清理,安排一辆挖掘机对该处洼地的土方进行了平整,并在土方东侧挖一条南北方向的深水渠,彻底杜绝外来车辆在此处倾倒建筑石材的现象。
2.在柳林街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楼附近增设垃圾桶,并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对上述居民楼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环保意识,杜绝该处生活垃圾倾倒问题。目前,倾倒的生活垃圾及建筑石材已全部清理,垃圾桶于5月15日增设完成。


34访受〔2021〕88号来电环翠区戚谷疃北山路36号楼西头存在大量违章建筑的棚子。环翠其他经查,关于“36号楼西头存在违章建筑棚子”问题属实。该棚子为北山路36号楼居民梁庆祝建设,36号楼及周边居民在此休闲娱乐;另外,北山路36号楼西南角有一处板房,面积约60平方米,为侨谊物业建设的物业用房。2处建筑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督导拆除。5月14日,已完成36号楼西头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35访受〔2021〕89号来电环翠区羊亭镇工业园内(丽山路和惠河路交叉口南侧)的威海先优纸业有限公司和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异味,影响居民生活。环翠大气经查,关于反映“威海先优纸业有限公司和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异味,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属实。威海先优纸业有限公司车间内异味很轻,厂区内无异味。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为节约用水,处理后的废水数次回用于生产中,系统内水循环次数较多,停留时间长,水质发生了变化,产生异味,纸张烘干过程中,异味随着蒸汽溢出,正常情况下车间周围不会有异味聚集,但在气压较低、有风天气的时候,异味向周边飘散,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1.督促龙港纸业增加新鲜水补充量,降低废水利用比例,改善生产用水水质。
2.加快厌氧塔调试进程,尽快满足污水处理要求,提高污水处理效果,计划6月30日前完成。
3.再次开展恶臭污染物检测,核实污染物达标情况,计划5月25日前完成。


36访受〔2021〕90号来电来电人反映:环翠区温泉镇刘家台村公厕(101路终点站位置)建成后一直未投入使用,导致居民经常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希望协调尽快开放公厕。环翠其他1.关于“公厕建成后一直未投入使用”问题属实。刘家台公厕主体工程于2020年11月底完工后,由于给排水工程尚未完成,为避免发生污水横流现象,公厕暂未开放。
2.关于“周边居民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居民随地大小便情况。
今年天气转暖后,环翠区立即启动了给排水工程,已于5月6日完工,现已交由威海市泉盛环卫有限公司运营,5月12日完成了门帘、灭蝇器、垃圾桶等必要设备安装,5月13日已正式投入使用。

37访受〔2021〕91号来电经区海埠路新港红绿灯路南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经区固废经查,关于“经区海埠路新港红绿灯路南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问题属实。经区建设局已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工作。1.经区建设局责成拆除公司立即将剩余建筑垃圾清运,14日上午9时已完成清运工作。
2.皇冠街道安排苫盖防尘网,现完成苫盖。


38访受〔2021〕92号来电乳山市杭州路东方明珠小区东侧的工地每天早晨4:30到夜间22:30施工,未覆盖防尘网,扬尘严重和噪音严重。乳山大气
噪声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为锦城韶华小区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份开工建设。经了解工地负责人,为赶工期进度,该项目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存在部分时间段超时施工情况。
2.经查,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了车辆冲洗设备、雾炮等防尘设备,工地裸土及易产尘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的措施;现场未覆盖防尘网的部分为通往基坑的临时施工道路,采取铺设石子固化路面的防尘措施,不存在未覆盖防尘网、扬尘严重的情况。
3.针对工地噪音问题,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4月20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测,结果为63.5dB(A)和52.9dB(A),未超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70dB(A)(昼间)标准限值。此次接到转办案件后,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测,结果为60.0dB(A)和57.4dB(A),也未超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70dB(A)(昼间)标准限值。
1.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5月15日向项目单位做出行政处罚,要求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项目单位当日缴清罚款。
2.责成乳山市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督导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施工,严格控制昼间作业时间,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切实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
3.责成乳山市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尘、降噪等工作。


