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山(1873—1946.7) 又名树桐,字东山,威海卫城里(今属环翠区环翠楼街道)人。家境贫寒,念过两年私塾。早年当过北洋海军鱼雷营工兵。清光绪十七年(1891),开办一水炉小铺。次年,将小铺扩建为德顺兴五金行,主要经营小五金和百货商品,其经营方式是:专事缺门,独得其利。辛亥革命时,国民政府倡导剪辫子,他大量购进帽子,获利丰厚。此后,又在烟台开办同志玻璃厂、瑞兴制伞厂,在威海开办威新花炮厂(后迁烟台)、同庆顺锡镶店等。民国 4 年(1915)初,德顺兴五金行经销日本“马球”牌钟表和零件,让他看到钟表制造业有利可图,遂于同年 7 月在烟台市朝阳街南首东侧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族钟表工业宝时造钟厂,自任经理。为解决技术难题,他多次赴日本大阪“马球”牌钟表厂观摩学习,购置设备。经数年反复试验,终于在民国 7 年(1918)制造出第一批座钟。该批座钟除木壳外,主要零件均为日货。民国 9 年(1920)后,实现钟机自制。此后,他不断改进技术,钟表质量逐渐赶上日本产品。民国 17 年(1928),全国各地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宝时钟表因质量高、价格低、信誉好,畅销南洋群岛和中国香港、沪、宁、穗、渝等地。民国 20 年(1931),工厂更名为德顺兴造钟厂,职工发展到 500 余人,年产座钟、挂钟 5.5 万座(只)。民国 23—24 年(1934—1935),他投资兴建新厂房楼和新中国电影院等。民国 27 年(1938)日军侵占烟台后,伪商会拟聘其任职,日本人也提出与他合伙经营,均被拒绝。民国 28 年(1939),日伪军以他在开花炮厂期间以硝磺资助八路军为名,逮捕其继子李殿章,严刑拷打,羁押数月。他被迫与日本人共同开设华兴商行,日本人并未出资,只是从中巧取豪夺。他还曾在东亚毛纺厂、威海火柴厂、烟台啤酒厂、烟台发电厂、钜兴银号、德顺兴鱼行、锦章照相馆等企业投资。30 年代末,他将工厂和五金行交由继子和经理们负责经营,自己则深居简出。民国 35 年(1946)7 月 24 日,病逝于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