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立案庭孙灵俊速裁团队收到一面来自企业当事人的锦旗——秉公执法,一心为民。
案情回顾
2019年底,B建筑公司多次在A建筑材料公司处购买蒸压加气混凝土砖块,并要求A公司为其开具货款总额为30195元的发票,B公司承诺货款尽快支付,但A公司追要了一年,B公司都未予支付。2021年1月21日,A公司将其诉至文登区法院,由速裁法官孙灵俊负责此案。
调解受阻
由于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孙灵俊打算尝试诉前调解解决此案。两位人民调解员宋江明、李建营立刻电话联系到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案情。意外的是,虽然有发票为证,但两家公司对交易实际金额是存在争议的,也因此对对方的意见很大,均不肯让步。两位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孙灵俊与法官助理郭翠英也多次参与调解,都未能消解双方心中的火气。双方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太低,孙灵俊团队也想过是否要将此案推入诉讼程序,但又有些不能甘心,于是,团队决定再努力一把,将双方约到法院当面调解,若再调解不成,那便只能走诉讼程序。
力挽狂澜
1月26日,两家公司派代表来到文登区法院,针对争执焦点,两位调解员从情理与道义出发,法官与助理从法理与事实入手,对案件的道理、证据、法律等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引导双方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相互谅解。
柳暗花明
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疏导沟通,两家公司终于针对合同款达成和解,双方不仅约定了如何付款,更是握手言和,表示仍会继续合作。在B公司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后,A公司为孙灵俊团队送来锦旗:“这笔钱我们要了一年多都没成,结果到了法院,五天就给解决了,真是谢谢法官和调解员,给我们企业省了不少事,年前能富余一笔经费了。”
文字/排版:孙文玉
审核:戴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