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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137/2020-1249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教育局
内容分类: 民办教育 成文日期: 2020-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教职字〔2020〕14号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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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市场监管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综合监管执法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0〕2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现就开展“黑名单”培训机构继续违规办学、利用不公平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黑名单”培训机构继续违规办学整治工作

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教育系统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黑名单机构继续违规办学整治工作

)全面摸排,联合整治。全面梳理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机制,对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有照有证但存在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对无证无照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限期整改不达标或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依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有照无证的应责令停止办学,指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拒不整改仍违规经营的,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所有列入“黑名单”的有证有照机构,应停止招生,整改合格后将其移出“黑名单”,继续招生营业,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应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所有“黑名单”机构,要建立工作台账,联合有关部门持续跟踪监管,对账销号。并根据监管实际,及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公示平台“黑白名单”信息2020年12月底将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台账(附件1)报市教育局。

(二)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做好群众投诉处理工作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旺季,定期向家长和学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

    (一)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治合力。

    各区市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部署要求,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责任落实

    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培训机构使用的各类培训合同文本(包括使用过的和正在使用的),重点对培训服务条款中涉及培训服务项目、教师安排、课程设置、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梳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有关内容开展整治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审查收集整理的各类培训合同条款,重点针对涉及收退费、违约责任以及格式条款解释、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等不公平格式开展整治,依法查处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对查办的典型案例,要通过适当形式予以曝光,提高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探索联合制定培训机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清单,将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审查整改工作纳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长效机制。

    (二)推广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2020年12月1日起凡是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与家长签定合同时,应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对培训合同范本内容补充增加的,须提前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各区市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收集、梳理培训机构合同使用情况;2021年1月-8月前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广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9月-11月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各区市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应共同完成总结材料1-2个典型案例的整理工作,于2021年11月8日前各自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一并报送工作统计表(附件)。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琳琳,联系电话:5232129,邮箱:whszcjk@wh.shandong.cn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柳娴,联系电话:5226315,邮箱:scjgjcpltk@wh.shandong.cn。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台账

 2. 市场监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统计表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日期: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举办者

问题类型

整治措施

整治效果

                                                                                

附件2

市场监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统计表

项目

约谈企业次数(次)

行政建议书份数(份)

责令整改通知书份数(份)

立案数(件)

结案数(件)

罚没款金额(万元)

查处依据

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查处

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查处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