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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已整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六批)

我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件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2

邮政编码:264200

电子邮箱:whhbdc@wh.shandong.cn

    电      话:0631-5224556


反馈问题

省方案十二: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编制154个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完成监测井建设,开展日常监测。但部分地市对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治整改任务敷衍应付、能拖则拖,相关工作进展缓慢,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督导不力。至“回头看”进驻时,仍有40个化工集聚区未建设监测井,61个未开展日常监测,38个重污染化工集聚区未编制防控方案。

我市情况:我市化工集聚区有3个,分别是威海市草庙子镇化工企业聚集区、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化工企业聚集区和荣成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聚集区,按整改方案要求组织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5眼,开展日常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已按整改方案要求组织威海市草庙子镇化工企业聚集区企业编制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控实施方案。3个化工集聚区已全部达到整改方案工作序时要求

整改目标

按照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

 

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对化工聚集区内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组织企业持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地下水污染隐患。

(二)持续开展环境监测。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相关化工企业开展自主监测,如企业不具备自主监测能力,组织企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威海市草庙子镇化工企业集聚区已编制地下水防控方案,各化工集聚区均按《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其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设立和监测的指导意见》(鲁环函〔2019312号)要求完成了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并开展地下水日常监测。

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方案第12)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我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20201120-21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并出具了现场复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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