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6XK/2021-01007 发布单位: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蓝碳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时间: 15:53
点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发展蓝碳经济,推动海洋产业生态化、海洋生态产业化,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全力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新亮点、新标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蓝碳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包括5大类20项工作任务和5大类17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我市坚持海洋产业生态化和海洋生态产业化“两化”同步,开展了“蓝色海湾”整治、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海草床修复、海洋碳汇方法学研发等多项工作,发展蓝碳经济、助力碳中和的探索实践走在全国前列。基于我市蓝碳经济发展整体部署,这部分提出了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蓝碳经济体系基本建立,蓝碳经济贡献度显著提高,在全市海洋经济占比超过30%。海洋生态环境保持全国最优之列,承载力显著增强;海洋产业生态化水平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实现海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研究、标准、成果转化、产业发展链条基本完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领先的蓝碳经济发展高地。

第二部分,主体部分,明确了5大类20项重点任务。

一是打造一个研究高地。2014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启升在东楮岛成立了海草床生态系统碳汇观测院士工作站;2020年,中科院院士焦念志唯一的海洋生态经济主题院士工作站落户我市,全国第一个海洋负排放研究中心也挂牌成立;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等也在我市常年开展海洋碳汇研发工作;我市的蓝色经济研究院在全国率先开展蓝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我市蓝碳经济研发能力初成成效。因此,我市当前的重点是高标准建设院士工作站,做强威海海洋生态经济研究院,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标准制定,加速集聚蓝碳领域顶级专家团队,尽早形成蓝碳策源地效应。

二是建设两个示范基地。2016年以来,我市开展了海洋碳汇监测,实施了浅海贝藻标准化碳汇扩增养殖模式的构建与示范等研究项目,完成了海带碳汇能力评估的测算,但总的来说,我市海洋碳汇基础数据较为薄弱,相关产业带动能力不强。针对这些问题,这部分提出要建设海洋生态监测示范基地,建立系统完善的碳汇数据库,为构建蓝碳标准、管理及交易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建设海洋生态经济示范园区,2025年园区入驻企业超过30家,实现收入超过100亿元。

三是构建三个创新中心。这部分针对我市蓝碳经济创发展,提出了建设海洋生态种业、海洋负排放研究、海洋碳汇交易等3个创新中心,开展贮碳能力提升技术研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海洋碳汇交易产品包装、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市场试点,打通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

四是实施五大专项行动。我市蓝碳经济起步早,资源优势与发展潜力明显,但是在蓝碳经济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科学研究多、成果转化少,政府动力大、企业参与少,独立发展多、共享交流少等问题。因此,这部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实施海洋增汇、海洋节能减排、蓝碳示范企业培育、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国际合作交流等5个专项行动,从政策和制度设计入手,激发全社会丰富海洋生态产品的积极性,加大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培育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的蓝碳示范企业50个以上。

六是发展壮大六大生态产业。蓝碳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信赖于产业的膨胀,这部分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加快海洋碳汇产业链条延伸,提出了发展壮大绿色水产养殖业、海洋废弃物高值化利用产业、海洋监测探测装备产业、海洋节能环保装备产业、海洋生态新材料产业、海洋生态服务业等6大生态产业。

第三部分,明确了行动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蓝碳经济中长期发展和未来发展路径,加快打通蓝碳经济发展面临的方法学备案、市场交易标准建立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支持鼓励企业、高校、研究院所、金融机构等发展蓝碳经济;二是加强人才招引,加速集聚高端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建设高学历人才、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三层梯队,鼓励全市科技型企业自主培养专家团队,实现优质人才战略性集聚;三是加强资金支持,鼓励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长期资金投向蓝碳经济领域,加大金融支持蓝碳经济发展力度,支持蓝碳经济领域的高成长性创新企业优先在科创板上市;四是加强蓝碳经济统计评价,分层次构建蓝碳经济统计指标,建立评价体系,为蓝碳经济管理及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五是加强全民蓝碳意识,加大蓝碳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海洋保护活动,倡导低碳消费理念,启动碳普惠建设试点,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规划与运行科  胡红智

联系电话:0631-5230773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