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可讬(1621—1687) 字阿辅,号龙河。文登县大水泊村(今属文登市大水泊镇)人。清顺治五年(1648)举人。顺治六年(1649)、九年(1652)会试未中,更加刻苦攻读,顺治十二年(1655)中进士,为三甲第 45 名。初授抚州府推官,后因政绩卓异取工科给事中,周历六科,多所谏言。康熙十一年(1672),晋顺天府府丞,迁太仆寺卿、宗人府府丞、左副都御使,升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康熙十八年(1679),因事受审,后革职还乡。康熙二十六年(1687),病逝。祀乡贤祠。著有《龙河奏稿》《龙河诗稿》等,诗采入《山左诗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