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立足新形势下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职责定位,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服务“精致城市”建设,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创新思维、积极探索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依法行政的新途径,法治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出成效。矿山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严格按照《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基本依据,划定了矿产开发利用的“底线”和“红线”,中心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得设置山石资源矿山,下辖三区市根据实际需要各设置不多于3处的集中开采区,严格管控采矿权设立。为切实加强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我们构建了“省市级奖补资金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达1.95亿,社会资金投入达3.83亿,截至目前已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项目34处,正在施工的项目66处,正在开展治理设计和招投标的34处(未开展工作的15处),工作进度超出预期,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迈入新台阶。
(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取得新进展。今年3月份,我市成功争取到全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全市共4个试点地级市)。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广泛开展数据搜集,形成了统一的数据底图,为规划编制积累基础素材。成立了由张海波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的“1+6”设计联盟,建立驻场办公、集中讨论、工作专班、信息共享、记录发布等制度。目前,我局正在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线”进行评估调整和划定,形成我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确保2019年底提交高标准、高质量的规划编制成果。6月24日,在龚正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部署会议上,我市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向省领导及兄弟市介绍了相关经验做法。
(三)全力打造高水准城市规划设计体系。为实现精当规划、精美设计,提高我市城市规划设计信息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我局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中心城区三维实景模型建设,覆盖总面积达895平方千米,将城市设计数字化平台与城市三维实景模型相结合,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完成了从城市设计到后期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数字化,并于今年7月份通过专家评审,在全国首次实现了城市设计全覆盖,并达到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水平。此外,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高质量开展了10余项重点区域及课题的规划研究。
(四)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储备区划定及整改补划工作,全市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5.38万亩,已验收耕地补充项目2个,总投资9594.14万元,新增耕地152.87公顷;正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总规模3186.9亩,总投资441万元,拟建成高标准农田2376亩。针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持拉网式、台帐式排查,逢棚必进、逢园必查,真正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全市共排查各类大棚1.22万个,面积2.06万亩。发现35个面积118.58亩(其中耕地107.34亩)的“大棚房”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给予党纪处分2人,追回财政补助资金48488元。全市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清理上报违建别墅项目70个、214栋,涉及土地面积182.59亩,总建筑面积107551平方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山体保护立法工作。2019年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相关领导赴恩施、岳阳、烟台等地学习山体保护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了全市山体基础调研、编写完成《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并征询了各区市政府(管委)、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12月初,我局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将《条例》(草案)送至市司法局审查,并同步推进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严格落实“三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建立监督管理网络平台。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今年,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清理工作,保留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1件。
(三)着力完善执法案卷评查机制。今年,我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明确评查范围和评查形式,将案卷评查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重点考核事项,案卷评查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此外,接到我局被列为省执法案卷重点审查单位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查找问题、改正不足,切实提高执法案卷水平。抽查的执法案卷在年度评比中被评为优秀执法案卷。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机制。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求凡对外决策事项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本机关法制机构、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从源头上把好我局出台重大决策法律关。全年法制机构共审查各类报卷等材料230余件,提出各类审查意见和建议50余项;法律顾问全年为我局各类决策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审核合同100余件,提供行政争议处理服务30余次。通过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我局对外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三)推动规划决策科学民主。规划决策始终坚持实行技术审查会、局办公会、市规划委员会三级会审制度。在作出规划决策前,充分尊重项目利益主体、利害关系人、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设计单位等各方的意见建议。今年依法组织规划听证会6次,确保各类规划决策真正成为透明的公众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岗位培训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执法人员执证上岗的要求,及时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对因工作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按照注销程序进行申报收回。目前已申领人员87人,新申领人员7人,已申请注销2人。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公开化、法制化,我局先后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施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在部门网站醒目位置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将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有效保障重大执法决策合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
五、加强执法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阳光政务的要求,将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交易信息、征地信息、网上信访、网上交易、办事指南、执法监察、局长信箱等栏目,发布权威信息,听取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问题。不断加强网站内容栏目更新,积极拓展政务信息渠道。二是严格执行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制度,编制并公布《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明确权力事项及其法律依据,严格履职要求及失职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三是加强对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配合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四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查处违法建设案件全部通过全市行政执法平台,运用威海市网上行政处罚系统,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程序环节全都在网上平台办理。此外,还通过“信用威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多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高效。五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的责任落实,确保每项信息公开申请得到依法、全面、及时的答复,本年度共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37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办结22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一)完善信访调处工作体系。一是加强前期工作介入。坚持在办理土地征收、制发规范性文件以及处理信息公开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前,安排相关科室单位人员通过打电话、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先行了解民众的需求,积极听取广大群众意愿,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加大沟通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为确保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我局制定了信访工作规程。从矛盾排查、汇报协调、矛盾交办、落实责任、值班制度、回访制度、档案整理、信访纪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工作有条不紊、高效运转。突出抓好初信初访工作,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结合基层政府维稳体系将信访老户纳入24小时监控。在全国两会、青岛阅兵等重要时期节点,集中排查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自然资源问题进京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答复市长信箱、市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局长信箱、有问有答等咨询反映问题共计1200余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办法》规定的办理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由承办科室及其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针对疑难争议案件,建立“一案一例”案件研讨机制,由承办案件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法规科、其他相关科室和法律顾问共同研究案件争议焦点,收到良好效果。本年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
七、注重普法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是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年度学习安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建立会前学法制度,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在党组(扩大)会议之前,为局领导、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普及法律知识。
(二)注重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组织市局各科室、单位结合各自职能,以承担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为基准,编制完成了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收看自然资源大讲堂20余期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并先后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赴泰安、苏州、厦门等地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班,进一步激发大家学习主动积极性,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日常宣传和节日集中宣传相结合。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的同时,我们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认真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标语、横幅、看板、广播电视、市集咨询、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源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法治宣传教育栏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城市规划、土地征收与供应、耕地保护、矿山治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一一解读,内容紧扣百姓生活热点,社会反响良好。除正常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外,结合具体建设项目,采取发放温馨告知书的办法,及时组建各类普法阵地,把规划服务和法制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用地、合理用地和依法维权意识,有力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机构改革后,立即调整了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依法行政、执法监察、普法教育等日常工作。主要领导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目标,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同时注重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不断充实壮大法制队伍,有力推动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