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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1-0033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三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划》解读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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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三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区(市)、部门和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机构改革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部署,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调整。原有的森林管护队已不满足森林火灾救援需要,有必要组建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森林火灾救援队伍。二是省政府要求。2019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号),文件明确要求,在全省森林防火重点市、县(市、区)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三是我市现实工作需要。我市林海相连,春季气候多干旱少雨,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大。组建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对于提升我市森林火灾救援能力意义重大。

二、主要内容

《三级规划》共分五个部分,4个附件: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要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森林消防队伍,提升森林火灾扑救和其他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作战能力。

第二部分规划目标。《规划》提出用1-3年的时间,在市、区(市)、镇组建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三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并逐步将队伍打造成装备精良、技术精湛、训练有素且具备专业救援能力、应急快反能力、快速投送能力的森林火灾救援力量队伍同时兼顾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

第三部分职责定位。《规划》明确三级森林消防队伍实施三级建设、三级保障,分别命名为森林消防大队、中队和分队。大队和中队依托消防救援机构建设,纳入消防救援指挥体系,分队依托林业管理机构建设,纳入消防救援指挥体系和林业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建设标准、进度及责任分工。

1)人员。《规划》设定,大队、中队分别按照不少于100人、50人(南海新区30人)标准建设;分队按照重点镇街不少于25人,其他镇街不少于15人标准建设;国有林场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森林消防队伍。《规划》对招录方式、条件以及待遇进行明确,市县两级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全省森林专职消 防员薪酬管理相关办法出台前,市县两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 薪资待遇参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工资、保险、伙食费、被装费)执行,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分级保障。

2)装备。《规划》明确了装备建设标注。要求参照省《森林消防大、中队车辆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结合水灭火体系建设、队伍战斗编组建设,制定了三级森林消防队伍车辆装备配备标准。装备建设费用列入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专项资金、防火工作经费,由市、县、镇级财政保障。《规划》对三级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备进度作出要求,对装备配备的时间节点进行明确。

3)营房。《规划》要求大、中队营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按照消防队伍标准以及《山东省森林消防突击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营房建设应充分利用当地政府闲置场所,新建与升级改造并举,最大限度避免资源浪费。

4)通讯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按照节约共享的原则,建设一体化的窄带通讯和视频会商系统。市应急、消防部门为主建设卫星火点监测系统、三维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市林业部门为主建设森林火灾监控预警系统、卡口管理系统。

5)强化森林航空建设。《规划》提出了航空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思路,并争取省应急厅森林防火重点期派驻直升机驻防我市工作常态化。《规划》要求采取租赁或签订框架协议等方式,购买航空消防直升机社会化服务,强化森林防火重点期航空消防力量配置。建立与市公安局警务航空大队的协作机制,发挥好无人机的作用。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规划》明确了市及各区(市)政府(管委)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及各级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林业、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的分工责任。同时,明确了三级队伍调度指挥,以及管理、训练和作战指挥的权限,实行作战指挥体系扁平化管理、一体化调度指挥。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施达标验收机制,并作为森林防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强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解读人员:火灾防治管理科 张良军 

联系电话:0631-51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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