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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7XJ/2021-05237 发布单位: 威海市民政局
内容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通过“阳光问政热线”栏目解读民政政策

来源: 威海市民政局
时间: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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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链接: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通过“阳光问政热线”栏目解读民政政策


1.前不久,我们刚刚举办“慈心一日捐”活动,不少听众朋友也参与其中,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慈心一日捐”是我市慈善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爱、帮助弱势群体的一件实事。作为募集慈善救助资金的重要方式,自我市2004年首次开展以来,累计募集款物16.79亿元,惠及105万人次遇困群众。9月13日,今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正式启动,全市上下踊跃参与,威高、威建、三角、迪尚、家家悦等爱心企业带头认捐1785万元,充分展示企业的责任和担当,为社会各界带了好头。目前,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共捐款5409.13万元,为全市慈善救助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在这里感谢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号召有捐款意向的企业和个人伸出爱心之手,积极捐款捐物,共同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目前我市募集善款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我市各级慈善组织目前募集善款的主要渠道有4种,一是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二是企业与市慈善总会签订慈善基金认捐协议书,期限一般为5年,企业捐款作为本金留在企业周转,每年参照银行贷款利率将基金利息交给市慈善总会;三是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凡5年期限内,企业捐赠5万元、个人或家庭捐赠1万元,即可设立冠名慈善基金,新闻媒体或其他团体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不限额度,实现“一次冠名,永享荣誉”,冠名基金按照捐赠者意愿,全额用于慈善公益项目;四是定项捐赠,爱心单位或个人可以选择市慈善总会确定的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助老、赈灾等项目进行定项捐赠,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经市慈善总会审核,定向用于其它慈善公益项目的捐赠。

3.这些善款又是如何管理使用的呢?

答:善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全流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慈善总会接收的每一笔线上捐款,都会自动在慈善总会网站公示,线下捐款及时录入网站进行公示,让每一笔捐款都清楚可查。接收的善款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善款的使用,及时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确保每一分善款都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4.救助保障标准一直是我市困难群众关心的话题,请问目前是多少?

答:今年5月,我们下发《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了救助保障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66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67元,实行补差发放,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6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按月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集中供养特困照料护理基准标准按照特困人员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况,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3627元、6045元、12089元,保障资金发给养老机构,由养老机构提供日常照料服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由各区市统筹安排,按生活自理能力水平提供时间不等的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行等生活照料服务。

5.听说我市出台了居住地申办低保暂行办法,只要在我市居住的困难群众就可以申请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今年8月份,我市出台了《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打破了户籍的限制,在我市居住生活的本市户籍、市外省内户籍、省外户籍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我市低保。对于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众,需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且能提供居住证明。市外省内户籍的需满足3个条件: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2.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我市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3.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到申请低保时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省外户籍的也需要满足3个条件: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在我市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到申请低保时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6.如果符合户籍条件,困难群众就可直接申请居住地低保了吗?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如果外地户籍困难群众觉得符合居住地申办低保户籍条件,需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签订《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后,在居住地镇街道进行经济信息核对,居住地镇街同步对缴存三类社会保险状态进行核查,15个工作日内将居住地的经济信息核对情况和保险缴存情况告知拟申请人。凡经居住地镇街经济信息核对和保险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在居住地镇街申请低保。申请材料方面:申请人需按规定向居住地镇街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收入及刚性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户籍困难群众在申请低保时不需要回原籍开具证明材料,由居住地镇街与户籍地对接沟通,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保审核审批。

7.社区食堂和农村老年餐桌建设近两年来得到市民的极大关注,目前进展如何?

答:养老问题是各级关注的热点焦点,城乡食堂建设这项工作已连续两年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解决了全市70万居家老年人“一餐热饭”难题。今年原计划在去年的500处城乡老年餐桌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余处农村老年餐桌,但目前已经超标准开工建设253处,完工234处。在“面”上不断扩大老年餐桌的覆盖范围的同时,我们在“质”上积极推进餐桌长效运营。制定出台了《完善城乡老年餐桌指导意见》,创新助餐模式,因地制宜推进“信用管理+志愿服务+暖心食堂”、“公益性+市场化”、“中央厨房配餐”等多种助餐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城乡老年餐桌实现智能监管,确保老年人吃的舒心、吃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