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耕(1907.7—1980.7) 字育民,荣成县不夜村(今属荣成市埠柳镇)人。民国 14 年(1925),毕业于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回乡执教。他利用假期,跋山涉水,实地考察,广征资料,编辑印刷《荣成乡土地理教材》。该书记载了荣成的历史沿革、山川河流、海湾岛屿、经济交通、气候物产、名胜古迹、文化教育、风俗宗教、人物等,是荣成县第一部通俗乡土地理读物。民国 17 年(1928)1 月,被荣成县教育局审定为初级小学教本。北伐战争胜利后,他辞去教职,考入国立北平大学,研修法律。民国 23年(1934)毕业后,任甘肃临夏地方法院候补推事。民国 25 年(1936),任武威地方法院检察官。民国 27 年(1938),升任甘肃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推事。民国 29 年(1940),任武威地方法院院长。民国 32 年(1943),调重庆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班受训。民国 34 年(1945)毕业,擢升甘肃高等法院第六分院院长。民国 35 年(1946),赴台湾任高雄法院院长,并受命筹建台湾省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民国 36 年(1947)4 月,任台湾省高等法院院长。1954 年,任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司司长。1970 年 8 月,任台湾“行政法院”庭长。著有《刑事诉讼法实用》《强制执行法实用》《刑法实用总则》《刑法实用分则》等。1980 年 7 月 22 日,病逝于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