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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6XK/2020-08728 发布单位: 海洋发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时间: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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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同意、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的指导文件。为抢抓机遇,加快推动“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建设,市海洋发展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征求了各区市政府(管委)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10个市直部门、驻威单位的意见,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威海市作为全国渔业大市,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既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也是优化渔业产业布局、促进我市渔业转型升级的具体举措。《意见》共分6部分21项工作,包括总体要求、科学布局养殖生产、大力推广健康生态养殖、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快产业创新发展、落实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省关于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业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创建2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新增10处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70%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建成全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样板。到2035年,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和监督体系健全,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格局基本实现。

第二部分,科学布局养殖生产。要求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基础上,提出制定并实施《威海市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养殖水域的适养物种、养殖规模、养殖密度,推行“生态疏养”可持续发展模式。提出了启动“深蓝行动”,提升深远海养殖装备水平,鼓励开展北黄海冷水团、大型养殖工船、抗风浪智能网箱等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加快引导近海养殖向深远海发展。

第三部分,大力推广健康生态养殖。该部分提出应总结提炼唐启升院所首创的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借助全省生态浮漂更新试点、“无废城市”建设等契机推进养殖尾水及废弃物治理、提升种业支撑能力、扩大生态健康养殖面积。2021年,更新生态环保材质浮球不低于500万个。

第四部分,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多年来,我市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显著高于全省乃至全国平均水平。因此,这部分工作重点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兽(渔)药、兽(渔)用处方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提高疫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处置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五部分,加快产业创新发展。主要从构建碳汇渔业、提升养殖装备化和信息化水平、延伸产业发展链条、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养殖生产经营体系、实施品牌战略等方面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引领全球的现代化碳汇渔业示范体系。

第六部分,落实保障措施。重点从强化责任落实方面对各级各部门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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