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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31149X/2020-1431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工作流程》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间: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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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转让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重新修订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工作流程》(以下简称《流程》)。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流程》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8年9月,我委拟制下发了《市管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进场交易工作流程(试行)》(威国资发〔2018〕166号),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发了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并定于2020年 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上线后的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线上交易的特点,对原流程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流程》的主要内容及有关问题说明

  《流程》共分五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资产范围》。明确了《流程》的适用对象及范围,主要指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按规定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评估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生产设备、房产、运输工具、在建工程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国有资产转让

评估价值在10万(不含)以下的上述资产和企业报废资产,明确由市属国有企业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需要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处置的,可参照本工作流程。

(二)第二部分《工作流程》。明确了企业资产转让的基本工作程序等。交易方式包括了网络竞价和现场拍卖,但无特殊原因以网络竞价为主。企业资产转让时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登记、公告发布、组织竞买等工作。

(三)第三部分《网上交易应急管理》。明确企业、国资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交易过程中中止活动的情形以及追究责任的行为

(四)第四部分《终止网上交易转为现场拍卖》。明确对不能恢复网上交易的情形,经市国资委同意后,终止网络竞价活动,解封相关数据及信息,转为以现场受理报名、报价的方式继续实施拍卖交易。

  (五)第五部分《补充说明》。明确原《流程》文件废止。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产权管理科   王宁

联系电话:0631-518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