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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85C/2021-05491 发布单位: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分类: 执法主体清单 成文日期: 2021-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时间: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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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部门职责权限,现将我委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事前公开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行政执法人员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负责法定及上级委托下放的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具体职责见《威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暨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

、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 《威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暨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执法程序

(一)行政处罚程序

详见《威海市卫生行政处罚事项工作流程图》。

http://www.weihai.gov.cn/art/2021/12/19/art_81614_2760677.html

(二)行政强制程序 

    详见《威海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强制流程图》

http://www.weihai.gov.cn/art/2021/12/19/art_81614_2760679.html

六、监督途径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古山四巷威高民俗邨

投诉电话:12345、0631-5300007

七、救济渠道

执法相对人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执法决定,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行政复议:向威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

    联系电话:0631-5897008

(二)行政诉讼: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东首

    联系电话:0631-55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