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落实《威海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工信字〔2020〕81号
各区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
为认真落实《威海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针对我市民爆行业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一)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统计表,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每月报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科。
(三)定期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工作调度会议。再强调再部署,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督导,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二、民爆生产企业层面
(一)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减员改造。保利澳瑞凯(威海)爆破器材有限公司2022年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雷管生产线装配工房内直接接触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大于6人要求”;威海三泰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继续减少生产线操作人员改造,向无人化、少人化发展。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22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
(四)及时报告安全风险。企业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风险点统计清单。
(五)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每季度、年底分别向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情况。
三、民爆销售企业层面
(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22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二)及时报告安全风险。企业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风险点统计清单。
(三)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每季度、年底分别向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民爆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强化责任担当和安全底线意识,认真按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把各项任务分解到月,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保障全市民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请各区市民爆监管部门及时将通知下发到辖区民爆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