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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82XT/2021-06346 发布单位: 威海市统计局
内容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4-01-01 文号: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威海市推动“四上”企业纳统奖励政策措施》

来源: 威海市统计局
时间: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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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统奖励政策出台的必要性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经济总量和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增加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主要载体。“四上”企业的数量、规模、结构直接决定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和速度,直接反映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成效。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存在纳统后工作量和管理成本增加,自身营收信息泄露等顾虑,纳统积极性和配合度不高。纳统奖励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升级为“四上”企业,夯实“四上”企业纳统基础,以高质量纳统精准反映高质量经济发展水平,持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纳统奖励措施出台的过程

我们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借鉴其他地市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各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意见,起草了《威海市推动“四上”企业纳统奖励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在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六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执行。

三、纳统奖励措施的主要内容

在奖励措施方面,根据行业、产业特点和月度、年度纳统实际贡献情况,分别制定了工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不同的奖励标准。对于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中的“四上” 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在强化考核督导方面,明确将入库纳统工作纳入各区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拟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各区市、开发区得分。

在申报条件方面,细化明确符合奖励政策申报的企业具体条件,包括必须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台账基础性工作达到规范要求;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无不良记录;符合我市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确保高质量纳统。

在资金管理方面,按照市级财政统筹资金安排,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服务业、工业、建筑和房地产业、批零住餐业等首次纳统企业奖励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四上”新增纳统企业名单。

在工作要求方面,明确各区市、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上充分发力,形成各方参与、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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