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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192N/2020-14053 发布单位: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4-07-25 文号:

解读《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来源: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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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市工信局制定了《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工业设计被誉为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是制造业价值链中最具增值潜力的环节,对引领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档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结合威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等5个部分,共20条:

(一)总则部分。对《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工业设计及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定义、认定原则、认定周期等进行了阐述。

(二)基本条件。分别规定了工业企业、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三)认定程序。

1.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申报材料和区市转报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答辩,并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答辩和现场核查两个环节分别打分后进行综合评分。

4.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5.将拟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

(四)监督管理部分。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及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五)附则部分。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有效期等进行了规定。 

三、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    王伟钰

联系电话:0631-52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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