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相和(1918.6—1975.10) 文登县驾山窑村(今属文登市文登营镇)人。民国 29 年(1940)4 月,参加胶东东海独立营。民国 30 年(1941)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 33 年(1944)4 月,任胶东军区特务营一连副班长。民国 34 年(1945)2 月,因在大生产中表现出色被胶东军区授予劳动英雄称号。同年 8 月,任特务团一营一连排长。民国 36 年(1947)8 月,任胶东军区五师十三团一营副教导员。民国 37 年(1948)1 月,任华东野战军十三纵队三十七师一〇九团一营代理教导员。在潍县齐家埠战斗中,他两腿中弹,仍指挥部队打退敌人 7 次反扑。民国 38 年(1949)3 月,调任第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一团政治部副主任。1950 年 9 月,出席首届全国工农兵英模代表大会,并代表第三野战军全体英雄模范向国家主席毛泽东献旗。第三野战军授予他一级人民英雄奖章。1952 年,入速成小学、中学学习。1954 年 11 月,任福建省闽侯县兵役局第二政委。1960 年 4 月,任寿宁县人民武装部第二政委。他平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县 131 个大队他去过 129 个。在寿宁县工作 7 年,他始终坚持在一座破庙里办公和住宿。1967 年 6 月,调任富安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时,为不惊动别人,他凌晨 3 时就打起背包,步行 15 公里搭班车报到。1969 年 1 月,被选为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当选主席团成员。1975 年 10 月 16 日,因车祸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