39访受〔2021〕94号来电经区腾森路1号腾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硫化车间异味严重,环保局一去就有人通风报信。经区大气1.经查,关于“经区腾森路1号腾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硫化车间异味严重”问题属实。已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5月14日进行检测,将会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置。
2.经查,关于“环保局一去就有人通风报信,希望暗访查处”问题不属实。
1.加强日常管理,平时确保门窗密闭,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弃排放。
2.参照《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进行硫化车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改造,预计于7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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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访受〔2021〕95号来电荣成市人和镇山西头村生产鱼饲料工厂车间异味严重,将含有化工原料的污水直接排入大海。荣成大气、水经查,1.鱼粉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有异味产生。人和镇山西头村生产鱼饲料工厂共2家,其中众益鱼粉已于2019年10月停产;永顺鱼粉自2021年5月1日伏休以来因无原料也未生产,现场无异味,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永顺鱼粉配置了环保处理设施,经第三方多次检测均达。
2.鱼粉生产过程中无化学原料添加,污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4月16日经第三方检测达标。
是 1.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引导荣成市人和镇永顺鱼粉厂通过不断的提标改造,进一步对废气和污水进行治理,有效减轻、不断消除异味。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和人和镇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生产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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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访受〔2021〕96号来电荣成市成山镇马山小区内南侧臭水沟异味严重,排放来源有生活污水及荣成三院排放污水。荣成大气、水经查,1.小区南侧水沟存在异味情况属实。该小区未实施雨污分流工程,部分污水溢流至小区南侧水沟内,容易产生异味。
2.荣成三院排放污水情况不属实。目前医院病房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成山污水处理厂。
是 1.立即安排人员对马山小区南侧水沟彻底清淤疏通,将部分涵洞加盖盖板,目前已经动工,计划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工,今后将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清理。
2.实施市政管网改造。由于马山小区住宅楼楼体结构较差,地下管线复杂,不具备雨污分流施工条件,计划结合成大路市政管网改造一并实施,2023年底前完成。


42访受〔2021〕97号来电环翠区羊亭镇北小城村龙港纸业有限公司异味严重,每天早上都能闻到。环翠大气经查,关于“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异味严重,每天早上都闻到”问题属实。龙港纸业为节约用水,处理后的废水数次回用于生产中,系统内水循环次数较多,停留时间长,水质发生了变化,产生异味,纸张烘干过程中,异味随着蒸汽溢出,正常情况下车间周围不会有异味聚集,但在气压较低、有风天气的时候,异味向周边飘散,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1.督促龙港纸业增加新鲜水补充量,降低废水利用比例,改善生产用水水质。
2.加快厌氧塔调试进程,尽快满足污水处理要求,提高污水处理效果,计划6月30日前完成。
3.再次开展恶臭污染物检测,核实污染物达标情况,计划5月25日前完成。


43访受〔2021〕98号来电环翠区山海顺沁苑小区和明胶厂之间围墙破损严重,明胶厂内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环翠固废、其他经查,1.关于“围墙破损严重”问题属实。顺沁苑小区22号楼西侧围墙存在局部破损的情况。
2.关于“明胶厂内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问题属实。顺沁苑小区西侧明胶厂围墙内存在部分生活建筑垃圾。
1.督促顺沁苑小区物业公司对破损部位进行维修,5月20日完成。                                     2.督促明胶厂对生活建筑垃圾进行清理,5月18日完成。
3.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清理垃圾;同时积极与顺沁苑小区业主沟通,共同维护好周边环境。


44访受〔2021〕99号来电荣成市石岛集团董事长尹远华家族在牧云庵村北山非法采矿,巨大的矿坑不修复。荣成生态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材加工厂于2001年10月1日首次设立,2017年8月14日公告注销,并于2018年列入荣成市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通过治理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基本达到治理效果。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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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访受〔2021〕100号来电经区滨海大道老虎山宏图窗业无环评手续。经区其他经查,关于反映“无环评手续”的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因财产纠纷问题在2018年将动产进行抵押,至今未从事过生产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继续做好监管工作。

