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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0-02689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威海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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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号)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鲁森防发〔20201号),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加快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市应急局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了《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草案)》)提出建设目标、推进措施和保障机制,并明确重点任务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起草过程中,市应急局组织消防、林业等部门、单位,对我市森林消防队伍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对深入贯彻落实省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研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草案)》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方针,打造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提升我市森林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作战能力。

第二部分:建设目标。用一至两年的时间,依托消防救援机构建设,在市、森林防火重点区市(环翠、文登、荣成、乳山、高区、经区、临港区)组建一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兼顾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市森林消防大队按照100人标准建设,7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市的森林消防中队按照不低于50人标准建设,南海新区参照执行。

第三部分:队员招录方式、条件及待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招录工作执行《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考虑队伍人员稳定性,招录以本市、本区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为主;考虑队伍总体素质,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兼顾原有队伍,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周岁(一般为 18 周岁至 35 周岁),原则上不超过10%。工资标准执行全省森林消防员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确保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第四部分:推进措施。一是制定切实实施方案。市及各区市结合本级实际,制定本级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20320日前二是加快人员招录进度。市森林消防大队实施分步招录,20204月底前招录不少于50人,20216月底前其余员额招录到位。实施分步招录的区市森林消防中队,要确保20204月底前招录不少于30人,20216月底前其余员额招录到位。完成时限:2021630日前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营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参照《山东省森林消防突击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装备配备参照《森林消防大、中队车辆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执行。营区建设、装备列装等工作原则上于第一批招录人员集中培训结束前完成,确保全面承接下一个防火期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市森林消防大队营区暂采取临时借用或租赁方式解决,年内完成营区选址和规划,力争202111月底前完成建设。完成时限2021121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择优选择基础条件好、工作推进积极的区市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召开试点建设成果交流会,推广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各区市按照试点样板,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完成时限:20209月底前。五是检查验收。做到建成一支,培训一支;达标一支,验收一支;投入执勤一支,形成战斗力一支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及各区市政府(管委)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建立落实“政府全面负责,部门依法履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构、林业主管部门、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工作领导。二是明确工作分工。各有关部门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所需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等予以保障。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科学合理规划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区建设用地。三是优化岗位设置。按照省里统一规划安排,配齐配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指挥员、战斗员等岗位四是加强队伍管理。明晰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调度指挥以及管理、训练和作战指挥的权责,实行24小时执勤和准军事化管理五是狠抓业务训练。按照规定的训练内容、目标要求、考核标准、达标时限,狠抓业务训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为加强工作督导,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作为森林防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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