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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805/2020-13647 发布单位: 威海市公安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0-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时间: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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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重要文件中期评估的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对《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从评估整体情况看,上述文件落实效果综合评定为“好”,文件评估结果已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

一、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为目标,从严从紧狠抓源头管控、宣传引导、查处打击等环节,确保了春节等重点时段禁放区内未形成规模性燃放,春节期间威海市区(不含文登区)、荣成市禁放区“零燃放”,“二月二”、“财神节”全市禁放区“零燃放”。据测算、统计,除夕夜PM2.5浓度峰值同比下降70.1%,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就医数量同比下降77.7%和87%。“过年不放鞭”逐渐成为威海市民“新民俗”。

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控体系。2018年10月2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叶立耘主持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视频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先后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各地也层层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和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任务,全市上下形成了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管控体系。春节期间,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叶立耘亲自坐镇指挥,全面指导禁放工作开展;市公安局党委成员深入一线实地督导;市督导组、市公安局督导组、百人督导团等全方位督导禁放工作,确保禁放政策得到落实。

二是精准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告知禁放区域,努力达到人人都知道;制作了《过年不放鞭》禁放公益宣传片,利益网络和新媒体进行宣传,社会效果明显;组织开展“禁放宣传周”等活动490场次,发放了一封信、倡议书221万份,悬挂宣传横幅5500余条,发送宣传提醒短信3400余万条,推送电视开机宣传画面65万户。同时,利用公共场所2.1万块LED屏开展宣传,刊播宣传稿件2820篇次。通过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和“过年不放鞭”成为市民共识认知。

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打击查处。压缩零售店点至251处,缩减约52%,减少了烟花爆竹投放总量;推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信息5.5万条;启动了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加强可疑车辆盘查;设立实物置换点140个,引导市民主动上交烟花1427箱、爆竹420万头;织密了管控网络2927个,部署了网格长(员)8511名、警力2258名,覆盖35个镇(街)、563个村(居)和近2.3万个重点建(构)筑物;启动三级勤务模式,出动警力4.1万余人次,警车1.07万台次、消防车276台次、无人机92架次,组织禁放管控力量13.1万人次,查处违规燃放行为17起,罚款0.8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施行后,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但在舆论宣传、管控网格及打击查处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舆论宣传不够深入。从检查和调度的情况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但由于个别电影院和室外LED屏业主不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开展禁放宣传,导致宣传工作出现死角;由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不再提供免费发公益短信服务,客观上影响了宣传面的进一步扩大。从2019年度违规燃放案件查处的情况看,在查处的17起违规燃放案件中,违规燃放人员多为外地返威或来威过节人员,这些人员不了解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政策法规,也没有收到我市发出的禁放宣传短信,对禁放区域了解较少,且违法燃放区域多为禁放区和可燃放区的交界区域、过渡地带。

二是管控网格不密不实。2019年1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多次组织百人督导团成员,对威海市主城区(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禁放管控网格及相关管控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检查,期间共抽查网格400余处,检查各级管控人员491人,从抽查检查情况看,除高区禁放管控网格工作人员到位且禁放知晓率达100%以外,其他区域均有工作人员不到位、不熟悉自身工作职责或管控基本常识等情况,威海市主城区禁放管控工作人员知晓自身工作职责和管控基本常识率仅为84.3%。个别地方禁放管控工作人员动态管控缺失,存在问题的区市及镇街、村居满足于泛泛一般,仅限于将禁放管控工作人员登记在案,没有进行实地核实和动态管理,有些人员信息陈旧老化,人员变更未得到及时更换,需要及时进行人员变更和数据更新。

三是打击查处难度较大。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假时间,实行一、二、三级禁放管控措施,开展了路面巡查、空中管控和打击查处等工作。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具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尽管各级全覆盖、高密度的政策法律宣传,但仍有少部分群众不接受,个别群众甚至存在侥幸心理,知法犯法,违法燃放鞭炮;有的居民选择监控覆盖不到、警力相对较少等较为偏僻的位置燃放鞭炮,导致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难。从2019年春节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看,禁放区和可燃放区交界区域和过渡地带,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相对严重。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公安局将继续牵头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工作,推动宣传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做到销售网点有人盯、线索举报有人查、重点环节有人管、禁放区域有人巡;努力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切实将禁放管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持续发力,继续推动宣传发动工作。将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漏点和薄弱环节,组织各地全面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物业保安、社会志愿者等力量深入社区、商家店铺、企业单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一封信、告知书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张贴到楼道单元,确保每家一封信,每店、每单位一份告知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短信等宣传媒介,在重点时段进行持续性、滚动式地宣传报道,实现精度宣传的全覆盖;充分利用政府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兴网络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告知,以工商业主、新婚夫妇、学生家长、建筑施工负责人、烟花爆竹零售业主这五类群体为重点进行深度宣传;组织警力进行入户走访,开展有针对性、面对面、心交心的宣传,彻底解决禁放宣传死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夯实网格,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进一步严密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网格,组织各地对禁放区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将管控任务分解到每人,确保每幢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有专管人员。加强对禁放管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禁放规定,确保禁放管控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熟练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好职责分工,全力推动禁放管控工作开展,将禁放管控工作贯穿于今后一个时期,常态化紧抓不懈。

三是狠抓关键,提升管控查处能力。各级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禁放管控主力军的作用,认真制定各阶段管控查处方案,狠抓源头管控、专项整治和打击查处工作;加强对进入禁放区可疑车辆的检查,斩断非法流入燃放渠道;加强对门市房、出租房、闲置房以及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清理,打掉一批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黑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成立快速反应小组,迅速查处违法燃放鞭炮行为;严格落实社会化有奖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线索,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禁放管控工作。

四是加强督导,确保责任落实无遗。将禁放管控工作纳入各级综合考核,督导检查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对禁放管控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社会面管控、打击查处及禁放网格设置、烟花爆竹置换点设置等情况;组织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督导组,在小年、除夕、初一、初三、初七、十五等重点时段,深入到村居、社区、商户开展不间断检查,严防发生违规燃放行为。同时,定期汇总、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对管控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的单位以及违规燃放现象突出、举报警情高发的地区明确倒查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