46访受〔2021〕101、104号来电环翠区向阳花园小区旁从华夏城流出的两条小河无人治理,有很多人在河里洗衣服污染河水,在河套上翻土种地。环翠水、生态经查,1.关于“两条小河无人治理”问题。不属实。环翠区近几年对海峰河和宅库河进行了清淤、护砌等治理,河道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并建设海峰河小游园1处,同时该两条河流于2017年实施了河长制,均有河长定期巡河。2019年7月,我区对两条河流沿河设置多处禁止洗衣、破坏树木、开荒种地、乱扔垃圾等警示标识牌,在洗衣问题易发区围设护栏,并安排网格员和执法人员对河道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关于“有很多人在河里洗衣服污染河水,在河套上翻土种地”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发现,少数居民在河道周边洗衣,对河水水质造成影响,但未见明显被污染情况,已组织人员对洗衣居民进行了劝离。河道周边有翻土种地的现象。
1.责成区水利局和嵩山街道进一步健全河道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巡河力度,及时发现、解决河道问题,确保问题动态发现、当即处置,杜绝问题反弹。
2.针对市民河道洗衣问题,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市民自觉改变传统习惯,居家洗衣,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针对翻土种地问题。组织人员对海峰河沿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在河道周边增设了警示标识、补齐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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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访受〔2021〕102号来电文登区葛家镇陡埠村有人在耕地挖沙卖沙,并用建筑垃圾回填,破坏耕地上百亩;村里的不固定的多家养殖场粪便乱排;村南河东西水泥路一直向西南方向走到头东侧经济林被毁;村南河向南走水泥路一直走,西侧有在建养殖场占用经济林;村南河中心路一直向南路东养猪场占用基本良田,希望部门查处。文登生态、水1.关于文登区葛家镇陡埠村有人在耕地挖沙卖沙问题:经核实,2021年4月,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已针对该问题立案,责令陡埠村村民委员会改正违法行为。目前会已对村北、村东北、村西南三处取土采砂现场进行了回填平整,村东地块正在进行回填。
2.关于用建筑垃圾回填耕地的问题:村东北共挖掘土坑23处,在进行到第20处土坑挖掘时,挖出少量矿泉水瓶、塑料袋等生活垃圾,随后又对该土坑周边相邻的三处土壤进行挖掘,均未发现建筑垃圾。村北共挖掘土坑10处,均未发现建筑垃圾,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村里的不固定的多家养殖场粪便乱排问题:经查,葛家镇陡埠村位于非禁养区内。村里有2家养殖户,滕某养鸡户目前已经停养,孙某属于养殖专业户,存在粪污外溢的痕迹,该问题属实。
4.关于村南河东西水泥路东侧经济林被毁问题:经查,王某于2020年未经批准擅自在村南河东西水泥路位置占用果园建设养殖场,占地总面积8337平方米,经套合文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所占地类为园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问题属实。
5.关于村南河向南走水泥路一直走,西侧有在建养殖场占用经济林问题:杨某于2021年在村南河向南位置占用果园建设养殖场,占用经济林,面积4759平方米。该问题属实。
6.关于村南河中心路一直向南路东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刘某于2020年未经批准擅自在村南河中心路向南位置建设养猪场,占地总面积8054平方米,经套合文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所占地类为耕地,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079平方米。该问题属实。
1.葛家镇陡埠村某人在耕地挖沙卖沙,并破坏耕地上百亩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21年5月10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依据文登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土地损坏案件鉴定意见》,向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对涉案土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查处整改到位。葛家镇正在组织人员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整理复耕。
2.用建筑垃圾回填耕地整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3.关于村里的不固定的多家养殖场粪便乱排问题:责成滕某对院内的养殖粪便进行清理,对养殖场外溢的粪污立即清理并要求孙某于于5月23日前完成储粪场、沉淀池及雨污分流设施的整改,确保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
4.村南河东西水泥路一直向西南方向走到头东侧经济林被毁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查处。
5.村南河向南走水泥路一直走,西侧有在建养殖场占用经济林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查处。
6.村南河中心路一直向南路东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严格落实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查处。


48访受〔2021〕106号来电文登区大水泊镇新庄头村王某破坏村西侧土地山岚,挖沙售卖。文登生态经查,情况属实。信访人反映问题位于辛庄头村西山。2020年11月,刘某将小地块整理成大地块,用于堆放酥土进行洗砂,经文登区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专班到现场制止,刘某于2021年2月将洗砂设备清理搬离。经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未发现挖沙挖土行为,但现场发现少量沙土。已责成自然资源部门协同测绘单位对地表破坏部分进行现场测绘,并责成当事人将堆放的沙土进行平整。目前,已通过机械完成土地平整。

