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殿(1925—1948.11) 牟平县北河崖村(今属乳山市冯家镇)人。16 岁参加青年抗日先锋队。民国 33 年(1944)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 2 月,参加八路军,历任胶东军区五支队战士、班长。民国 36 年(1947),在华东野战军第九纵队二十七师八十团二营四连任排长。同年,所在部队与国民党第八军展开激战,因弹药用尽,敌军攻入阵地,他率全排战士用枪托、石块猛击进犯之敌,枪毁石尽后,以拳脚与敌人展开肉搏。敌兵见姜玉殿等人勇猛无比,慌忙择路而逃。战后,被华东野战军授予华东二级战斗英雄称号。民国 37 年(1948)11 月,在淮海战役中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