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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85C/2020-12898 发布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0-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期评估报告

时间: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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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威海市《中共威海市委办公室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办发〔2018〕57号)出台以来,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多次专题调研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资源布局优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做出了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力度,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完善基本医保和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攻坚克难,有效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工作内容

(1)重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威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威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4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积极打造样板单位。二是不断强化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以全面推开镇卫生院等级评价和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和载体,逐步建立起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2018年,威海市新增投入5000余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与设备配置。截至目前,威海市改进提升镇卫生院40处,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61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业务用房、设备配置、科室设置三个方面综合达标率均完成年度推进目标任务。

(2)重点推进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一是全面深化政策供给。出台了《威海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意见》和《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指导意见》等多个政策性文件,对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提供政策支撑。二是积极推动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搭建分级诊疗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模式的医联体建设。4个区市均出台了县域医共体建设规划和推进意见,规划建设县域医共体6处,覆盖全部基层医疗机构。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目前,威海市按照“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联体5处,其中市级紧密型医联体2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6处;建立妇幼、中医、精神3个市级专科联盟;加入跨区域专科联盟57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人数与2018年全年同比增长率达到了11.21%。

(3)重点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一是注重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组建由基层全科医生和县级以上医院专家共同组成的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的服务团队,一二三级家庭医生团队,满足签约群众提供个性化家庭医生服务,优先覆盖重点人群,强化重点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二是全面启动实施2.0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基础服务包100元/人/年,其中基本公卫项目承担30元、医保基金列支60元、个人承担10元;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服务包140元,较山东省提出的标准高出10元,额外增加的40元由地方财政补助。目前,威海市基层全科医生和县级以上医院专家共同组建了全市家庭医生专家库,吸纳专家成员806人,其中市县两级成员分别305人和501人,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730个。普通人群签约率为35%;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1.76名全科医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率分别达到62.95%和62.11%。

2.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大基层卫生投入和扶持,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着力推进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六统一”医共体建设;二是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招聘医学专业毕业生,实施全科医生援基层计划,深入实施“威海基层名医”人才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问题;三是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提高群众基层首诊率。

(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

1.工作内容

(1)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持续加强。一是推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指导各级各类医院制定修订医院章程,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其中,以章程统领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是规范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将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纳入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三张责任清单,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形成了公立医院各级党组织深耕“责任田”、层层抓落地的党建工作局面。三是开展“百个支部援基层”和向薄弱镇卫生院选派“业务院长”行动,86个党支部对接援助53个村(其中49个为省定贫困村);从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选拔11名优秀卫生人才,全脱产到镇卫生院担任“业务院长”;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中高级职称医师到180个省定贫困村和群众就医不方便的海岛等开展义诊巡诊和健康宣讲,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威海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有13家落实了党委书记、院长分设,还有5家党委书记、院长由一人兼任的公立医院已按组织程序提报分设建议,相关工作在积极推进中。全市专家下基层义诊巡诊和健康宣讲累计2100余人次,服务群众约5500人次。

(2)政府办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威海市政府不断强化健康卫生投入,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连续多年增加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连续多年持续增长,增长幅度远远超过地方财政增长幅度。二是补偿机制逐步完善,贯彻落实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阶段性评估,对后续补偿措施进行了研究,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补偿情况,对财政补偿资金进行了动态调整并确保资金足额及时拨付至公立医院。政府卫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大,市县两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拨款由2017年的2.57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2.82亿元。2018年年底根据市直各类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动态调整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资金额度,补助资金由2017年的1127万元增加至1379万元,经测算全市公立医院整体取消药品加成的价格调整高于政策设定的80%,财政补助10%部份全部足额到位。

(3)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腾出空间,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政府定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不断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二是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降低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费,提高50多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护理、手术、中医类价格,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持续提升。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年可减少耗材支出约5000万元。先后下发了《关于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取消耗材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共新增108项医疗服务价格,放开16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238项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标准,同步提高诊察、护理、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价格补偿比例达到100%。降价后的CT、磁共振项目价格为省级标准的90%。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调整收费标准的医疗项目属于普通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按医院级别执行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

(4)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2019年在原来试点基础上,根据6家城市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总量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制定考核办法,自主确定分配方案,自主进行收入分配,人均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其他事业单位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的3倍,对引进的紧缺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二是调整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职能,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评审,医院自主评聘,优化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形成动态调整管理机制。三是充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全市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各级医院在控制总量内自主确定岗位聘用计划、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组织考录、自主聘用人员,对紧缺及高层次人才采用考察考核等方式引进。落实同岗同酬同待遇,所有备案制管理人员全部执行统一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在工资绩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一视同仁。

