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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1-05779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复议监督 成文日期: 2021-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复议监督途径

时间: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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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威海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