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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9-07-08
    • 公开发布日期:2019-07-11
    • 发文字号:威人组发〔2019〕11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开始实施时间:2019-07-08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4-07-08

    威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威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意见

    威人组发〔2019〕11号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现就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运行机制

    (一)建立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成员由本意见所列服务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组成,负责统筹推进绿色通道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成立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作为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绿色通道事项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按照绿色通道建设的有关要求,着力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事项的落实,积极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服务高效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体系。

    (三)打造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威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模式,提供精准引才、服务基层、绿色通道、创新创业、信息化等综合服务,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交流、联谊、研讨等活动,打造具有特色的“高层次人才之家”。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区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可参照市级模式,为本区域内的高层次人才落实绿色通道待遇。

    (四)建设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平台。整合高层次人才服务资源,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加强部门层级协同。建设数据全面、准确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检索、政策咨询、服务项目公示、服务事项申办、人才政策落实、办理情况反馈等线上服务。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与教育、科技、公安、卫生等部门、机构间的数据对接,逐步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网上全过程办理。

    二、确定服务对象

    本意见所指的服务对象,是指威海市引进培养的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层次外国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技能人才等。

    (一)服务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1.在我市单位工作,并获得“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2.入选我市“英才计划”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

    3.市内单位引进的从其他省、市推荐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内单位推荐,入选省、市有关部门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全职引进到市内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市内单位引进的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学位人员;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对威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服务凭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向我市符合条件人才颁发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凭证(即“威海英才卡”)。高层次人才凭“威海英才卡”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三)服务期限。“威海英才卡”设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待遇享有期限。凭“山东惠才卡”申领的,按“山东惠才卡”待遇享有期限确定;各级重点人才工程设置管理期的,按人才工程管理期确定;属引进人才的,按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合同期限确定,最多不超过5年;无管理期的,待遇享有期限一般为5年;入选多个人才工程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确定待遇享有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威海英才卡”颁发程序。高层次人才经以下程序取得“威海英才卡”:

    1.直接颁发。属本意见所列高层次人才中第1、2类的,可直接颁发“威海英才卡”。

    2.审核颁发。属本意见所列高层次人才中第3、4类的,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引进)单位为其填写 “威海英才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或评审并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其颁发“威海英才卡”。

    (五)动态管理。高层次人才不在威海创新创业,或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其他规定行为的,由人才工程主管部门或人才所在(引进)单位向同级服务窗口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收回“威海英才卡”,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待遇资格。

    三、明确服务事项

    本意见所指的绿色通道待遇,是指威海市为高层次人才在威创新创业提供的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编制、职称、岗位、薪酬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可随人才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一)出入境、工作许可和居留。对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由省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后,可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5至10年、多次入境的R字签证。外国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在威海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二)户籍服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威海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编制管理。全职引进到威海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超编的,可先使用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支持有条件的区市设立高层次人才临时周转编制专户。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四)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限制,按规定直接申报参评相应层级的职称,高层次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岗位聘用。在威海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管理期内参加竞聘上岗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事业身份管理。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威创新创业,可纳入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等工作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薪酬管理。全职在威海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高层次人才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即时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中央和省直驻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人事)关系的,可随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九)住房保障。建立“货币补助、定向配租”为主的多样化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市、区两级资源,通过自建、盘活闲置资产、奖励购买等方式,解决高端人才居住需求。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市产业工程特聘专家、企事业单位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在威购买商品房的,最高可按规定额度的2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配偶安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一同来威工作的,由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协调解决。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编制部门协调落实工作单位。原属企业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以及原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到企业工作的,由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引进人才配偶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来威未就业期间,按本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3年内给予生活补贴,按月发放,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和同级财政各承担50%。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子女入学。支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保障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所需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就读。选择公办学校就读的,在商定就读学校后,由教育部门负责安置入学;选择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二)医疗保健。高层次人才凭“威海英才卡”可享受指定的三甲医院预约就诊、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的就医绿色通道待遇。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机动车服务。高层次人才在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审验时,可优先办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四)机场交通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威海机场出行时,凭“威海英才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飞机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责任单位:威海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十五)水上交通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市内各大客船(轮渡)码头出行时,凭“威海英才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客船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十六)铁路交通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市内火车站出行时,凭“威海英才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十七)旅游服务。高层次人才凭“威海英才卡”进入市内3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十八)健身服务。高层次人才凭“威海英才卡”享受在市内各级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九)休假疗养。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国家、省级部门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按照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政策享受休假疗养待遇;同时,我市每年有计划地组织部分高层次人才进行集中休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健康查体。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每年按规定享受免费健康查体1次,由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一)市场准入。高层次人才申请企业注册服务时凭“威海英才卡”享受绿色通道待遇,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十二)科研服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高层次人才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三)税务服务。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税务部门提供预约、“一对一”个性化咨询服务,可享受纳税绿色通道待遇。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予以税前扣除。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四)免税购车。学成后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的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凭有效出入境证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购买国产免税汽车手续。

    责任单位:威海海关

    (二十五)海关服务。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海关给予绿色通道待遇的通关便利。

    1.海关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办理引进人才个人进出境物品审批、验放等手续。对在节假日或者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分离运输、邮递或者快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验放的,海关可以预约加班,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物品通关手续。

    2.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引进人才可免税进境合理数量的下列科研、教学物品: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用的少量的小型检测、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科学研究和教学必需的少量的小型实验设备;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标本、模型;教学用幻灯片;实验用材料。

    3.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引进人才可免税进境合理数量的以下自用物品: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每种1件;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其他自用物品(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

    责任单位:威海海关

    (二十六)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有效引导各类投资资金向市级以上人才项目投入。积极利用创业补贴、科技支行、政银保等财政金融政策,加大对创业人才企业贷款的政策倾斜力度。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科技支行、政银保等财政金融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二十七)项目申报。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相关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指导、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科协、市总工会、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八)政策宣传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市内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人才支持政策宣传活动。申报新的国家或省重点人才工程时,享受服务专员“一对一”政策推介和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九)产业环境考察。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市内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机构组织的产业环境考察活动。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十)合作项目推介。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各类人才交流、联谊活动,优先获得相关企业创新创业项目需求汇编,优先享受重点对接交流项目推介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建设是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关键之举,是我市人才工作寻标对标、赶超先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筹推进,确保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事项落实到位。

    (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具体服务事项实施细则,并面向社会公开。服务专窗要设VIP绿色通道或服务接待室,由服务专员全程陪同办理。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完善对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服务承诺落实情况、专员履职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强化对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确保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体系健康高效运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对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评估情况和意见建议。

    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威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暂行办法》(威人组发〔2014〕1号)同时废止。


    威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8日