(5)公立医院考核管理持续强化。一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认真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绩效考核信息。组织开展了对区市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等次对各区市和城市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资金奖补。定期分析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指标运行情况,对各区市和公立医院的各项指标进行排名通报,指导相关单位加强精细化管理。二是从区域和医疗机构两个层面强化费用控制,根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定位、提供服务情况,制定出台了控费文件,对市属医疗机构和各区市分别科学设置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推动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6)医疗服务进一步改善。一是结合威海实际,研究制定了《威海市推动医疗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攀登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以专病专科医院为特色、以临床重点专科为重点、以县级医院为支撑,具有威海特色的高层次医疗服务体系。二是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创建,持续提升省市级重点专科水平,重点支持神经内科、消化内科、骨科、精神卫生等专业,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市级重点专科(学科)96个、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38个,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4个。三是全面启动六大中心建设,积极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相关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同步做好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全链条、立体化医疗服务体系。四是抓好人才培养,落实英才计划和“122工程”的实施,选拔13名优秀人才到国外培训,选拔21名学科带头人、21名技术骨干到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进修,纳入2019年度重点专科(学科)人才培养“122工程”。五是启动实施“双命名双提升双满意”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建立了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和处方点评等制度;在全市开展智慧服务示范品牌建设,打造了“智慧门诊”、“智慧医护”、“智慧基层”等项目,市立医院被评为首批全省智慧服务品牌单位。六是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行风建设。围绕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中招募了28名卫生健康行风监督员,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特聘9名特约人员,组织暗访10余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建成国家高级卒中中心2处、省级卒中中心1处,国家胸痛中心3处、省级胸痛中心1处,并积极申报参与国家级、省级卒中溶栓地图建设工作。乳山市人民医院通过省脑防委审核公布为山东省第一批示范卒中防治中心。全市开展日间手术的医院达到7家,累计33个病种纳入日间手术管理。国家“医院满意度平台”数据显示,全市公立医院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分别为96.2分、95.9分。

2.下一步计划

一是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深化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持续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做好国家级、省级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推广试点医院建设经验,引导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逐步将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扩展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倒逼医院提升医疗质量和效能,达到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效率有效提升的目标。三是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深化公立医院“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工作流程合法合理、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医疗服务。四是不断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推动医疗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攀登计划”,紧紧围绕区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和异地就医最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临床特色精品专科。推进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双向转化。三级公立医院对标国内省内先进,努力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病专科医院;县级医院努力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着力推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高质量发展。五是统筹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依托互联网探索建立医生集团,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水平;打造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力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遍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

(三)全民医保制度改革。

1.工作内容

(1)全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医保体系,全面推行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健全了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并实现医保制度全市统筹,执行统一的筹资、支付、经办政策,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均等化。连年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政府补贴标准,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档缴费由350元提高到450元,二档缴费由500元提高到650元。2019年居民医保财政补贴由每人500元提高到530元,高于省标准10元,财政补贴共计9.12亿元。截至目前,共为975名群众支付护理基金1112余万元,为212名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患者减轻经济负担320余万元,为1.8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次减轻经济负担3263余万元,减轻46名苯丙酮尿酸症患儿家庭经济负担20余万元,威海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收治贫困患者1367人次,共发生医疗费用1.01亿元,“一站式”结算资金9153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9.8%以内。

(2)特殊及困难群体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较早建立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起完善的制度体系。2019年开展了将完全护理依赖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试点工作,按照参保居民护理形式实行差别化支付标准,符合条件人员年可减轻护理负担7689元。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将脑瘫、自闭症儿童必需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范围,将苯丙酮尿酸症参保患者的检查、药品及特殊食品费用纳入门诊大病、特药和医疗救助范围,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待遇水平。提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分段支付比例分别提升了10%、5%;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6000元降低至5000元,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分段支付比例分别提升了10%、5%。

(3)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人四类群体共41759人,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个全覆盖。贫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建立了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再救助“六重”保障体系,实现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就诊全部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全部保障待遇“一站式”联网结算。填补残疾儿童保障政策空白,将脑瘫、肢体残疾、孤独症、智力残疾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对达到规定康复训练时间的进行定额结算管理,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将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待遇水平,取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提高参保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使用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调整为不超过10%。

(4)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全面完善了“总额预付与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结算办法,初步形成了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目前全市有23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其中定额结算病种达到193个。启动了恶性肿瘤日间放疗医保结算管理试点,降低恶性肿瘤患者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出台了医联体内转诊只计算首次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定点结算病种等相关政策,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打包付费支付政策,在6家基层医院开展定额结算病种试点,建立“两病”门诊保障机制,降低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准入门槛,提高门诊保障待遇水平,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100元,有力支持了分级诊疗模式的建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也于2019年9月正式启动。大力扶持中医事业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倾斜政策,参保人员在各级中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即三级中医院执行二级综合医院起付标准;二级中医院执行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同时参保人员在各级中医院住院和门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个人负担比例按低一个级别医院的标准执行,居民待遇报销在同级别医院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威海市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结算试点,对符合住院条件且不需非治疗期间在院的以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按照住院标准实行医保结算。

2.下一步计划

(1)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在上级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框架内,调整完善职工、居民基本医保相关政策,着眼威海实际,整合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基金筹集、待遇政策、经办服务等内容,完善制度建设。

