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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85C/2020-12510 发布单位: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分类: 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权威解读】威海这44家医院开设“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啦

来源: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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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其医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和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近期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是对2019年印发的《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延续、优化和升级。《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在全市44家医疗机构持续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

 

什么是“中医日间病房”? 

 

 

在《关于印发<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医保发〔2019〕16号)文件中规定“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且不需非治疗期间在院的以针灸类治疗为主的病人,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回家的治疗模式。在总体政策框架下,本次政策调整后对将“以针灸类治疗为主”的认定标准明确为“患者一个结算周期内,针灸类治疗费用应高于其它中医特色疗法治疗费用”。

 

 

 

此次试点医疗机构
和中医诊疗项目有哪些变化?

 

 

试点医疗机构数
由8家增加至44家

 

 

承担“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应为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具备中医住院诊疗条件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具备设置独立中医日间病房所需住院病区、针灸治疗等相关诊疗场所和有执业资格的中医师、护理人员。在首批8家的基础上,新增试点医疗机构36家,目前承担“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共44家。

 

 

中医日间病房算不算住院?

 

费用如何结算?

 

 

(一)参保人员行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日间治疗,住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按一次普通住院结算。其中床位费、护理费按现行标准的30%收取;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三次日间病房治疗起,起付标准按50%收取,与普通住院分开计算。

(二)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参保人员,一个治疗周期结束出院后,原则上30日内不得因同一病种再次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治疗;15日内不得因其他病种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确因病情反复或突发其它病症等需再次行日间病房治疗的,可适度放宽,但定点医疗机构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放宽的例数不得超过日间病房实际开展总例数的20%。参保人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确因病情改变需退出中医日间病房管理的,按原结算方法结算。

 

 

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方式
有何特点?

 

 

中医日间病房是主要采用传统中医特色治疗为主的治疗模式,突出中医整体观念和辩证施治。按照“非必须、不实施”的原则,试点医疗机构一个年度结算周期内,日间病房患者的治疗药品、检查检验费用之和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二、三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5%,一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2%。其中西药和中成药费用占比不得超过3%,必要时可进行传染病的相关检查。每名患者的检查检验费用占比应符合与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