49访受〔2021〕107号来电烟威高速沿线威海路段防护林损毁严重,希望部门查处,恢复原貌。环翠、高区(配合部门)生态经查,烟威高速威海段松林近几年受松材线虫病影响,部分树木死亡。持续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力度,严防违法破坏林地的行为。加大林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确保疫情不扩散蔓延。

50访受〔2021〕113号来电高区欧乐坊商圈西面存在一个光威集团沙厂,扬尘严重,污染环境,希望取缔沙厂进行绿化。高区大气经查,威海光威置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对该地块裸露沙土的全覆盖。2021年5月13日,光威置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用密目网进行全覆盖,并实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避免污染环境。

51访受〔2021〕114号来电临港区草庙子镇泉东村、周格庄村、蒋家庄村和蔄山镇东申格村内的油坊燃煤,导致燃煤污染。(周六、周日加工)临港大气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临港区草庙子镇泉东村、周家庄村、蒋家庄村和蔄山镇东申格村内的油坊周六周日加工,导致燃煤污染”问题属实,被举报的四家油坊已于2021年4月22日前全部停止营业。1.以此次案件整改为契机,临港区加强煤炭经营、使用企业监管,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如需使用煤炭,必须使用清洁煤炭,并保存购买燃煤凭证等信息,保证可以对使用煤炭的追根溯源,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打造临港区煤炭销售场所,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严格落实煤炭质量抽检制度,鼓励煤炭经营业户销售产品质量标准较高的清洁煤炭,并实施散煤销售包装化管理,包装袋标明销售企业、煤炭质量、产地等信息,做到煤炭质量可追溯。立即组织开展煤炭经营、使用企业煤炭质量抽查检查活动,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摸清企业底数,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煤炭质量进行检测。
3. 积极推进散煤替代工作,加强统筹指导调度,督促各镇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农村地区的散煤清洁化治理,对各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燃煤加强引导,推广清洁煤炭、清洁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替代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散煤和落后炉具,实现煤炉匹配,提高热效率,减少烟尘排放。


52访受〔2021〕115号来电环翠区西河街11号楼前花坛堆放了大量垃圾无人清理,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环翠固废经查,关于“花坛堆放大量垃圾无人清理”问题部分属实。该处花坛绿化带内存在一些石块以及少量废纸等废弃物。环翠区立即组织物业公司开始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53访受〔2021〕116号来电来电人反映:1、文登界石镇软枣林村古墓至茶山隧道工程车运输扬尘严重;2、柳林庄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地未覆盖,非道路机械部分没有环保标志;3、界石镇泰礡顶上水库工地未覆盖,非道路机械部分没有环保标志;4、界石镇泰礡顶电站东南角通往泰礡顶1号观光路道路施工未覆盖,扬尘严重,请落实处理。    文登大气经查,1.该公司门前道路安装有自动喷淋装置,并配备洒水车辆,每天均定时进行洒水抑尘作业。
2.该工程渣场、表土堆存场及施工道路裸露边坡已采取密目网覆盖,但表土堆存场及施工道路下边坡覆盖不完全,有局部密目网接缝部位张开,存在扬尘隐患。
3.该问题反映地点为电站上水库库盆内,系电站施工作业区内,需要每日进行钻孔、爆破,不具备覆盖条件,存在扬尘污染。
4.该地点为抽水蓄能电站砂石料加工系统,系电站配套工程,其加工原料为下水库内清理库盆所产生乱石,采取露天堆放方式,检查时发现该堆放点大部分区域已采取密目网覆盖,但存在部分覆盖网损坏及覆盖被风刮开的情况,有扬尘污染隐患。
5、软枣林村委计划利用该地点为群众修建停车场地,目前正进行前期施工。经挖掘,未发现掩埋生活垃圾的情况,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停车场南侧有少量生活垃圾。
1、督促抽水蓄能电站继续加强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频率,加大对该路段运输车辆的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及未防扬撒等违规经营行为,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车辆出场清洗工作,持续做好抑尘工作。 (整改期限:长期)
2、责令项目方加强下水库区域施工道路及作业面洒水降尘频率;对表土堆存场及部分道路边坡裸露部分用密目网进行全面覆盖,确保下水库区域内无裸露边坡。(整改期限:5月15日)
3、责令项目方加强上水库区域施工道路及作业面洒水降尘频率;增设雾炮机等降尘设备进行雾炮降尘;对上水库南侧裸露边坡及近期没有施工的作业面采取用密目网进行全面覆盖。(整改期限:5月15日)
4、对加工厂石料堆存场未完全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已立案查处,拟给予1—10万元经济处罚;责令石子加工厂对石料堆存场限期全覆盖无死角,全面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整改期限:长期)
5、责成界石镇、软枣林村对该点位及进村路沿线群众丢弃垃圾进行彻底清扫,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期限:长期)


