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林业局
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威林发〔2020〕1号
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开发区农经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海滨林场、刘公岛林场: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十分严峻,根据市林业局的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1月3日至2月8日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日
威海市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当前是野生动物迁徙越冬的重要时期,同时春节临近,也是非法猎捕、走私、杀害、加工、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频繁发生的高峰时期。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着力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切实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二、方法步骤
本次执法检查从2020年1月3日开始至2月8日结束。本次执法行动以林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对全市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企业,经营贩卖的宾馆、餐厅、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或个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证件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对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区域进行巡察,发现沾鸟网、套兽扣、捕兽夹等狩猎工具要及时收缴,必要时联系工商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合法高效的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业务分工,主动作为。
1.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公安机关配合,对驯养繁殖、宾馆、餐厅、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2.依法妥善做好行动中查缴物品的登记、保管、移交等处理工作。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农村大集等方法,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的生态意识。动员群众自觉抵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要做好执法检查情况的工作总结,请各单位于2月10日前将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总结报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