(2)健全医疗救助功能。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健全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恢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自功能定位,于2020年底前平稳过渡至现有“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内,同步做好资金并转、政策对接、管理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研究脱贫攻坚期结束后脱贫不脱政策的具体措施,构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

(3)推进DRG付费改革工作。按照“规范管理、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在2020年底前进行DRG初步分组,根据分组结果及费用结算信息等确定分组权重及费率,进行系统测试,开展模拟运行评估,进一步优化DRG分组方案,科学制定威海市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技术标准,并相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底前正式在试点医院实施。

(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日益完善。

1.工作内容

(1)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截至2019年底,威海市124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91个村卫生室和23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在山东省提前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偿政策,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每人每年5元标准给予补助,制定了以药品差价和人员工资为主要依据的补偿办法,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助。建立了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测评机制,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不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储存、配备使用和资金管理。截至目前,威海市县级以上财政累计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99亿元。威海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基本药物订单金额占比达37.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到货金额占比为77.77%。

(3)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将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遴选的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金额比例分别可达50%、40%,对转诊回基层的签约居民可延用上级处方,适应分级诊疗、医联(共)体建设及家庭医生签约用药需求。全市100家负责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的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登录直报系统进行了认证,按照短缺药品管理指南、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和信息直报系统技术指南等要求,规范短缺药品管理,及时上报短缺药品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市生产、流通企业完成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4)完善药品、器械、耗材采购机制。一是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突出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成立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体和跨区域联合体,与青岛、烟台等城市组建跨区域采购联盟,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对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挂网部分产品,共同开展联合议价,实现以量换价和同城同价,推动降低虚高价格。二是在山东省率先开展药械招采制度改革,根据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情况,遴选出价格高、用量大的部分品种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创新采购方式,以入围谈判代替“最低价中选”,形成良好政策导向效应。完善协议管理、回款等配套措施,确保中选结果落地落实,构建多方共赢局面。三是全力做好国家组织“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做好扩围前的用量分解、合同签订、医保预付等工作,2019年12月1日25种药品中选结果在威海市全面落地,年可节省医疗费用支出6000万元。积极推进同城同价,鼓励民营医药机构参与网上统一采购,强化宣传解释工作,目前已有20多所定点民营医药机构开通平台账户,启动网上采购。

2.下一步计划

一是依托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采购联合体和五市跨区域采购联盟,进一步扩大招采品种范围,将眼科人工晶体等高值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降低药械虚高价格。二是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推动优化用药结构。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推动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及时调整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强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等方面的作用。

(五)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建立。

1.工作内容

(1)综合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健全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综合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紧密协作、防范有力、查办及时”的工作机制,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部门协作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了多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流动型”非法微整形等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三是积极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基层执法资源整合,各区市均印发《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各镇(街道)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人员为原镇计生办人员,协助卫生健康局履行各项工作职能。

(2)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是将卫生健康行业监管工作重点放在提升监督覆盖率上。持续加大行业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消毒产品、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等多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印发了《2019年威海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二是将医保监管工作重点放在夯实监管制度体系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上。出台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威海市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10余个文件,初步建立起完备的监管制度体系;在全市范围先后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风暴行动”、“百日攻坚行动”等,加大查处惩罚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销号备案。三是将药品监管工作重点放在药品零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和药品市场其它专项整治上。成立药品零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了“三清单”、工作台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建成了药品安全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了对监管对象全面覆盖。集中开展了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质量集中整治、疫苗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芬太尼等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百日行动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

(3)监督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构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出台了《威海市医疗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威海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构建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与审批校验、综合监督、运行评价、医院评审和年终考核挂钩,全方位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通过政务网、部门网站公示无证行医144起,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的引导作用,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二是构建医疗保险信用机制。出台了《威海市医疗保险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等多个文件,初步建立起医保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有效的发挥举报奖励和信用管理的政策导向作用。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督。重新修订了医保定点机构服务协议,建立纳入及退出机制,将定点医药机构履约情况和医保医师考核情况作为其医保指标确定的重要依据,倒逼医药机构改进提升。

(4)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完善“智慧卫监”信息化建设。制订了《威海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框架方案》,明确了全市智慧卫监具体功能需求。举办了山东省人口健康平台三期项目卫生监督培训班,对该系统的7大功能进行使用培训,推进相关功能尽快投入使用。全面推广应用山东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已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支队、荣成大队、文登大队成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监察局指定的全省第一批执法全过程记录建设试点单位。二是加快医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以入选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为契机(山东省共2个城市),启动建设了定点医药机构HIS数据采集、医保医师管理、医保院端审核、参保人员身份核验、智能定位管理、药品溯源监控、医保处方监管系统等7大系统,推动基金监管向事前、事中延伸。

2.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督查、结果运用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督。二是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全面推进智能监控上线应用,完善监控规则、细化监控指标和智能监控知识库,实现医保费用结算从部分审核向全面审核转变,从事后审核向事中、事前推进,由点及面逐步扩大试点医药机构范围。三是加快推进医疗行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营造诚信守法光荣,失信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