54访受〔2021〕117号来电文登区宋村镇草埠村的口粮地和河道被宋某挖沙、破坏生态环境,且宋某在村东铸造厂的黑矿砂、石墨存在扬尘污染。文登生态1.关于在口粮地和河道挖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现场调查,挖沙区域位于草埠村村北约200米的河道。经土地部门核实,已破坏的部分有一块地为基本农田,大约13亩左右。
2.关于在村东铸造厂的黑矿砂、石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经核实,草埠村东铸造厂实为文登市凯誉金属制品厂,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无扬尘,生产时不使用石墨。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抛丸车间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全封闭;二是造型车间安装两个排风扇,不符合相关规定;厂房东侧有少量炉渣乱堆乱放;废气排放口无采样平台。从现场和工艺看,正常生产时,会有粉尘无组织排放。
1.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三款的规定要求,在口粮地和河道挖沙的问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正在组织自然资源局、宋村镇,严格落实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河长制职责,对被破坏的土地及时进行整改,恢复土地原貌。
3.责令村东铸造厂立即停止生产,对抛丸车间按环评要求进行全封闭,拆除造型车间的两个排风扇,加强对炉渣的管理力度,清理厂区东侧乱堆乱放炉渣,对抛丸车间按环评要求进行全封闭,拆除造型车间的两个排风扇,加强对炉渣的管理力度,清理厂区东侧乱堆乱放炉渣。对该厂废气排放口无采样平台的问题,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拟给予2—20万元经济处罚。对抛丸车间按环评要求进行全封闭,拆除造型车间的两个排风扇,加强对炉渣的管理力度,清理厂区东侧乱堆乱放炉渣。对该厂废气排放口无采样平台的问题,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拟给予2—20万元经济处罚。
4.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查处。


55访受〔2021〕118号来电乳山市河滨公园西侧玫瑰庄园小区东侧的南北向水沟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乳山经查,群众反映的为乳山市城区一条小干河,全长约1700米,原来采取上板下沟式的传统雨污分流方式,因盖板排水暗渠存在汛期满溢风险,乳山市自2020年开始实施改造,将原暗渠改为管道并移至岸上,当年完成约1320米,剩余约380米管网工程列入202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由乳山市水务集团负责实施,汛期前完成。因今年春季雨水较多尤其近期频繁降雨,致使暗渠污水满溢进入河道,产生异味。该工程已于5月7日完成施工队伍招标,5月15日进场施工。为尽快消除污水满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乳山市水务集团现场安排应急发电车和水泵将污水抽入污水管网内。

56访受〔2021〕119号来电环翠区温泉工友东门旧货市场万国汽修厂每天喷漆,异味严重、污染环境。环翠大气万国汽修厂成立初期,由于环保过滤设备不健全,存在异味扰民情况,2020年10月,接到群众举报后,生态环境分局、温泉镇立即约谈其负责人,责令进行停业整顿,购置相关环保设备。目前,喷漆烤房已安装活性炭环保箱过滤设备,喷漆车间已完全封闭。经现场初步检查,设备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生产过程无明显异味。为进一步确认生产排放物达标,现已邀请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有机废气检测,预计5月17日出具报告,根据报告结果依法处理。

