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库 > 【文件库】部门文件
  • 发文机关:威海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科技_教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1-10-13
    • 公开发布日期:2021-10-15
    • 发文字号:威教发〔2021〕5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教育局
    • 开始实施时间: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威教发〔2021〕5号


    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威海市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全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的引领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立健全“科学对接-深度融合-高端引领-孵化辐射”的成果推广应用有效路径和实施机制,构建“行政推动-教研支撑-校本实施-师生参与”的成果推广应用整体推进实施策略,探索建立一系列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校本化的优秀成果推广应用有效方法和工具体系;通过对推广成果的再研究和再创造,结合我市已有的研究项目,开发出一系列适合学生发展规律、体现新课程理念、可操作性强、应用效果好的优质课程资源、教学模式、教研模式和育人方法等,努力打造威海教育的品牌;健全完善成果推广应用研究共同体,培养造就一批理念先进、业务精湛、课程领导力强的高素质创新型校长、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同我市教育对口支援地区共同探索建立“资源共享-项目共建-互访交流-协同发展”的教育帮扶创新模式和方法。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发展,引领方向。突出所选优秀教学成果的前瞻性、创新性、实效性,充分利用优秀专家资源和国家级沟通展示平台等,以优秀教学成果引领我市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二)一项一案,精准施策。采取扁平化、跨部门的项目化运作实施策略,组建研究项目工作组,“一项一案”研制推进方案,每个实验校分别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分区市、分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推广应用工作。

    (三)实践导向,融合创新。充分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深入融合我市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和已有研究成果,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推广应用与本土改革创新相结合,注重推广成果的本土化和再研究。

    (四)点面结合,协同推进。根据推广成果项目不同的特点和我市现实需求,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分别设立推广应用实验区和实验校。建立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成果项目持有人、实验区、实验校之间的联动研究机制,整体推进,协同创新。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对接推广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多种方式推介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资源服务平台与优秀成果,组织各区市和学校认真学习推广成果项目内容,深入了解推广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思路、阶段、操作步骤和方法以及取得的成效等,认真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适应性,便于成果的本土化实践和有效转化。我市重点推广的五大优秀成果项目(以下简称“五大项目”)为:

    1.成果项目名称:提升中小学作业设计质量的实践研究(成果持有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成果项目名称:创建基于课程标准的区域教学改进体系(成果持有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

    3.成果项目名称:情境教育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成果持有单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4.成果项目名称:上海市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行动研究(成果持有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5.成果项目名称: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创新及学校转型的实践研究(成果持有单位:北京市十一学校)

    (二)确定推广应用重点实验区和实验校。各区市要结合本区市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未来需求等,从确定推广的五大项目中,科学选择适宜学习推广的成果项目,将学习推广和改革创新充分结合起来,制定行之有效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区市成果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教师队伍情况、教科研成绩等,确定五大项目推广应用的重点实验区和实验校。

    (三)探索实施“融合+创新”推广应用模式。将五大项目与我市已获得的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以及正在研究的课题(项目)进行深度融合,设立五大项目推广应用专项课题150项,列为威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管理,各实验区、实验校根据五大项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优势,深度调研未来教育发展需求,确定融合对接的主题、目标、任务等,明确深化研究的创新点和着力点,合理选择“融合+创新”的子项目,通过引进、吸收、转化和创新等方式,将推广应用与改革创新紧密结合,实现优秀成果项目的再研究再发展和再应用。

    (四)大力推进集群化发展。市教育局聘请全国部分相关领域知名专家、教授、名师和优秀教研员等成立专家指导组,同成果持有人一起,指导制定五大项目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论证项目推进的有效途径、实施策略等,定期进驻实验区、实验校开展项目指导、专题培训、评价引领等过程性跟进指导服务,筛选、总结、提升和推广应用成果等。成立由市级、区市级教研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项目推进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意见、指导转化应用与深入研究等任务。建立由我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研员等组成的项目攻坚组,对接五大项目的实验区和实验校,组成项目推广研究共同体,采用任务驱动式“教研训一体”的方式,引领和指导共同体成员创造性地借鉴学习原成果,立足教学,扎根课堂,解决在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全方位的转化应用和深化研究。

    加强成果项目推广与我市重点工程与创新项目的有效融合。威海市“四名工程”“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建设工程、威海市“双助工程”等主要负责人和参与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五大项目中认真选取研究专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以项目协同为纽带,实现集群化发展。

