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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356/2020-09397 发布单位: 威海市财政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5-01-01 文号:

《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时间: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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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本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通过构建“信财银保”四方联动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合作金融机构”是指哪些机构?

答:本办法所称的“合作金融机构”,是指与信保基金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担保增信业务的银行、担保和保险机构。

三、 担保增信业务所扶持企业范围有哪些?

答:担保增信业务扶持企业范围为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且信保基金业务评级为C级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要求。

四、合作金融机构除符合《信保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哪些申报条件?

答:合作金融机构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除符合《信保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 审批流程先进,服务效率较高;

(二) 具备研发信保基金业务评级模型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三) 资金额度充裕,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适用中小微企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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