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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1-06379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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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威海市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威海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威海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317日,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共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在2019年举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改善了举报奖励办法情形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奖励标准不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市应急局组织起草了《奖励办法》,先后征求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了完善;对《奖励办法》有关行政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和局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奖励办法》已经市应急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并会同市财政局等8部门、单位联合行文。

二、文件内容

《威海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共17条,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了举报奖励受理范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以下统称有关部门)举报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明确了举报受理途径。举报人可以采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举报电话、部门网站、手机客户端、书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奖励办法》还公布了市各有关部门的举报受理电话。市应急局:5225629;市发展改革委:588955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23169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89018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233204;市交通运输局:5216473;市市场监管局:5231616;市消防救援支队:5897212

三是明确了举报奖励发放程序和资金渠道。《奖励办法》根据我市实际进行了调整,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受理办理、谁奖励的原则,市级奖励资金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发放,发放奖金通过部门预算统筹解决。”《奖励办法》还对发放奖金的程序性规定进行了补充。

四是明确了重点行业领域奖励情形。《奖励办法》附件《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形》细化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房屋市政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火灾隐患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情形。其中工贸企业行业领域又细化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8个行业和粉尘爆炸、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3个相关领域奖励情形。

 

    政策解读人

    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人:李薇;联系电话:0631-518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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