    (五)加强项目孵化辐射力度。将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纳入《威海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威海市教科研“十四五”发展规划》中。五大项目要分别制定三年推广攻关行动计划,列出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围绕项目研究的主要任务,科学制定子项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实验区、实验校承担的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开展科学研究,强化成果转化实效。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实证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解决问题。要健全完善“问题发现征集-问题筛选梳理-课题立项研究-过程跟进指导-成果推广转化”的递进式课题实施新机制。将项目研究的先进理念作为我市优质课、优课等评选活动和公开课等展示的重要标准依据,引领常态课教学。定期召开项目培训会、成果报告会、现场观摩等活动,通过“质量下乡百校行”、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科研活动,加快成果的推广应用,扩大成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扩大项目研究跨区域的合作与共享,做好项目成果的再推广再辐射,将研究成果列入青海门源等我市教育对口支援地区教育帮扶重要内容,助力其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1年6月)成立五大项目推进组,建立推广应用实验区和实验校,指导各项目组认真学习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相关材料,结合威海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项目实施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与任务,确定项目成果的推进策略。做好五大项目推广应用的动员和启动工作,组织召开推广应用动员会,进一步论证完善推广方案,明确推广计划,研讨交流实施细节,切实推进应用研究。

    (二)典型引领阶段(2021年7月-2022年6月)五大项目分别组织项目负责人、主要执行人、实验区分管领导、教研部门负责人等赴成果持有单位实地考察和培训学习。组建项目推广应用研究共同体,成立项目研究联盟,调研摸清各实验区、实验校的区情、校情、学情,设立威海市教育科学规划推广应用专项课题,组织各项目组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开展不同规模、多种形式的在线研讨、现场交流、听课观摩等成果推广应用活动,将项目推进的阶段性成果、活动材料等资源及时上传至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网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专栏,加快实验区和实验校推广应用项目研究的深入实施。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7月-2023年6月)组织开展五大项目届中考核,总结梳理推广应用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调整或布置下一阶段项目研究工作。邀请成果持有方核心成员团队深入实验区、实验校跟进指导。各实验区、实验校聚焦项目研究关键问题,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深入课堂开展行动研究,全面推进常态实施。召开五大项目总结推广会议,交流研究经验,展示研究成果。

    (四)总结提升与改进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

    全面梳理总结项目推广研究情况,凝练形成优秀项目成果, 组织五大项目总结验收工作。召开项目总结表彰会,表彰推广应用和研究先进示范区、示范校。召开优秀成果展示会、推介会等,通过多种形式展示优秀成果,将其向全市广大学校辐射推广,推动广大学校学习优秀成果的先进理念和实施策略等改进常态课教学,以课堂观察为手段,开展基于证据的教学改进研究等,实现优秀研究成果在课堂的落地和实质性转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威海市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市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研院,具体负责全市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专业指导、具体实施等。各区市要成立相应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市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和承担项目的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并组织有效实施,要从政策、经费、优质教学资源等方面加大支持和推进力度,促进教学成果不断转化。教研部门要深度参与指导实施,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以案例研究为抓手,引领校本教研走向深入。

    各实验校是实施成果推广应用的主体,要落实好“一把手”工程,由校长担任学校成果推广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和实际负责人,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推广项目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推广应用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的校本研究,扎实推进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二)专项经费保障。市教育局每年设立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培训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层面推进项目研究、教师交流与培训、邀请专家指导、项目成果推广活动、成果宣传等。各区市要设立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开展区市级层面的项目培训、交流、研究等教科研活动。各实验校要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为教师外出学习、组织各种研讨会或交流展示活动提供资金等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平台,宣传推介我市项目推广的阶段性成果和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参加教育部开展的各种优秀案例征集、典型经验推介等评优选先活动,扩大我市项目推广应用成效和影响力。在《威海教育》开辟五大项目推进专题,在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网上设立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专栏,创办威海市“教科研动态”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专刊(电子版),充分利用“威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报道,定期发布实验区、实验校推广应用工作经验、展示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等。市教研院将定期组织市级成果报告会、现场观摩会、优秀成果展示等现场推介活动,组织编制系列化项目成果优秀案例,宣传推广优秀成果。

    (四)加强督导与评价。各区市要加强对所承担的成果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和管理,要把实验校承担成果项目实施成效作为对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实验校深入研究和实施。组织开展威海市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优秀案例、先进实验区与实验校等评选活动。将各区市和学校推广应用成效和深入研究的情况,作为分配推荐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数量、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数量、省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成果数量等的重要参考。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