57访受〔2021〕120号来电大水泊镇新庄头村王某在村西山上乱伐树木、私搭乱建、洗沙,破坏生态环境。文登生态1.关于乱伐树木问题;经核实,该村西山存有部分树根,为辛庄头村村民徐某将自家果树砍伐后,送给同村养猪户潘某,潘某将果树根放置在路边进行晾晒,为两名村民之间的个人行为,不存在私砍滥伐。
2.关于私搭乱建问题:该问题属实。
3.关于挖沙洗沙问题:2020年11月,刘某将小地块整理成大地块,用于堆放酥土进行洗砂,经文登区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专班到现场制止,刘某于2021年2月将洗砂设备清理搬离。经自然资源部门现场核实,未发现挖沙挖土行为,但现场发现少量沙土。该问题属实。
1.关于乱伐树木问题整:责令大水泊镇政府向群众说明树根来源,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督促村民潘某在月底前将果树根进行处置,避免造成误解。
2.关于私搭乱建问题:责令当事人拆除违规搭建的移动板房,恢复耕地原状。
3.关于挖沙洗沙问题:已责成自然资源部门协同测绘单位对地表破坏部分进行现场测绘,并责成当事人将堆放的沙土进行平整。目前,已通过机械完成土地平整。


58访受〔2021〕122号来电威海环翠区杏花街4号楼南面原六毛织布厂,建盖家属楼时堆放土堆,土堆生长树木和杂草,影响居民生活。市林业局(牵头办理)其他经查,土堆所在位置属威海海滨林场管理林地,为90 年代初期房产开发时在原山体基础上弃土堆集形成。为防止扬尘问题,由海滨林场将土堆进行绿化栽植客观上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5月14日,威海海滨林场与环翠楼街道办事处对接沟通,计划进行环境整治。

59访受〔2021〕125号来电威海荣成市埠柳镇黄沟村埠柳村耕地遭到采石场破坏,至今未恢复原貌。荣成生态经查,荣成市埠柳镇黄沟文周采石场列入荣成市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基本达到治理效果。但矿山生产期间曾占用北侧15亩耕地作为堆料场,未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也未硬化。治理时该区域设计方案为场地平整,治理后处于撂荒状态。是 埠柳镇立即组织对北侧15亩耕地复耕,5月下旬完成。

60访受〔2021〕126号来电威海高区世昌大道盛和花园南侧口袋公园的公共厕所异味影响居民生活。高区其他目前,世昌大道盛和花园南侧没有公共厕所,不存在异味扰民的问题。 否根据群众诉求及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管理房及公厕位置,尽可能减少在视觉上对居民影响,在住宅与公厕之间增加高大绿化植物及景观,美化周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61访受〔2021〕131号来电南海新区德海路污水管道污水泄漏排入海里。南海污水2020年12月,南海水务公司在管网巡查时发现德海路河道内污水渗漏情况,立即在过河管道渗漏点前后建造人工坝,将河中漏点封闭起来,避免污水入海、入河。同时,协调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量,减少管网压力,在管网压力降到可维修程度时,由南海水务公司对渗漏点进行维修。按此方案实行,于2021年1月中旬完成了所有漏点的维修工作。2021年3月德海路再次出现污水渗漏情况,南海水务公司立即对管网渗漏点进行排查,发现此次渗漏情况与2020年12月发生的渗漏情况类似,立即安排人员对所有有渗漏点进行封堵,截止到4月19日,已将所有有渗漏点完成封堵,在过河管道漏点前后建造人工坝,避免污水入海、入河。由南海水务公司对所有渗漏点进行排查、封堵,由住建交通与管理局协调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量,减少管网压力,在管网压力降到可维修程度时,由水务公司对渗漏点进行维修。针对过河管道漏点,先在污水管道渗漏点前后建造人工坝,将河中漏点封闭起来,避免污水入海、入河,随后在河中渗漏点处砌筑污水井彻底将渗漏点封闭,待全部漏点维修完成后再将坝体拆除。目前所有有渗漏的排水口都已封堵,已在河中漏点处前后建造人工坝,将河中漏点封闭起来,5月15日将完成河中渗漏点污水井的砌筑彻底将河中漏点封堵。
62访受〔2021〕132号来电乳山市银滩碧海名居小区附近八甲村垃圾成堆,影响居住环境。乳山固废经查,群众反映位置确实有部分群众丢弃的建筑垃圾。1.白沙滩镇已于5月14日已将垃圾全部清除。
2.白沙滩镇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常态化做好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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