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功发放首张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主要用于证明该市场主体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具备了开展相关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资质。食品经营单位可以登陆“山东省食品药品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在“许可进度”栏目“已办结”环节点击下载,安装“数科阅读器”即可查询使用,同时可以自行打印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代替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在行政审批时,审批部门如需留存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档案资料,可通过共享应用或扫码读取的方式,留存其电子证照打印材料作为档案资料。在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等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可以采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进行亮证。
电子证照作为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全面应用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证书的认知度,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熟悉和习惯在各类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经营活动、接受事中事后监管等活动中应用电子证书。” 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同志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